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看到,这辆警车模样的电动汽车很“迷你”,长3.4米,宽1.4米,高1.5米,车内可坐4个人且不显拥挤。从外表看,其与街头常见的“迷你”轿车并无不同。打开引擎盖,发动机的位置上是4个大电瓶,充电口在车子后侧,与汽油车的加油口位置相当。
据车主介绍,这种车子很便宜,一般只要3万~5万元,最高时速可达50公里。当初他买这辆车子,看中的就是其完全靠电力驱动,不耗油,百公里行驶成本才8元钱,很划算,但没想到,买了之后被告知不能上牌,保险也不能买。
不在合法目录内给不了行驶证
市交警机动特勤大队大队长陈明池称,这种电动汽车主要是基层一些联防队作巡查车用,还有就是给老年人当代步车。不过,按车辆登记上牌的有关规定,机动车要符合国家下发的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所有不在《公告》之列的燃油汽车、电动汽车都不能合法给予行驶证。
陈明池介绍,这种电动汽车无论从驱动方式、设计时速等方面,均应属机动车范畴。不过,它只是一种“观光汽车”,只能在特定的区域内使用,如大型的厂区或游乐场等,一旦上路行驶就违法了。因为机动车上路行驶需牌照,驾驶者还需有驾驶证。无牌上路的处罚标准为罚款200元,扣12分,且车辆没投保上路行驶,要罚款2000元。无证驾驶此类车辆的违法当事人,还可处15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一定谨慎购买这种车辆,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陈盛钟通讯员林燕文/图)
到底算什么车?
典型的“非标产品”
但有关专家表示,按照《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这类四轮电动车显然无法满足其中一些车速、续航里程、安全性能等规定要求。
一些四轮电动车销售时,称为“观光车”、“代步车”等。平时能见到的一些电动代步车,有小型环卫车、警用巡逻车、游览观光车、高尔夫球车等,都属于特种车辆,一般只能在特定的区域,比如在社区、游乐园、景区等地方代步。按规定,三轮车不超过12公里/小时,四轮车不超过16公里/小时,这些车辆的车速、电压等参数,也不符合这一标准。“这类四轮电动车是典型的‘非标产品’。”专家表示。
按电动自行车的造法造“汽车”?
据了解,这些四轮电动车,主要来自于山东、河北、江苏等地,其中山东的生产厂家最多。一些企业以前是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农用车、场地用车或是轻型卡车等生产商。这类四轮电动车,被称为“低速电动汽车”,但未被纳入我国新能源汽车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