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大病和住院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办法
1、门诊大病和首次住院的起付标准(统筹基金开始支付的“门槛”):
三甲(不含专科)400元
三乙、二甲以及二甲以上专科200元
二乙、一级150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75元
年度内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直至降至零为止。两个以上门诊大病病种按一个起付标准计算。
2、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后、封顶线之前的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三甲(不含专科)60%
三乙、二甲以及二甲以上专科70%
二乙、一级8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90%
3、封顶线: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含起付标准、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6万元以上至14万元以内(含14万元)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30%。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