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说明书(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单位现就投保事宜说明如下:

保险方案

65周岁及以下在职员工:

保险责任

责任描述

意外伤害保险金

保险金额5万元/人

疾病身故保险金

保险金额2万元/人

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保险金额2000元/人,被保险人因疾病、意外事故进行门急诊治疗所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规定的由个人自负的合理门急诊医疗费用,在扣除年免赔额600元后按照70%比例赔付,无等待期。

住院医疗保险金

保险金额3000元/人,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进行住院治疗所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规定的由个人自负的合理住院医疗费用按照70%比例赔付,无等待期。

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保险金额4万元/人,对于因重疾导致的门急诊、住院医疗费用(仅包含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规定的部分自费及全额自费的药品费用及诊疗项目费用)按50%比例赔付;30天等待期

合计保费

480元/人

65周岁以上在职员工:

300元/人

约定项目:

一、指定医院和急诊定义:指定医院为二级及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及本大学校医院,校医院发票样张以附件二版本为准(无需两章)和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闵行区吴泾医院,但不包括其分院、便民(简易)门诊、家庭病房、挂床住院、外宾病区、特诊(需)病区、特诊(需)病房等。(部分医院名录详见附件一)

急诊可就近选择医保定点医院就诊,但复诊时须到指定医院就诊。急诊特指以下情况:

(一)高热(成人38.5度);

(二)急性腹痛、剧烈呕吐、严重腹泻;

(三)各种原因的休克;昏迷;癫痫发作;

(四)严重喘息、呼吸困难;

(五)急性胸痛、急性心力衰竭、严重心律失常;

(六)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脑血管意外;

(七)各种原因所致急性出血;急性泌尿道出积血、尿闭、血闭、肾绞痛;

(八)各种急性(食物或药物中毒)、各种意外(触电、溺水);

(九)脑外伤、骨折、脱位、撕裂、灼伤、或其它急性外伤;

(十)各种有毒动物、昆虫咬伤、急性过敏性疾病;

(十一)五官及呼吸道、食道异物、急性眼痛、红、肿,突然视力障碍者以及眼外伤。

二、用药规定:

(一)急诊限3天用量,一般门诊限7天用量,门诊慢性病限14天用量。对明确诊断、病情稳定的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及大病门诊,因治疗需要长期连续服用同一类药物,门诊可酌情限1个月内用量。上次门诊有两天以上余量,本次门诊不可重复续用相同药品。

门诊用药量超过以上用药量限制的,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二)门急诊、住院医疗费用包含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规定的由个人自负的合理门急诊、住院医疗费用,不包含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部分自费及全额自费的诊疗项目费用与药品费用。

(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仅承担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部分自费及全额自费的诊疗项目费用与药品费用,不承担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规定的由个人自负的合理医疗费用。

(四)重大疾病保障等待期约定:自保险生效日起30日为等待期。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无等待期:

(1)在保险人根据《平安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七条保险期间与续保”约定审核同意投保人的续保申请后,续保的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

(2)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导致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

三、除外责任:

(一)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引起门急诊、住院医疗的,不承担给付保障金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殴斗、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疾病、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

8、被保险人在康复医院、联合诊所、便民(简易)门诊、民办医院、私人诊所、家庭病房、按摩医院、挂床等就诊发生的费用;

9、被保险人因牙护理、牙移植、义齿、镶牙、牙体缺损修复、烤瓷牙、治疗性或非治疗性洁牙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口腔修复、口腔正畸、口腔保健及美容所发生的费用;(被保险人因龋齿、牙髓病、牙隐裂所引起的补牙、治牙神经、拔牙、阻生齿治疗以及牙周组织疾病,如牙周炎、牙龈炎、根周炎(洁牙治疗除外),所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合理医疗费用,属于保险人保险责任范围);

*洁牙项目包含龈上洁治术、牙面光洁术、超声波洁治术、龈下刮治术、根面平整术

10、皮肤色素沉着、面部痤疮、面膜,疤痕美容、激光美容、脱痣、祛除纹身、除皱、祛雀斑、开双眼皮、治疗白发、治疗秃发、脱发、植发、脱毛、隆鼻、隆胸、穿耳洞等项目的治疗或其他美容治疗;

11、矫形治疗、腋臭、口吃、鼻鼾手术(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除外)、平足治疗;

