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中国法医学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单鹏、方力、王勤、艾乐、卢志军、孙朋强、刘乃佳、李屹兰、李恒、李思明、张琳、杨新文、苗景龙、倪长江、胡婷华、胡琴丽、殷瑾、黄春芳、黄荫善、章瑛、董向兵、韩鸥。
表104.3发声和言语的结构和功能4.3.1鼻的结构损伤表11伤残条目等级伤残代码外鼻部完全缺失5级s3100.419外鼻部大部分缺失7级s3100.328双侧鼻腔或鼻咽部闭锁8级s3108B.253/s3300.259鼻尖及一侧鼻翼缺失8级s3100.224,s3100A.221/2一侧鼻翼缺损9级s3100A.221/2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10级s3108A.251/2/s3108B.251/24.3.2口腔的结构损伤表12伤残条目等级伤残代码舌缺损大于全舌的2/33级s3203.328Z舌缺损大于全舌的1/36级s3203.228口腔损伤导致牙齿脱落大于等于16枚9级s3200.320口腔损伤导致牙齿脱落大于等于8枚10级s3200.2204.3.3发声和言语的功能障碍本标准中的发声和言语的功能障碍是指语言功能丧失。表13伤残条目等级伤残代码语言功能完全丧失8级b167.4,b399.4表注:语言功能完全丧失指构成语言的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和喉头音的四种语言功能中,有三种以上不能构声、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并须有资格的耳鼻喉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但不包括任何心理障碍引致的失语。4.4心血管,免疫和呼吸系统的结构和功能4.4.1心脏的结构损伤或功能障碍
4.7.6四肢的结构损伤,肢体功能或关节功能障碍表30表注:①骺板:骺板的定义只适用于儿童,四肢长骨骺板骨折可能影响肢体发育,如果存在肢体发育障碍的,应当另行评定伤残等级。②肢体丧失功能指意外损伤导致肢体三大关节(上肢腕关节、肘关节、肩关节或下肢踝关节、膝关节、髋关节)功能的丧失。③关节功能的丧失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4.7.7脊柱结构损伤和关节活动功能障碍本标准中的脊柱结构损伤是指颈椎或腰椎的骨折脱位,本标准中的关节活动功能障碍是指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表31伤残条目等级伤残代码脊柱骨折脱位导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且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大于等于75%7级s76000.250/s76002.250,s76000.240/s76002.240;b710.3Z
续表34表注:①全身皮肤瘢痕面积的计算:按皮肤瘢痕面积占全身体表面积的百分数来计算,即中国新九分法:在100%的体表总面积中:头颈部占9%(9×1)(头部、面部、颈部各占3%);双上肢占18%(9×2)(双上臂7%,双前臂6%,双手5%);躯干前后包括会阴占27%(9×3)(前躯13%,后躯13%,会阴1%);双下肢(含臀部)占46%(双臀5%,双大腿21%,双小腿13%,双足7%)(9×5+1)(女性双足和臀各占6%)。②烧伤面积和烧伤深度:烧伤面积的计算按中国新九分法,烧伤深度按三度四分法。III度烧伤指烧伤深达皮肤全层甚至达到皮下、肌肉和骨骼。烧伤事故不包括冻伤、吸入性损伤(又称呼吸道烧伤)和电击伤。烧伤后按烧伤面积、深度评定伤残等级,待医疗终结后,可以依据造成的功能障碍程度、皮肤瘢痕面积大小评定伤残等级,最终的伤残等级以严重者为准。
9.编码和限定值的含义A.4.1身体功能的编码身体功能是身体各系统的生理功能。A.4.1.1身体功能的限定值身体功能编码部分用两位限定值显示身体功能损伤的范围或幅度。一级限定值说明损伤的范围,一种损伤可以描述为丧失或缺乏、降低、附加、超过或者偏差。在一级限定值说明不充分的情况下,使用二级限定值细化说明损伤的程度或者部位。身体功能的限定值并不是两位全部使用,编码形式有且只有下列两种:身体结构的类目编码+一级限定值身体结构的类目编码+一级限定值+二级限定值
例如某人的智力缺损可以编码为b117“智力功能”。图A1损伤范围(一级限定值)损伤的程度或部位(二级限定值)b117.身体功能限定值的具体说明如表A2。表A2表注:使用二级限定值,如果同时存在损伤的程度和损伤的部位,先编码损伤的程度,再编码损伤的部位。例如:b210.1X3双眼低视力大于等于1级(1X-程度;3-双侧)。A.4.1.2身体功能一级限定值的使用一旦出现损伤,身体功能损伤或障碍的范围或程度,就可以使用通用的限定值进行量化。例如:s76000.250/s76002.250,s76000.240/s76002.240;b710.2脊柱骨折脱位导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且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大于等于25%(达到中度障碍“2”:5-24%)s76000.250/s76002.250,s76000.240/s76002.240;b710.3脊柱骨折脱位导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且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大于等于50%(达到重度障碍“3”:50-95%)A.4.1.3身体功能二级限定值的使用身体功能二级限定值是在ICF身体功能一级限定值的基础上,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自定义扩展的内容。在身体功能一级限定值说明不充分的情况下,用二级限定值进一步细化说明损伤的程度或部位。具体规则和方法如下:
附录B(资料性目录)ICF结构代码代表身体结构ICF功能代码代表身体功能s110脑的结构b110意识功能b117智力功能b167语言精神功能b198其他特指的精神功能s220眼球的结构b210视功能s2204眼球的晶状体b2101视野功能s2301眼睑s240外耳的结构b230听功能s3100外鼻s3100A鼻翼s3108A鼻孔s3108B鼻腔s3200牙齿s3203舌s3300鼻咽s3400声带b399发声和言语功能,未特指s4100心脏b410心脏功能s41008特指心肌s4203脾s4301肺s43018A肺叶s4302A肋骨s530胃的结构b5102咀嚼s5400小肠b5105吞咽s5400A十二指肠b5152吸收养分s5400C回肠b525排便功能s5401大肠b5408其他特指的一般代谢功能s5401A结肠s5401B直肠s5408A盲肠s550胰的结构ICF结构代码代表身体结构ICF功能代码代表身体功能s560肝的结构s598A肛门s6100肾b620排尿功能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结构、功能代码列表表B1
续表B1
参考文献
[1]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
[2]GB/T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