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见缩写含义:GCP、ICH-GCP、GLP、GMP、GSP、IRB、IEC、IC、ICF、CRF、CRO、CRC、CRA、PI、IB、AE、SAE、EDC、SOP、ITT、FAS、PPS、SAS、CFDA?
答:GCPGoodClinicalPractice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ICH-GCPInternationalConferenceonHarmonization—GoodClinicalPractice
国际通用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GLPGoodLaboratoryPractice药物非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GMP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GSPGoodSupplyPractice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IRBInstitutionalreviewboard伦理委员会
IECIndependentethicscommittee独立伦理委员会
ICInformedconsent知情同意
ICFInformedconsentform知情同意书
CRFcaseReportForm病例报告表
CROContractResearchOrganization合同研究组织
CRCClinicalResearchCoordinator临床研究协调者
CRAClinicalResearchAssociate临床监查员
PIPrincipalInvestigator主要研究者
IBInvestigator’sBrochure研究者手册
AEAdverseEvent不良事件
SAESeriousAdverseEvent严重不良事件
ADRAdverseDrugReaction药品不良反应
EDCElectronicdatacapture电子数据采集系统
SOPStandardOperationProcedure标准操作规程
ITTIntention-to–treat意向性分析集
FASFullanalysisset全分析集
PPSPerprotocolSet符合方案集
SSSafetyset安全性分析集
CFDAChinaFoodandDrugAdministration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GCP与赫尔辛基宣言之间关系及其宗旨?现行版本?
答:GCP是参照国际公认原则制定的,与赫尔辛基宣言的原则一致:所有以人为对象的研究必须符合《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即公正、尊重人格、力求使受试者最大程度受益和尽可能避免伤害。
GCP宗旨: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
现行版:2003年9月1日
3、中国GCP与ICH-GCP之间的关系?有何异同?
答:一是在我国开展临床试验必须得到SFDA的书面批准才能开始,而有些国家的药品管理部门,例如美国FDA是以默许的形式批准临床试验,即“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
二是在我国开展临床试验有资格准入的要求,必须选择具有资格的临床研究机构及专业开展临床试验,ICHGCP则无此要求。
三是在我国只允许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试验,而在其他国家,合同研究组织(CRO)以及独立的临床试验机构或实验室都可开展。
四是我国GCP规定临床试验主要研究者必须具备行医资格,而ICHGCP则只要求主要研究者具有行医资格或能得到有行医资格人员协助。
五是我国要求研究者在一项临床试验结束后5年内保存临床试验资料,而ICHGCP要求资料保存的年限为2年以上。
六是我国要求伦理委员会设置在临床试验机构内,而国外往往为独立的第三方。
4、GCP核心内容包括哪些?其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答:GCP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
基本原则: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
5、伦理委员会组成要求?委员及主任委员产生方式或换届规定?
委员可以采用招聘、推荐等方式产生。伦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由伦理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
换届:伦理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期满换届应考虑保证伦理委员会工作的连续性,审查能力的发展,委员的专业类别,以及不断吸收新的观点和方法。换届候选委员采用有关各方和委员推荐的方式选举产生。
6、伦理审查内容?伦理审查流程?伦理审查递交材料包括哪些?
答:审查内容:1、试验方案的设计与实施;2、试验的风险与受益;3、受试者的招募;4、知情同意书告知的信息;5、知情同意的过程;6、受试者的医疗和保护;7、隐私与保密;8、涉及弱势群体的研究。
审查流程:审查申请的受理与处理,初始审查,跟踪审查,审查决定的传达。
7、伦理审查形式?主审制?到会人数?投票人数?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
答:审查方式:会议审查与紧急会议审查,快速审查
到会人数:最少到会委员人数应超过半数成员,并不少于五人。到会委员应包括医药专业、非医药专业,独立于研究/试验单位之外的人员、不同性别的人员。
投票人数:所有参会委员,其中存在利益冲突的委员应回避,独立顾问不参与投票。
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伦理审查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作出决定,以超过到会委员半数意见作为伦理委员会审查决定。审查意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同意;(二)作必要的修正后同意;(三)作必要的修正后重审;(四)不同意;(五)终止或暂停已经批准的临床试验。
8、何为弱势人群?伦理委员会如何保护弱势人群?