12、如减肥、增胖、增高等项目;各种健康体检项目:如体检、疾病普查等项目;各种预防、保健性、疗养、静养或特别护理的诊疗项目:如各种疫苗预防接种、足部反射推拿疗法、健身按摩等项目;

13、中医药类:膏方的治疗与用药;滋补性、营养性中草药(冬虫夏草、阿胶、鹿茸、灵芝、石斛)

14、验光、配镜、装配假眼、假肢或助听器、屈光不正治疗和斜视眼的矫治治疗;

16、被保险人所发生的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全额自费的医疗费用;

17、被保险人所发生的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部分自费的诊疗项目费用与药品费用;

18、被保险人因妊娠、分娩、流产及计划生育等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导致的医疗费用;

20、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21、各种医疗鉴定项目:如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劳动、工伤、职业病诊断鉴定),精神病人的司法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各种验伤费等;

22、被保险人在非保险人指定或者认可的医院治疗;被保险人未能提交原始发票的费用;

23、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的转院治疗;

24、被保险人门诊就诊日期或住院入院日期在本保险有效期外而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在中国境外、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25、检查、治疗、用药与所诊断疾病不符的;

26、代配药、外配药、代诊;

28、索赔时未同时提供电脑打印的费用明细清单的或盖收费章注明药品价格处方的;

29、投保时告知有社保人员未经医保结算进行诊治,未提供社保专用正式发票进行索赔的(被保险人出差无法使用社保卡、无社保卡被保险人该项不作为除外责任);

30、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31、保险单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

32、因既往疾病(在乙方首次投保前已患下列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为医疗保险责任的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在乙方首次投保前所患恶性肿瘤、心脏病(心功能不全II级及II级以上)、心肌梗塞、白血病、慢性阻塞性支气管疾病、脑血管疾病、慢性肾脏疾病(含投保前存在蛋白尿情况)、再生障碍性贫血、癫痫病、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艾滋病、性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已有残疾的治疗和康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

33、挂号费、诊疗费;

34、医疗费用涉及第三方支付的按以下约定进行赔付:

若被保险人已从其它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医疗保险、总工会、公费医疗、工作单位、侵权人或侵权责任承担方、保险人在内的任何保险机构)获得的补偿,保险人在扣除其他途径已获得的补偿后,对于剩余部分费用根据本合同约定在保险责任金额限额内按照约定的赔付范围、免赔额、级距和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

其中住院理赔应先扣除总工会已承担部分费用,具体费用为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以内(起付线以上至最高支付额以下)属于个人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的60%,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附加基金支付范围之内属于个人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的70%。

(二)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意外伤残之责任免除详见《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平保养发[2013]205号)条款。

(三)被保险人疾病身故责任之责任免除详见《平安一年期团体定期寿险条款(2014版)》(平保养发[2014]127号)条款。

(四)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引起重大疾病的,不给付保障金: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9、被保险人因本次投保前已患三、(一)第32点所列重大既往症及其并发症导致的重大疾病。

(五)被保险人重大疾病医疗责任之责任免除详见《平安附加恶性肿瘤团体医疗保险》(平保养发[2018]191号)条款。

四、保险金申请:

(一)申请门、急诊保障金需填写《理赔申请书》并提供以下凭证:

1、保险人指定医院或者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原始发票、盖收费章的门诊处方(或电脑打印的费用明细清单)、门急诊病历复印件;

2、病历复印件;

3、门诊收费600元以上检查的检查报告复印件;

4、不受理外配药发票及到药房自行购买的药费发票;

(二)申请住院保障金需填写《理赔申请书》并提供以下凭证:

1、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明;

2、保险人指定医院或者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原始发票、门急诊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或住院病历复印件

3、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4、不受理外配药发票及到药房自行购买的药费发票。

(三)申请意外身故、疾病身故保险金需填写《理赔申请书》并提供以下凭证:

1、受益人有效身份证明,若受益人为法定,则还需提供其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3、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4、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殡葬/火化证明;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6、提供理赔申请资格确认表;

(四)申请意外伤残保险金需填写《理赔申请书》并提供以下凭证:

2、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出具的残疾程度鉴定书;

3、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门诊病历、出院小结或住院病历)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五)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需填写《理赔申请书》并提供以下凭证:

2、保险人认可的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影像检查及其它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或住院病历;

3、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六)申请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需填写《理赔申请书》,并提供以下凭证:

2、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和医疗费用结算清单;

