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大学生医保报销需提供材料汇总说明
注意:大学生医保报销必须是生病住院发生的费用
2、住院费用发票(医院盖章),要求姓名与身份证一致。
5、诊断书或疾病证明书(医院盖章)
6、《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事故核定表》(意外伤害情况住院)校园内发生的意外伤害由学院保卫处盖章;校园外发生的意外伤害由所在地街道或派出所盖章证明无第三方责任人。
7、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要求正反两面复印
8、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10、末发医保卡或卡遗失证明书(享受医保资格证明书)一份。
异地住院者:
11、《南昌市高校大学生居民医保转诊(异地)申请表》(一式二份),医院盖章认定的转外材料附后。转诊按《关于大学生城镇居民医保异地住院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程序进行。
13、送交医保处报销所交材料必须是原件;需进行商业保险报销的,由学生自己把所有材料复印好后与报销结算单一起交至学生医疗保险办公室。(每周三交报销资料)
学院学生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7.4.11
补充:
异地住院
一、学生因寒假、暑假、在外实习或其他原因等不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住院报销:
1、在原户籍所在地(以身份证为准)住院就医的所需报销材料:住院7天内异地报备+原材料
2、在非原户籍所在地(以身份证为准)住院就医的所需报销材料:住院7天内异地报备+原材料+情况说明(比如放假其间在父母务工居住地住院就医的,由父母务工居住地的居委会出一份情况说明)。
3、实习生在非原户籍所在地(以身份证为准)住院就医的所需报销材料:住院7天内异地报备+原材料+情况说明(学校开具一份实习情况说明)。
4、学生因病情需要需转到原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医院就医的所需报销材料:住院7天内异地报备+原材料+异地转诊转院证明(此证明须在原户籍所在地经治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医院以上)开具,出院后报销时附在要报销的原材料后)。
异地报销按以上规定,报销比例可按可报销项目的60%报销;未按以上规定将一律降低报销比例:起付线按800元,报销比例按可报销项目的35%报销。
二、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原则是只能在南昌市住院,但特殊情况需转往异地住院就医的所需报销材料:住院7天内异地报备+原材料+转诊转院证明(此证明必须在南昌市经治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医院)开具,再交市医保批准后,方可转至外地治疗;或学生到学校医保科填写2份异地转诊表,校医保科盖章后再交市医保批准,之后方可转至外地治疗,出院后报销时附在要报销的原材料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