答:相对地(或绝对地)没有能力维护自身利益的人,通常是指那些能力或自由受到限制而无法给予同意或拒绝同意的人,包括儿童,因为精神障碍而不能给予知情同意的人等。
保护弱势人群:1、伦理委员会应从保障受试者权益的角度严格审议试验方案;2、受试者因参加临床试验而受到损害甚至发生死亡时,给予的治疗和/或保险措施;3、定期跟踪审查临床试验项目情况
9、伦理跟踪审查包括哪些?出现SAE时伦理委员会如何处理?
答:跟踪审查:修正案审查、年度/定期跟踪审查、严重不良事件的审查、不依从/违背方案的审查、提前终止试验的审查、结题审查。
10、方案修改后或知情同意书修改后伦理如何审查?
答:试验过程中对试验方案的任何修改均应提交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伦理委员会主要针对方案修改后的试验风险和受益进行评估,做出审查意见。为了避免对受试者造成紧急伤害而修改方案,研究者可以在提交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前实施,事后及时向伦理委员会作书面报告。
11、伦理委员保密要求?如何避免利益冲突?
12、伦理顾问如何发挥作用?是否参与投票?
答:伦理独立顾问应伦理委员会的邀请,就试验方案中的一些问题向伦理委员会提供咨询意见,但独立顾问不具有伦理审查表决权。独立顾问可以是伦理或法律方面的、特定疾病或方法学的专家,或者是特殊疾病人群、特定地区人群/族群或其他特定利益团体的代表。
伦理顾问不参与投票。
13、伦理委员会如何保护受试者权益?如何评价风险/受益比?最小风险?
答:伦理委员会应主要审查以下几项内容,以保护受试者权益:(一)研究方案的设计与实施;(二)试验的风险与受益;(三)受试者的招募;(四)知情同意书告知的信息;(五)知情同意的过程;(六)受试者的医疗和保护;(七)隐私和保密;(八)涉及弱势群体的研究。
如何评价风险/收益比,最小风险:1、审查试验风险的性质、程度与发生概率的评估;2、风险在可能的范围内最小化。3、预期受益的评估:受试者的受益和社会的受益;4、试验风险与受益的合理性:①对受试者有直接受益前景的试验,预期受益与风险应至少与目前可获得的替代治疗的受益与风险相当。试验风险相对于受试者预期的受益而言必须是合理的;②对受试者没有直接受益前景的试验,风险相对于社会预期受益而言,必须是合理的。
14、伦理委员会如何审查试验方案的科学性?
15、多中心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如何审查?若涉及方案修改如何处理?是否进行备案审查?
答:我国国内现状是:组长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其他分中心伦理备案。临床试验过程中对试验方案的任何修改均应提交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再次取得受试者同意。
16、如何保证伦理审查的独立性?
答:伦理委员会足成立在医疗机构或临床试验单位,它是独立于所审查的试验项目,其独立性是指独立于所审查的试验项目,伦理委员会的组成和一切活动不应受临床试验组织和实施者的干扰和影响。
17、知情同意书内容包括哪些?语言要求?
语言要求:知情同意过程应采用受试者或法定代理人能理解的语言和文字。
18、如何进行知情同意?儿童?精神患者?昏迷患者?全身烧伤患者?肿瘤患者?艾滋病患者?
答:经充分和详细解释试验的情况后获得知情同意书,由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并注明日期,执行知情同意过程的研究者也需在知情同意书上签署姓名和日期;
1、对无行为能力的受试者,如果伦理委员会原则上同意、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参加试验符合其本身利益时,则这些病人也可以进入试验,同时应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并签名及注明日期;2、儿童作为受试者,必须征得其法定监护人的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儿童能做出同意参加研究的决定时,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3、在紧急情况下,无法取得本人及其合法代表人的知情同意书,如缺乏已被证实有效的治疗方法,而试验药物有望挽救生命,恢复健康,或减轻病痛,可考虑作为受试者,但需要在试验方案和有关文件中清楚说明接受这些受试者的方法,并事先取得伦理委员会同意;
12岁以下儿童需其监护人签字,12岁以上儿童需本人及监护人签字,精神患者及昏迷患者需监护人签字,全身烧伤患者如果本人有能力同意还需监护人签字,肿瘤患者如果本人能做出同意还需监护人签字,艾滋病患者需本人及监护人同意。
19、知情同意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答:1、自愿性;2、保密性;3、知情过程语言通俗易懂;4、告知该试验风险与受益,可能分配到不同组别;5、发生损害时可获得治疗和相应的补偿。
20、谁负责获得知情同意书?