3、保险人认可的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影像检查及其它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或住院病历;

4、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五、其他约定:

1、被保险人在本次投保前已患《平安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所指重大疾病,保险人对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罹患的任何重大疾病均不承担保险责任,也不承担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已患重大疾病被保险人保费为480元/人/年。

2、疾病身故、重大疾病责任的投保年龄为18-65周岁。

3、如出现申请退保日早于或等于被保险人已结案案件的最近一次的出险日,则退保日仅追溯至该被保险人最近一次出险日的次日。

4、一年定期寿险仅承担疾病身故责任;本次投保前已患重大疾病及其并发症导致的疾病身故责任除外。

5、被保险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保险人有权拒付该被保险人当次申请的全部医疗费用,且对该被保险人的医疗保险责任在通知投保人后终止,并不退还相应保险费。

保险人发现被保险人既往理赔申请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经通知投保人后,自发现之日起对该被保险人的医疗保险责任终止,并不退还相应保险费。对于已给付的保险金,保险人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有义务配合保险人向该被保险人进行保险金的追偿。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行为,保留追究其刑事及民事责任的权利。

7、争议解决

(1)凡因执行本确认函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及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均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能解决,甲、乙双方及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当向保单签发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的内容。

8、被保险人如在特诊(特需)病区就诊或在特诊(特需)病房住院,在有医保结算的前提下,保险人可以按其保险责任范围和比例给予正常理赔。

9、投保人应在新员工进入投保单位工作之日起60日内且在保单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保险人经审核同意后根据投保人的书面通知签发批单,并按新增加人员的实际保险期间收取保险费。

六、释义

【特诊/特需病区、特诊/特需病房】

指诊疗费\挂号费\诊查费\诊金\医事服务费、床位费高于就诊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的门诊病区、住院病房,上海地区还包括A等病房

【在乙方首次投保前】

指在乙方最近一个连续投保期间的首次投保前。

【外配药、代配药】

外配药指患者在就诊医疗机构之外的地方进行配药的行为。

代配药指患者在未就诊情况下委托他人去医疗机构代为配药的行为。

【当地】指被保险人就诊地。

【挂床住院】

指办理正式住院手续的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每日非24小时在床、在院。具体表现包括在住院期间连续若干日无任何治疗,只收护理费、诊疗费、床位费等情况。住院期间,每日非24小时在床、在院,或向院方请假1天及以上,或住院期间72小时内无实质性检查治疗的,符合以上情况都属于“挂床住院”。

【慢性病】

慢性病全称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不是特指某种疾病,而是对一类起病隐匿,病程长且病情迁延不愈,缺乏确切的传染性生物病因证据,病因复杂,且有些尚未完全被确认的疾病的概括性总称。

【便民(简易)门诊】

各医院的挂号单上或病史上标明的便民/简易门诊:单纯开药及定期检查不需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门诊。

【弄虚作假行为】

指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通过谎称发生保险事故、编造虚假保险事故原因,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伪造、变造虚假的医疗费用凭据、病例、出院小结等证明或材料,夸大保险事故性质或因此导致的损失等一种或几种方式骗取保险金的行为。

【挂号费、诊疗费】指诊疗费/挂号费/诊查费/诊金/医事服务费等同类费用。

适用《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平保养发[2013]205号)、《平安补充门诊急诊团体医疗保险》(平保养发[2018]189号)、《平安补充住院团体医疗保险》(平保养发[2018]191号)、《平安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平保养发[2018]190号)、《平安一年期团体定期寿险条款(2014版)》(平保养发[2014]127号)、《平安附加恶性肿瘤团体医疗保险》(平保养发[2018]191号),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的范围以本函约定的范围为准,本函中的其他内容与条款不符的,仍应以本函内容为准。对于本函中未列明的保险责任,保险人不予以承担。未尽事宜参照所附保险条款执行。

保险人已向本单位就保险合同涉及到的条款,尤其是责任免除条款及争议管辖内容进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本单位已阅读本投保说明及所有保险条款,并已完全理解,本单位同意并认可保险条款及本投保说明的内容并愿意遵守。本单位承诺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本单位及被保险人提供的各项告知、体检报告及本投保说明均真实、有效,并作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

投保人签章:签章日期:

附件一:我司指定的上海市138家医院名录

名称

地址

宝山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北部)(上海宝钢医院)

