“个险”,既个人保险,是为满足个人和家庭需要,以个人作为承保单位的保险,个险的风险选择对象基于个人。这是目前各家寿险公司的一项主要营销业务,从业人数也最多,占到保险业从业人数的80%。
个险营销,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由美国友邦寿险上海分公司从海外引入,借由保险公司与营销员签订代理合同,以多层级的组织发展和佣金计酬模式,通过不断扩大营销员队伍和个体营销员的业务拓展来实现个险业务规模的增长。这一渠道的优势在于代理人与客户一对一、面对面地直接沟通和交流。
团体保险
是由保险公司用一份保险合同为某单位同一类型的众多成员(一般为8人以上)提供保险保障的一种销售模式。符合条件的单位(团体)为投保人,其成员为被保险人,由保险公司签发一张总保单,为其成员提供相应的保障计划。
银行保险
是银行业与保险业的合作模式,目前是在保险公司专职银保业务员的联络下,银行通过向保险公司收取手续费的模式介入保险领域,保险公司通过银行代售来完成保险销售业务。
有些公司的银保业务员直接在银行大厅充当银行的服务人员,通过为储户提供与银行业务有关的服务获得银保产品推销机会。
这种合作模式利用了银行的信誉和客户资源,为客户提供了更为宽泛的理财渠道。但由于缺乏操作的透明度,许多储户报怨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买了保险产品,有朝一日要与保险公司打交道,并非自己理解的另一类定期“储蓄”,又比定期储蓄更具优势的“银行里的”保险。
就目前来讲,银行仅相当于一个保险代理中介机构和销售场所,确切地说是银行在代理保险业务,从该项业务的组织形式和产品品种来说,目前的银行保险业务尚处于初级阶段,银行保险还需精细化和创新模式。
经纪公司
优势在于该渠道的专业性、规范性和服务性。保险经纪人在同客户签订委托协议后,能够针对客户的特定需求,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协助客户制定与其自身需要相匹配的、全面的、科学合理的、也是最佳的风险管理规划。再由保险经纪公司组织市场询价或招投标,选择综合承保条件最优越、产品最适合的保险公司作为承保公司。在与保险公司的谈判中维护客户的利益,争取对客户的最大优惠,是真正的风险管理顾问。
但受保险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所限,加之我国对保险经纪公司的设立与运作实行十分严格的准入和监管制度,目前,我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风险管理顾问,现有保险经纪公司无论是工作能力、管理水平,还是发展规模,远不及保险消费者对风险管理顾问的要求。
代理公司
网上营销
是通过互联网,利用数字化信息和网络媒体的交互性来与客户交流,提供保险各个环节的服务,使保险信息咨询、保障计划设计、投保、核保、缴费、承保、保单信息查询、理赔和给付等保险全过程实现网络化,辅助营销目标达成的一种新型营销渠道。
但由于网上营销的信息不对称,目前可上网交易的保险产品即不够丰富也不具备独有优势,中老年人对于网络较为生疏,网上交易安全问题的客观存在,以及网销产品的理赔和售后服务尚缺乏有力的配套措施和有约束力的信用评价体系等,对客户的购买产生一定客观和心理障碍。
从销售层面来说,销售人员尚缺乏必要的沟通耐心和娴熟的网上沟通技巧;
从以上我们对各种营销渠道的分析,可以看出,每种营销渠道都具有自己的特色和优势,也有其自身的缺点和不足。无论哪一种营销渠道,都不可能独善其身,独霸市场,在不同的销售领域,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和具有个体差异性的客户,运用不同的销售手段,通过相应的销售渠道,甚或多个销售渠道交互并用,才能取得最佳效果。
未来的保险营销应该是各种营销渠道有机结合,优势互补,扬长避短,合理运用,多元并存的格局。现实呼唤保险营销体制的实质性改革,呼唤科学、合理、多元化的新型营销体系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