答:研究者负责对受试者的知情过程,并取得知情同意书。
21、如何保证知情同意过程充分?患者能否将知情同意书带回?
答:经充分和详细解释试验的情况后获得知情同意书:(一)由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并注明日期,执行知情同意过程的研究者也需在知情同意书上签署姓名和日期;(二)对无行为能力的受试者,如果伦理委员会原则上同意、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参加试验符合其本身利益时,则这些病人也可以进入试验,同时应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并签名及注明日期;(三)儿童作为受试者,必须征得其法定监护人的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儿童能做出同意参加研究的决定时,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四)在紧急情况下,无法取得本人及其合法代表人的知情同意书,如缺乏已被证实有效的治疗方法,而试验药物有望挽救生命,恢复健康,或减轻病痛,可考虑作为受试者,但需要在试验方案和有关文件中清楚说明接受这些受试者的方法,并事先取得伦理委员会同意;(五)如发现涉及试验药物的重要新资料则必须将知情同意书作书面修改送伦理委员会批准后,再次取得受试者同意。
23、试验过程中可否更改知情同意书内容?更改后如何处理?
答:如发现涉及试验药物的重要新资料则必须将知情同意书作书面修改送伦理委员会批准后,再次取得受试者同意。
24、新药临床试验分期?各期临床试验目的?受试者例数?设计要求?
答:新药临床试验分:I期、II期、III期、IV期。I期: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II期: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III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III期:治疗作用确证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物注册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IV期:新药上市后应用研究阶段。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
临床试验的最低病例数(试验组)要求:Ⅰ期为20~30例,Ⅱ期为100例,Ⅲ期为300例,Ⅳ期为2000例;生物利用度试验18-24例;
25、化学药物注册分类?
答: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1)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4)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份的药物;
(5)新的复方制剂;
(6)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国内外均未批准的新适应症。
2.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3.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1)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及其原料药,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2)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3)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4)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已在国外批准的新适应症。
4.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素),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5.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6.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者制剂。
26、生物制品分类?
答: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
2.单克隆抗体。
3.基因治疗、体细胞治疗及其制品。
4.变态反应原制品。
5.由人的、动物的组织或者体液提取的,或者通过发酵制备的具有生物活性的多组份制品。
6.由已上市销售生物制品组成新的复方制品。
7.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
8.含未经批准菌种制备的微生态制品。
9.与已上市销售制品结构不完全相同且国内外均未上市销售的制品(包括氨基酸位点突变、缺失,因表达系统不同而产生、消除或者改变翻译后修饰,对产物进行化学修饰等)。
10.与已上市销售制品制备方法不同的制品(例如采用不同表达体系、宿主细胞等)。
11.首次采用DNA重组技术制备的制品(例如以重组技术替代合成技术、生物组织提取或者发酵技术等)。
12.国内外尚未上市销售的由非注射途径改为注射途径给药,或者由局部用药改为全身给药的制品。
13.改变已上市销售制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生物制品。
14.改变给药途径的生物制品(不包括上述12项)。
15.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生物制品。
答:要注意厂家是否相符、批文有效期、试验内容等,有效期三年。
28、什么是化药3类药?需做哪些临床试验?
答: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属注册分类3的,应当进行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和至少100对随机对照临床试验。多个适应症的,每个主要适应症的病例数不少于60对。避孕药应当进行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和至少500例12个月经周期的开放试验。
属于下列二种情况的,可以免予进行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
(1)局部用药,且仅发挥局部治疗作用的制剂;
(2)不吸收的口服制剂。
29、什么化药是5类药?是否需做随机对照临床试验?