漠河路280号

56691101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宝山分院(上海市宝山区吴淞中心医院)

同泰北路101号

56162417

上海市宝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友谊路181号/友谊支路301号

56601100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宝山分院(上海市宝山区仁和医院)

长江西路1999号

56731199

上海市宝山区大场医院

大场少年村路1号

56680702

上海市宝山区罗店医院

罗店镇罗溪路121号

56861995

宝山区妇幼保健所

同泰北路531号

56174273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北院

宝山区陆翔路108号

66895999

长宁

上海市同仁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同仁医院)

仙霞路1111号

62909911

上海市同仁医院(东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同仁医院(东院))

愚园路738号

62524259

上海市长宁区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

新华路540号

62805833

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

武夷路773号

62288686

长宁区天山中医医院

娄山关路868号

62418056

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江苏路分部

江苏路796号

62489999

上海电力医院

延安西路937号

62512188

虹口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

武进路85号

63240090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

甘河路110号

65161782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复旦大学附属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水电路56号

63062125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

四川北路1878号

56663031

上海市江湾医院

场中路22号

65422593

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保定路230号

65415910

上海建工医院

中山北二路2199号

65366688

黄浦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山东中路145号/闵行区江月路2000号/浦东新区灵山路845号(北院)

58752345

上海长征医院(第二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凤阳路415号

63610109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制造局路639号

63138341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上海市红房子妇产科医院)

方斜路419号

63455050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黄浦分院

四川中路109号

63212487

上海市黄浦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黄家路163号

63774871

上海市第二人民医院

多稼路1号

33760126

上海市黄浦区传染病医院

中山南一路256弄

63168211

上海市黄浦区妇幼保健院

中华路1515号

63280026

静安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华山路499号

华东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

延安西路221号

62483180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

长乐路536号/浦东新区耀华路395号/浦东新区高科西路2699号

54035206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上海市儿童医院)

北京西路1400弄24号/泸定路355号(2-27)

62474880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

康定路380号

62672724

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

西康路259号

62474530

上海邮电医院

长乐路666号

54047060

黄浦(原卢湾)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瑞金二路197号

64370045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

普安路185号

53821650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卢湾分院(上海市卢湾区中心医院)

重庆南路149号

63864050

黄浦区香山中医医院

复兴中路528号

53061730

丽园路712-1号

53510224

上海市黄浦区东南医院

瞿溪路987号

63037638

闵行

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第五人民医院)

鹤庆路801号

64308151

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

莘松路170号

64923400

上海市闵行区吴泾医院

吴泾剑川路155号

64502371

闵行区妇幼保健院

顾戴路805号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分院(上海市闵行区肿瘤医院)

瑞丽路106号

64629290

浦东新区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东院

东方路1630号

浦东张江张衡路528号

51328888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

东方路1678号

38626161

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

即墨路150号

38804518

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

新区苗圃路219号

58858730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医院

川沙镇川环南路490号

58981990

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

高桥镇大同路358号

58670561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南医院

浦东南路2400号/临沂路219号(14-4-20)

58892700

上海市浦东新区传染病医院

华夏东路3018弄46号

58924080

上海市浦东新区妇幼保健院

红枫路599号

50306088

浦东新区中医医院/罗山分院

绣川路340号

58989669

浦东新区肺科医院

秦嘉岗路1569号

58560169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南路800弄45号(浦东分院)

58835753

上海市东方医院南院

云台路1800号

普陀

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

新村路389号

56051080

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普陀区中心医院)

兰溪路164号

62572723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医院

江宁路1291号

32274550

上海市普陀区妇婴保健院

长寿路170号/同普路517号

62994352

普陀区中医医院

曹杨路1261号

62602922

上海市普陀区利群医院

桃浦路910号

52780030

徐汇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枫林路180号

64041990

宛平南路725号

64385700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六人民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宜山路600号

64369181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上海市红十字会肿瘤医院)

零陵路399号

64175590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

汾阳路83号/浦东新区耀华路389号(14-6-6)/徐汇区宝庆路19号

64377134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

闵行区万源路399号/医学院路130号

64931990

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

衡山路910号

64070434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胸科医院(上海市胸科医院)

淮海西路241号

62821990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

淮海中路966号

54037810

上海市徐汇区大华医院

老沪闵路903号

64535555

上海市第八人民医院

漕宝路8号

34284588

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医院)

