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番禺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协调区中心医院洛浦分院移交工作会议纪要》(番卫会纪〔2023〕57号)会议精神,2024年1月1日起,原番禺区中心医院洛浦分院整体交接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运营管理,变更为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洛浦院区(以下简称洛浦院区),区中心医院洛浦分院的医保账号取消,使用区第二人民医院的医保账号和医保编码,进行医保选点和医保记账。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广东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和〈广东省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医保发〔2021〕20号)的文件精神,变更后医疗业务及医疗服务价格收费调整如下:
1、番禺区中心医院洛浦分院的医疗业务于2023年12月31日24时终止。
2、洛浦院区于2024年1月1日0时起将按照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执行广州市二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
3、居民医保的自由选点参保人可以选择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作为医保的定点医院,定点以后可以去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本部(群贤路院区)或洛浦院区、番禺区大石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全部社区服务站)就诊,享受同样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4、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可以选择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作为医保的定点医院,我院属于广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服务定点医疗机构的“小点”,定点以后可以去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本部(群贤路院区)或洛浦院区就诊,享受同样的职工医保待遇。同时还可以另外选择一个“大点”三甲医院及一个中医类医院作为定点医院。
医保门诊定点流程
02现场选点:患者可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社保卡等医保有效凭证到门诊大堂咨询台办理普通门诊选点手续后就诊。
03患者可以在新的参保年度选择一大一小的综合医院及一家中医类医院作为医保普通门诊的定点机构进行看病就医。番禺区第二人民属于普通门诊“小点”定点医疗机构。
5、洛浦院区将逐步增加开展消化内科专科门诊、心血管内科专科门诊、神经外科专科门诊、神经内科专科门诊、脊柱关节专科门诊、创伤骨科专科门诊、耳鼻喉专科门诊、眼科专科门诊、中医护理门诊、日间手术、普通住院、健康体检、外出体检等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