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印发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选定变更业务医院端系统操作指引的通知》,参保人因特殊情况需变更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的,可向新选定的医疗机构提交材料办理变更手续,操作指引如下:
一、申办条件
已进行生育选点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新选定医疗机构通过医保系统医院端直接办理:
1.因医疗条件限制、住所变化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产检定点医院的;
2.因特殊情况,需暂停原产检医院选点,重新选点的。
二、所需资料及办理流程
(一)所需资料
符合申办条件的人员,可凭以下资料之一办理业务:
1.建议变更产前检查医疗机构的病历资料(原产检定点医院出具);
2.住所变化等特殊事由的个人承诺材料(由改点医院指引填写);
(二)办理流程
2.产检定点转入:到三院区门诊1楼服务前线办理。
三、注意事项
2.目前系统限制每名参保人一孕次内变更一次,对参保人一孕次内多次变更产检医院的,仍需通过医保分中心办理。
3.未就业配偶不能在医院端变更产检定点医院信息,仍需通过医保分中心办理。
院医保办
2023年12月15日
番禺院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号邮编:511400总机:020-39151777
越秀院区地址:广州市广园西路13号邮编:510010总机:020-61118777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