双峰路450号

64399271

徐汇区斜土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零陵北路2号

64042337

杨浦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控江路1665号

65790000

上海长海医院(第二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长海路174号

25070684

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职业病防治院)

政民路507号

65115006

上海东方肝胆外科医院(第二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长海路225号

25070862

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

腾越路450号

65690520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医院

双阳路480号

65433625

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安图分部

延吉东路200号

55820464

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

市光路999号

65882999

上海市杨浦区妇幼保健院(所)

江浦路667号/长阳路1389弄75号乙

55212090

上海市杨浦区中医医院

眉州路34号

65430470

沈阳路128号

36392225

静安(原闸北)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同济大学附属第十人民医院)

延长中路301号/皮肤病分院:上海市虬江路1057号

66300588

上海市中医医院

芷江中路274号

56639828

上海市静安区北站医院

南星路29号

63549199

上海市静安区市北医院

共和新路4500号

56482208

静安区中医医院

延长中路288号

56037285

崇明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上海市崇明县中心医院)

南门港街25号

69699367

上海市崇明区第三人民医院(原上海市崇明县庙镇人民医院)

庙镇镇为民街24号

59361643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

堡镇向阳东路66号

59421307

上海市崇明区传染病医院

城桥镇利民路518号

69622008

上海市崇明区妇幼保健所

城桥镇一江山路616号

59622997

崇明区横沙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崇明县横沙乡民东路1573号

56890560

崇明区长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崇明县长兴乡凤南路59号

56850586

嘉定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医院

南翔镇众仁路495号

59178340

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嘉定分院)

城北路1号

69987008

上海市嘉定区中医医院

博乐路222号

59529068

上海市嘉定区妇幼保健院

嘉定镇高台路1216号

39911712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医院

安亭镇昌吉路204号

59579914

嘉定区墨玉北路700号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北院

嘉定区希望路999号

67888999

金山

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

龙航路1508号

57949999

金山区漕廊公路2901号

37990333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上海市金山区中心医院)

朱泾镇健康路146号

57317312

上海市金山区亭林医院

亭林镇寺平北路80号

57232481

金山区妇幼保健所

朱泾镇南圩路12号

57311290

上海市金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枫泾镇白牛路291号

57351423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漕泾镇中一东路99号,漕泾镇运石路85号,漕廊公路985弄,护塘村邓桥1117号,阮巷村明华1083号,水库村长堰1155号,增丰村2058号

37250156

青浦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上海市青浦区中心医院)

青浦镇公园东路1158号

69719190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人民医院

朱家角镇新风路167号

59240924

上海市青浦区中医医院

青浦镇青安路95号

59733301

松江

上海市松江区中心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松江分院)

中山中路748号

67720001

上海市松江区泗泾医院

泗泾镇泗通路389号

57610801

上海市松江区方塔中医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松江分院)

中山东路39号

57833754

上海市松江区妇幼保健院

西林北路1010号/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4楼

57723112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南院

新松江路650号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医院

九新公路155号

57635959

奉贤

上海市奉贤区中心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南院)

南桥镇南奉公路9588号

57420702

上海市奉贤区奉城医院

奉城镇川南奉公路9983号

57522565

上海奉贤区中医医院

江海路338号、华苑路4号/变更为:奉贤区南奉公路9588号(14-4-15)

57420840

上海市奉贤区古华医院

南桥镇南奉公路9220号

57411471

浦东新区(原:南汇区)

上海市浦东医院(原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南汇分院、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中心医院)