答: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属注册分类5的,需做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临床试验按照下列原则进行:
(1)口服固体制剂应当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一般为18至24例;
(2)难以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口服固体制剂及其他非口服固体制剂,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临床试验的病例数至少为100对;
(4)注射剂应当进行必要的临床试验。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单一活性成份注射剂,临床试验的病例数至少为100对;多组份注射剂,临床试验的病例数至少为300例(试验药);脂质体、微球、微乳等注射剂,应根据注册分类1和2的要求进行临床试验。
30、Ⅱ、Ⅲ期临床试验有何异同?其与Ⅳ期临床试验有何不同?
答:II期: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III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III期:治疗作用确证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物注册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
IV期:新药上市后应用研究阶段。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
II期、III期临床试验一般为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IV期一般为开放性临床试验。
31、临床试验设计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临床试验设计的基本原则是必须遵循对照、随机和重复的原则,这些原则是减少临床试验中出现偏倚的基本保障。
32、新药临床试验为什么要进行随机化设计?如何保证随机?随机方式有哪些?
答:随机化试验可以消除非试验因素对试验结果的影响,使得各种已知或未知的影响因素在两组中分布相同,有利于两组具有均衡可比性。
如何保证随机:必须根据生物统计学专业人员产生的随机分配表进行编码,受试者应严格按照试验用药物编号的顺序人组,不得随意变动,否则会破坏随机化效果。
随机方式:1.随机、双盲、平行对照;2.随机、单盲、平行对照;3.随机、双盲、交叉对照。
33、为什么要设计对照?对照方式与类型?阳性对照药的选择?什么情况下可考虑选用安慰剂对照?
答:对照组是指与试验组处于同样条件下的一组受试者,对照组和试验组的唯一区别是试验组接受试验药治疗,对照组接受对照药的治疗,而两组的其它条件如试验入选条件一致,试验进行中保持条件一致。设立对照组的主要目的是判断受试者治疗前后的变化是试验药物,而不是其他因素(如病情的自然发展或者受试者机体内环境的变化)引起的。有了对照组就能回答如果未服用试验药会发生什么情况。
对照方式与类型:安慰剂对照,空白对照,剂量对照,阳性药物对照,外部对照。
安慰剂对照:答:①当没有公认的有效的干预时;
②赫尔辛基宣言2000(第29节):“缺乏已被证明的预防、诊断或治疗方法”的情况下,试验研究的对照组使用安慰剂是可以接受的,通常在这种情况下,安慰剂比不干预更科学;
③赫尔辛基宣言2000(第29节)补充说明:出于令人信服的、科学合理的方法学上的理由,为判定一个预防、诊断或治疗方法的有效性或安全性时必需安慰剂对照,或者当研究的预防、诊断或治疗于一个较轻的病情,并且病人接受安慰剂不会有任何增加的严重或不可逆伤害的风险时。
34、什么叫设盲?单盲与双盲?双盲双模拟?什么情况下可考虑使用单盲?
答:设盲:临床试验中使一方或多方不知道受试者治疗分配的程序。
单盲:指只有受试者不了解分组情况,而研究者了解分组情况。
双盲:指受试者、研究者、监查员或数据分析者均不知治疗分配。
双盲双模拟:双模拟一般指试验药和对照药都做成对方的样子,这样患者就分不清是那种药了,举例,A药是胶囊,B药是片剂,如果不做模拟剂的话一看就清楚是哪种药,可是如果这样服用:A胶囊+B模拟片剂,B片剂+A模拟胶囊,患者就分不清了,有利于试验的进行。
因技术问题做不到双盲时考虑使用单盲。
35、盲底如何产生?如何保存?
答:盲底是通过数据管理软件产生的,是指采用随机化方法确定每个受试者接受何种处理(试验组或对照组)的随机安排。
盲底一般保存在申办方和组长单位机构办公室。
36、应急信封如何保存?实验结束后应急信封如何处理?
答:应急信件由研究者保存,试验结束后在盲态审核会上检查应急信件封存情况,最终返还申办者。
37、什么情况下需紧急揭盲?揭盲后病历如何处理?
