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前报道,2020年12月底,一名63岁的患者因血糖突然升高到医院内分泌科住院治疗。
住院期间,医生检查发现该患者同时伴有血压偏高,建议他去该院心血管内科进行治疗。
但在转诊的过程中,该患者被告知,“医保有规定必须先结账出院”,办理出院手续后,才能继续到心血管内科住院。
该患者十分不解,“明明在同一家医院住院,转科室住院却还要‘先出再住’”?
据了解,像这样的“分解住院”案例并不止一例。
据报道,1月3日,一名40岁的患者因尿血在医院泌尿外科住院治疗。
通过治疗,该患者的病情有所好转。“听说医保住院有15天限制的规定”,1月12日该患者办理了出院手续。
1月15日,因病情再次复发住进了同家医院,却被告知“因为距离上次出院不满15天,不能使用医保卡住院,只能自费”。
这让不少住院患者不能接受。
所谓“门槛费”指的是医保报销的起付线,是自住院开始由患者个人需要预先支付的自费费用。
只有每次住院费用超过起付线,患者才可以享受医保报销。
那么,关于“分解住院”,医保到底有没有具体规定呢?
“分解住院”也称二次返院、二次入院,一般是指医院在住院患者尚未痊愈的前提下,为病人多次办理出院、住院手续的行为。
“分解住院”现象产生的基本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住院病人实行次均定额结算,对每次住院限定了医保基金的支付限额,超过该限额,医保基金将降低支付比例甚至完全拒绝支付,医院将要承担部分甚至全部医疗费用。
“分解住院”是一种严重违反医疗保险规定并侵犯患者权益的行为。
日前,国务院发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其中第十五明确指出: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由于分解住院将会造成医保基金的不合理支出,医保部门在定点服务协议中明确要求医疗机构不得要求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提前出院或自费住院,若查实确属分解住院的将在审核中拒付第二次住院费用。
患者的住院天数和治疗费用,应由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的病情做出专业判断。
如果患者遇到被强制出院的情况,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