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限合作保险公司数量满足消费者多元化保障需求
5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此次《通知》下发,意味着该条款中“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合作”的要求终止。
“取消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是减少行政干预、增强市场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的一部分,可以促进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首都经贸大学农村保险研究所副所长李文中告诉《金融时报》记者,取消数量限制后,一方面,保险公司可以与更多的银行网点合作,有利于增加保险产品的销售网点,提高保险产品的可及性与可得性;另一方面,银行可以与更多保险公司合作,提供更丰富的金融保险产品和服务,从而增加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对消费者而言,今后可以更方便地购买到更多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同时,也有助于提高消费者的保险意识。
李文中认为,随着银行可以与更多的保险公司合作,市场竞争将会加剧。这就要求保险公司提升市场竞争力,更加注重产品和服务创新,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对保险公司是重大利好,尤其是有利于寿险公司银保业务的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表示,取消数量限制并不意味着监管松绑,而是让银行和保险在渠道合作中话语权更均衡,有利于促进双方长期深度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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