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销售误导是近年来市场反映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7月19日,银保监会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保险销售流程为主线,分别对保险销售前、保险销售中及保险销售后的行为规则作出了规定。
一直以来,因保险行业存在不规范的操作,为了吸引更多人购买保险,提高保险销售业绩,部分保险推销员野蛮操作,保险业“野蛮生长”。目前全国保险公司销售人员达到970多万人,仅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就达900万。庞大的销售队伍背后,销售误导、套取费用、违规避税等行为近年来备受诟病,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短期行为问题突出,致使误导、欺诈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层出不穷。
有保险的地方就会有“销售误导”!经常有客户被销售误导,退保纠纷越来越多。但退保多半是损失惨重的,协商解除合同后,只能按照现金价值退保,现金价值是很低的,将损失一大半以上的保费。
如何才能全额退保?
@投保人有权解除合同但退还的现金价值利益极低
《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保险合同一旦生效,是只有投保人才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无权解除合同的。但是投保人解除合同,除非是在“15天犹豫期内”可以全额退款,一旦超过了犹豫期,解除合同只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是很低的,远远低于你所缴纳的保费,且是你想象不到的低。特别是已缴纳了多年的保费时,你才真正体验到什么叫骑虎难下的感受:继续缴纳,遥遥无期且未来的经济压力巨大,解除合同不愿再缴纳,导致你产生血本无归生无可恋的感受。这将是你面临的人生最痛苦的选择之一。
@可以全额退保的情形
·犹豫期内:一般犹豫期为10天-15天。
·代签名:保险合同必须由投保人签名,若保险经办人擅自签名,就算是经过投保人同意签名,都是不符合操作规范的,这种情况下申请退保可以全额返还。
·人为销售误导:若保险业务员夸大保险作用,与保险保障内容存在严重出入,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全额退保。这种情况需保留好保险业务员误导销售行为的录音、录像或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
销售误导是中国保险业的一颗毒瘤,银保监会一直大力治理整顿。银保监会制定的内部规范性文件《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办法》《银行业保险业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办法》。是你进行维权的法律指引。
@拨打银保监会的“消费者投诉热线12378”
保险公司能与投保人开展“协商”的根本原因是害怕银保监会的处罚,因此以“诉”促“谈”是与保险公司协商全额退保的最佳的方式。
@通过法律程序
银保监会虽然对于保险公司有监管的职能,但是对于“保险合同”,却没有“强制解除”的效力。也就是说,即使保监会认定了保险公司存在“销售误导行为”,也只能行使行政处罚权,而没有合同的强制解除权。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如果依然坚持不全额退款,那最终只有走法律程序,是否判令保险公司全额退还保费,还须提供扎实的证据,选择有效的诉讼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