答:随试验用药物下发到主要研究者手中的应急信件只有在该受试者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需立即查明所服药物的种类,此时,研究单位的负责研究者应拆阅应急信件,即紧急揭盲。一旦揭盲,该受试者将被中止试验,并作为脱落病例处理,同时将处理结果通知临床监查员,研究人员还应在CRF表中详细记录揭盲的理由、日期并签字。
38、何谓结果锁定?一次揭盲与二次揭盲规定?
答:结果锁定指在盲态审核并认为所建立的数据库正确无误后,由主要研究者、药物注册申请人、生物统计学专业人员和保存盲底的有关人员对数据库进行锁定。此后,对数据库的任何改动只有在以上几方人员同意(可以书面形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试验方案中,当试验组和对照组按1:1设计时,一般采用二次揭盲法。二次揭盲都由保存盲底的有关人员执行。数据文件经过盲态审核并认定可靠无误后将被锁定,进行第一次揭盲,此次揭盲只列出每个病例所属的处理组别(如A组或B组)而并不标明哪一个为试验组或对照组,交由生物统计学专业人员输入计算机,与数据文件进行连接后,进行统计分析。当统计分析结束,写出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后,在总结会上进行第二次揭盲,以明确各组所接受的治疗药物。
39、脱落病例?超过20%脱落如何处理?脱落原因包括哪些?
答:脱落病例指所有填写了知情同意书并筛选合格进入临床试验的受试者,均有权随时退出临床试验,无论何时何种原因退出,只要没有完成所规定周期的受试者,都为脱落病例。
超过20%脱落:意味着双盲试验失效,需要终止并重新安排新的临床试验。
40、受试者如何招募?入/排标准?剔除标准?退出标准?终止标准?
排除标准:列出影响研究药物疗效和安全性评估的情况,如与入选标准相反的其他治疗、合并疾病和妊娠等,容易造成失访的情况,如受试者工作环境变动等。
剔除标准包括:①误纳入、误诊;②已入组一次药未用;③无任何检测记录可供评价的受试者;④服用了该药物临床试验的违禁药物,无法评价药物疗效;⑤依从性差(用药依从性小于80%或大于120%)。
退出标准:①受试者出现不能继续治疗的不良事件或伴发情况;②不愿继续治疗的受试者;③未能遵守研究方案;④在研究期间使用禁用药;⑤受试者妊娠。
终止标准:1、试验中发生严重安全性问题;2、试验中发现药物治疗效果太差,甚至无效,不具有临床价值,应终止试验,一方面避免延误受试者的有效治疗,同时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3、在试验中发生临床试验方案有重大失误,难以评价药物效应,或者一项设计较好的方案,在实施中发生重要偏差,再继续下去,难以评价药物效应;4、申办者要求终止(经费原因、管理原因等);5、行政主管撤销试验等。
41、临床试验方案包括哪些内容?由谁制定签署?
答:临床试验方案由申办者和研究者共同制定,由申办者,研究者,监查员,统计员共同签署。
临床试验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试验题目;
(二)试验目的,试验背景,临床前研究中有临床意义的发现和与该试验有关的临床试验结果、已知对人体的可能危险与受益,及试验药物存在人种差异的可能;
(三)申办者的名称和地址,进行试验的场所,研究者的姓名、资格和地址;
(四)试验设计的类型,随机化分组方法及设盲的水平;
(五)受试者的入选标准,排除标准和剔除标准,选择受试者的步骤,受试者分配的方法;
(六)根据统计学原理计算要达到试验预期目的所需的病例数;
(七)试验用药物的剂型、剂量、给药途径、给药方法、给药次数、疗程和有关合并用药的规定,以及对包装和标签的说明;
(八)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检查的项目、测定的次数和药代动力学分析等;
(九)试验用药物的登记与使用记录、递送、分发方式及储藏条件;
(十)临床观察、随访和保证受试者依从性的措施;
(十一)中止临床试验的标准,结束临床试验的规定;
(十三)受试者的编码、随机数字表及病例报告表的保存手续;
(十五)试验用药物编码的建立和保存,揭盲方法和紧急情况下破盲的规定;
(十六)统计分析计划,统计分析数据集的定义和选择;
(十七)数据管理和数据可溯源性的规定;
(十八)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二十)临床试验预期的进度和完成日期;
(二十一)试验结束后的随访和医疗措施;
(二十二)各方承担的职责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十三)参考文献。
42、临床试验过程中可否进行试验方案的修改?方案修改程序如何?旧版方案如何处理?
