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成立以后,投保人有法定的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而保险公司的合同解除权则受到了限制,一般不得解除,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才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法》第15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当然,投保人的任意解除权也有限制,今天暂且不谈。小核保员和各位伙伴一起来学习一下:保险公司在什么情形下,可以主动解除合同?
1.热身测试题
热身题目1:
依据《保险法》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下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A.投保人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未按期交纳后续保费;
B.投保人虚报被保险人年龄,真实年龄不在保险合同要求的范围以内,保险合同成立已1年6个月;
C.被保险人因病住院,花费1万元,理赔时伪造费用资料,按照2万元申请理赔,被保险公司发现;
D.2022年3月投保重疾险未告知曾患肺癌,2023年5月因肝癌申请理赔。
热身题目2:
张三为其私家车投保商业车险,年保费4000元。张三发现网约车司机收入不错,便用手机软件接单载客,后辞职专门跑网约车。
某晚,张三在载客途中,发生车祸,造成车损10万元。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调查后拒赔。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保险合同无效;
B.张三有权主张约定的保险金;
C.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D.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2.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梳理
《保险法》保险合同章:一般规定,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有两个条文涉及合同解除权。
A.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第16条)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故意未如实告知,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解除合同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合同解除权受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两年内(被称为两年不可抗辩)及知道解除事由30日内两个方面的限制;以及弃权的限制(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B.保险欺诈(第27条)
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外,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法》保险合同章:人身保险合同部分有两个条文涉及合同解除权。
C.年龄误告(第32条)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因年龄误告所致的合同解除权的限制条件同“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
D.效力中止逾期未复效(第37条)
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险法》保险合同章:财产保险合同部分有三个条文涉及合同解除权。
E.保险标的转让导致风险增加(第49条)
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F.未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第51条)
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G.保险标的风险显著增加(第52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H.部分赔偿后(第58条)
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
3.小结
学习完毕,给小核保员最大的感受就是,财产险部分的规定好陌生呀,真是隔行如隔山!
根据学习的内容,第一部分两道测试题可以轻而易举地给出答案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