THE END
1.如实告知很重要投保一定要记牢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清峰报道 客户投保时,保险公司通常会要求健康告知,如果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是否会理赔呢?针对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市保险行业协会。 据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其对如实告知作了明确要求。如果投保人没有...https://epaper.kf.cn/paper/kfrb/2024-10-18/details.html?edition=6&details=8
2.保险保险需要病历吗?有时间限制吗?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保险类型都需要提供病历或医疗证明。例如,一些简单的保险类型,如意外险或旅行险,通常不需要提供病历。这是因为这些保险类型主要关注的是意外事故或旅行期间的紧急情况,而不是申请人的健康状况。 此外,对于一些特定的疾病或健康问题,保险公司可能会有一些时间限制。这意味着在购买保险之前,申请人必须在...https://www.xyz.cn/discover/detail-baoxianleixing-3258576.html
3.病历原件能够交给保险公司吗保险需要病历证明没有其他类似病例书一样,可以证明医生诊断的资料也是可以的,保险公司应当予以报销。 对于健康险而言,在保险合同中,保险金申请的说明里,保险公司一般都会明确写出,受益人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当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列证明和资料。 受益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的,...https://wap.findlaw.cn/wenda/q_40347929.html
4.保险理赔需要病历本原件还是复印件商业保险理赔是需要病历的,申请理赔的时候伤残鉴定书要出示原件,保险公司可以在核实完原件后复印一份备档。 一、车祸伤残多久时间可以鉴定 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工伤伤残鉴定向劳动部门申请,由劳动部门安排指定的医院进行伤残鉴定的,如果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到法院认可的司法鉴定所进行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https://www.110ask.com/zhishi/7765543333296966353.html
1.10月26日14时,直播朝阳法院召开“《保险法》理解与适用问题”研讨会挂靠、挂名投保等情形,保险公司在承保时亦认可的,是否属于法律上认可的利益? [14:29:10] [蔡黎]: (二)关于保险标的转让 [ 第四十八条规定]: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 第四十九条规定]: 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https://www.chinacourt.org/chat/chat/2010/10/id/5074.shtml
2.病历原件可以交给保险公司吗【问题解析】保险公司将病历原件作为赔案资料理赔归档之后,是不能将原件归还的,只有被保险人凭身份证到保险公司复印。一、出车祸怎么走保险一、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2、内勤接报案后,要https://www.64365.com/special/22546844
3.车祸后保险公司是否需要病历本原件才能报销?最后原件是否被保险公司...1、一般保险公司均需要提供原件才能进行索赔。2、对于病历等原始资料,若患者需要继续治疗使用的话,也可...https://www.66law.cn/question/answer/3771897.html
4.投保人签了字就认定保险公司尽到告知义务?未必河北法制报但在司法实务中,法院通常不会简单地凭保单上的签字就认定保险公司已经尽到说明告知义务,除非保险公司提供录音、录像等充分的证据,证明公司确实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和说明。 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一方面,投保商业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所询问的事项,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避免日后的...https://szbz.hbfzb.com/hbfzbpaper/pc/content/202011/06/content_15045.html
5.保险公司有权查询病历吗?基础知识被保险人可以提供医生开具的证明,也可以提供相关检查报告。但如果被保险人选择提供病历,那么保险公司就有权查看这些信息。此外,如果保险公司怀疑被保险人故意隐瞒或造假,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保险公司也可以要求查询被保险人的病历。总的来说,在法律的规定下,保险公司有一定的查询权,但必须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行使。https://m.shenlanbao.com/zhishi/5-606304
6.保宝网模拟考试答案(精选4篇)B保险公司应当为万能保险设立万能账户 C万能账户也可以是公司普通账户的一部分 D万能账户能够提供资产价值、账户价值和结算利息等信息 16、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隐瞒的保险合同重要情况,可以不包括() A免除投保人责任条款 B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C 万能保险费用扣除情况 D提前解除人身保险合同可能产生的损失 17根...https://www.360wenmi.com/f/file11h82vh1.html
7.病历管理规定9篇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三)保险机构。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https://www.jy135.com/guanli/1578714.html
8.建议收藏保险理赔,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最全版)比如:仅承保职业类别表中1-4类职业,再比如为2周岁以内幼儿投保少儿医疗保险要求出生时体重≥2.5kg。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理赔,保险公司就会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单位出具的《工种证明》、显示出生时体重信息的《出生证》等。 银行医院病历被保险人开具https://maimai.cn/article/detail?fid=1699937471&efid=Z0FBhBdZHbRJwFQ3IKoPVQ
9.交通事故要不要先垫付医药费所以要保障自己人,包括驾驶员的话,还是需要人身意外伤害险或者车上人员责任险。 二、报案必须及时 案例:王先生在过家门口一条小巷时车尾不慎将一名打工仔撞到,当时男子并无大碍,只是蹭破了皮,王先生给了该男子300元私了,结果男子肩膀轻微骨裂,造成一笔医药费。几天后伤者家属找到车主索赔,车主想到向保险公司报案...http://www.jzlawzx.com/kuaixun/545.html
10.公司第二阶段公共考试题11.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 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 A )的解释。 A. 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B.被保险人和投保人 ...https://blog.csdn.net/weixin_30561177/article/details/99268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