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铁路局医疗保障体系中共有三个医疗保险,即全局职工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铁路局为每个职工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包括自付医疗费补助和大额医疗保险;路局还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属建立了新型职工家属医疗保险。
2、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是多少?
3、职工参加铁路局补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吗
4、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怎么划拨?
答:除本人扣缴的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外,还按以下比例划拨:
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比例
在职职工
年龄段
划入基数
划入比例
45岁以下
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
1%
45岁(含45岁)以上
2%
退休(职)人员
70岁以下
本人上年度基本养老金
5.5%
70岁(含70岁)以上
6%
答:每月10日前向个人账户划拨上月医保金,参保人员可拨打027-51123777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6、怎样可以查询到我的医保卡消费记录?
7、医保卡丢失了怎么补办?
答:医保卡丢失→参保人或单位医保员挂失→单位医保员审核被挂失人员个人信息→上报路局医保科审核制卡→新制的医保卡交给单位医保员→单位医保员将新制医保卡转交给参保人。
8、医保卡密码遗忘了怎么办?或怎样办理医保卡挂失?
参保人若将医保卡密码挂失,医保卡就不能正常使用。若需解密,参保人与本单位劳人科医保员联系,由单位医保员解密,经解密后的医保卡要重新设置密码后方可使用。
9、办理个人帐户的退款的条件是什么?办理时需提供什么资料及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死亡、辞职或调出局外等,与我局医保终止关系的参保人员方可办理。
办理时,先直接拨打路电(051)23777或市电(027)51123777查询,若医保卡内有余额,将医保卡交单位医保员办理退款手续。
10、沿线小站职工个人医保卡兑付有哪些规定?
兑付办法:(1)将在职人员当年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全部金额从其个人账户中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个人,由参保人自主选择门诊就医、购药。(2)每年年底集中办理,兑付金额由单位支付给本人。兑付后,其普通门诊费用不再冲卡报销。
11、职工调出路局或辞职怎么办理医保关系的转移?
答:需要办理医保关系转移的,由单位医保员来医保科办理医保关系转移单。
12、为什么我局医保不能和当地医保实行“一卡通”?
答:所谓的“一卡通”就是我局的职工医保卡可以和当地职工医保卡一样在当地所有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使用。
因为铁路企业跨省、跨地区的特殊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98【44】号)规定“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以及职工,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经湖北省政府批准,铁路作为一个统筹地区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拥有了自己的医保卡和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目前在我省各地市、河南省南部的四个地市开放了铁路医院46家,药店219家。这样保证了全局职工无论在何地,所享受的医保待遇一致,同时也相应地享受到了企业特有的略高于地方的医保待遇。
但由此又带来了不能执行当地医保政策、不能在当地医院、药店自由选择就医的难题,即不能实现“一卡通”。如果实行“一卡通”,或是要把全局职工分地区在当地参保,执行当地的医保政策,这样全局职工享受的不是相同的医保待遇,现有的略高于地方医保待遇标准将不复存在;或是把各地市的定点医院、药店全部开放为铁路的定点医院、药店,这样路局医保基金将无力支付,最终损失的还是我们的职工。不能实行“一卡通”是管辖跨地区医保封闭管理企业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
为彻底解决这一难题,国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行业、企业社会保险纳入地方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66号)文件,目前湖北省已经启动在鄂9家央企医保移交地方管理工作(含武汉局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将与其他央企一道,积极配合协商,全力推进企业医保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待医保移交地方管理后,“一卡通”的愿望有望得以实现。
B、门诊政策
13、普通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吗?急诊抢救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由个人账户刷卡支付,超支的自理。急诊抢救的,单纯的门诊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超支的自理;急诊抢救后连续住院治疗的,其门诊费用可以纳入住院医疗费,按住院政策办理。
14、普通门诊有哪些补助政策?
答:参保人员在门诊就医所发生的自付医疗费用(不含在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负担50%,一个参保年度内,对门诊自付医疗费补助的最高负担额为3000元。
15、职工出差等原因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职工出差等原因发生急诊抢救的,单纯的门诊费用可以将医保个人帐户中的金额兑现予以报销,即冲卡报销;急诊抢救后连续住院治疗的,其门诊费用可以纳入住院医疗费用,按住院政策办理;出差等原因发生的不属于急诊抢救范畴的门诊医疗费用不可以报销。
16、什么叫“三大目录”,就医时有何规定?
答:基本医疗保险的“三大目录”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大目录”规定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本予以支付,超出基本医疗保险“三大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理。
17、如何方便沿线小站职工门诊就医?
C、住院政策
18、我局医保规定的住院起付线是多少?
答:我局医保规定的各级医院住院起付线如下图:
住院医疗费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年度内住院次数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一级医院
在职
退休
第一次
800
640
600
480
400
320
第二次及以后
300
240
200
160
19、我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待遇中的个人支付比例是多少?
答:我局医保规定的各级医院住院医疗待遇中的个人支付比例如下表:
住院医疗费中个人负担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封顶线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
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16%
12.8
%
13%
10.4
10%
8%
20、我局职工一年内可享受的医疗待遇是多少?
答:我局职工一年内可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大额医疗费补充最高支付限额为27.5万元,两项合计35.5万元。
21、在医疗费用中自付医疗费和自费医疗费分别指什么?
答:自付医疗费是指医保内费用按医保政策规定应由个人分担的部分。而自费医疗费是指超出医保三大目录范围,按规定由个人全额自费的医疗费用。
22、参保人员住院使用甲类、乙类药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使用医用耗材如何结算?
答:(1)参保人员使用甲类药品和诊疗项目可以全部纳入医保内费用进行结算。
(2)参保人员使用乙类药品、特殊检查(如彩超、CT、磁共振等)及有些特殊治疗(如体外震波碎石、血液透析、肾移植等),个人需先自付10%,剩余部分纳入医保内费用进行结算。
(3)参保人员使用医保范围内的人工器官和体内置放材料,进口的个人先自付35%,国产的个人先自付20%,剩余部分纳入医保内费用进行结算。
23、使用进口药可以报销(或属于医保范围)吗?
答:使用进口药物,如系医保药品目录内的,可以报销;如系药品目录外的,则不能报销。
24、职工住院时,哪几种情况下输血和白蛋白可以报销?
答:职工住院时,只有在急诊抢救的情况下输血和使用白蛋白才可以报销,但其费用由个人先自付30%,剩余部分纳入医保内费用进行结算。
25、住院后补充医保是怎样补助的?
答:参保人住院所发生的,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医疗费用,属下列各段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由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中的自付医疗费补助费按如下比例负担:
(1)起付线以下(含起付线),负担10%;
(2)起付线以上、20000元(含)以下的,负担70%;
(3)20000元以上、40000元(含)以下的,负担80%;
(4)40000元以上、60000元(含)以下的,负担90%;
(5)60000元以上的,负担95%。
26、住院费用进大额后补助的标准是什么?
答:(1)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1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大额医疗保险支付94%,参保人员负担6%。
(2)10万元以上、2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大额医疗保险支付96%,参保人员负担4%。
(3)20万元以上的部分,大额医疗保险支付98%,参保人员负担98%,参保人员负担2%。
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大额医疗保险支付最高限额为27.5万元。
27、职工享受自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补助需要二次报销(办理)吗?
答:不需要。因职工在定点医院结算或是在医保报销时,计算机系统已自动计算了自付医疗费补助和大额医疗补助,所以不再需要二次报销。
28、在定点医院住院后,还需要报销吗?
答:职工在定点医院住院,出院结算时,计算机系统已按医保政策计算出了应由医保支付和个人支付的金额,应由医保支付的部分先由医院垫付,职工只需要交纳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所以结算完毕后就不需要报销了。
29、职工因特殊情况住院时未带医保卡怎么办?
答:职工因特殊情况住院时未带医保卡,应在住院后48小时内使用医保卡登记住院,如超过48小时则医保卡被锁不能登记,此时需由本人向本单位劳人科汇报,由单位医保员核实住院人身份后出具证明,传真至局社保处医保科,经审批后将卡解锁后,方能用医保卡登记住院。
30、职工患病住院时如何减轻个人负担?
答:职工患病住院采取以下方法可减轻个人负担:一是尽量使用医保范围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少用或不用医保范围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这是因为医保范围外的费用是由个人全额支付的;二是尽量在我局医保定点医院住院,这是因为职工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时,个人需先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如外转住院就需要个人先支付10%;三是根据病情选择适当等级的医院住院,因为医院等级越高,其起付线和个人自付比例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