答:试验过程中对试验方案的任何修改均应提交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旧版方案保存。
43、导入期和清洗期区别?
清洗期是指在交叉设计的试验中,在第一阶段治疗与第二阶段治疗中间一段不服用试验用药品,或者服用安慰剂的时期。
导入期是为了清洗试验前可能服用的其他药物,清冼期是为了清洗前后两试验阶段间的药物。
44、临床试验过程中是否允许伴随用药?基础用药与合并用药要求?
答:允许伴随用药。要求:不会对试验用药的疗效产生影响。
45、抗肿瘤药物疗效评定标准?
46、不良事件与不良反应区别?
答: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DrugReaction,ADR)是指药品在预防、诊断、治病或调节生理功能的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有害的和意料之外的反应。
不良事件(AdverseEvent,AE)是指病人或临床试验受试者接受一种药物后出现的不良医学事件,但并不一定与治疗有因果关系。
两者的区别在于药物不良反应是确定与药物有因果关系的,而不良事件则不确定。
47、什么是SAE?出现SAE后如何处理与报告?
研究者应立即对受试者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同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申办者和伦理委员会,并在报告上签名及注明日期。
48、不良事件因果关系评定依据与分类?
答:根据卫生部药品不良反应监察中心制订的标准(参见《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按“肯定、很可能、可能、可疑、不可能”五级分类法对不良事件和试验用药之间可能存在的关联作出评估(见下表)。
判断指标
判断结果
肯
定
很
可
能
疑
不
+
2.可疑不良反应(ADR)是否符合该药品已知ADR类型
-
3.所怀疑的ADR是否可以用患者的病理情况合并用药、并用药、并用疗法或曾用疗法来解释
±
4.停药或降低剂量可疑的ADR是否减轻或消失
5.再次接触可疑药品后是否再次出现同样反应
?
说明:+表示肯定-表示否定±表示肯定或否定?表示情况不明
49、严重不良事件?重要不良事件?
重要不良事件:指的是除严重不良事件外,发生的任何导致采用针对性医疗措施(如停药、降低剂量和对症治疗)的不良事件和血液学或其他实验室检查明显异常。
50、不良事件发生后是否需要立即停药?
答:不良事件发生后,应观察不良事件的程度,决定是否对受试者进行相应的医疗观察和治疗,判断与试验药物的关系,再决定是否需要停药。
51、试验过程中突然出现晕厥是否属不良事件及不良反应?
答:属于不良事件,但不一定是不良反应,判断不良反应还需考虑晕厥是否与试验药物有关。
52、药物管理模式?药物管理流程或SOP?
答:药物管理有:药物的接收、贮存、发放、回收、退回等。
SOP:1、申办者免费向研究者提供具有易于识别、正确编码并贴有特殊标签的试验用药品、标准品、对照药品或安慰剂及其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2、在接收申办者提供的试验用药时,GCP中心药房管理员应检查试验用药品是否按试验方案的需要进行适当包装与标签,标明为临床试验专用,注明批号,核对剂型、品名、规格、批号、数量、有效期等,如药品有特殊要求(如温度、湿度、光线)还要检查其是否有相应的包装、运送条件及记录。
3、申办者与临床试验用药品管理员应共同在《临床试验用药物供货单》上签名,一式两份,一份交机构办公室归档,一份申办者留存。
4、试验用药物的保存:临床试验用药品应分类、定位存放于试验药品储藏室和专柜,整齐有序,并注意温湿度变化。当保管条件对药品不利时应设法采取措施,尤其在梅雨季节要注意及时开关门窗,降低试验药品专柜的温室度,防治药品变质。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若属于麻醉药物、精神用药必须专柜,二人双锁保管、核发。
5、试验用药物的分发
6、试验用药物的回收:剩余试验用药物应回收和存放,并在《临床试验用药品使用记录表》上记录剩余数量。剩余数量与“病例报告表”记录的用药量要与该病例试验药物总量相符。
7、试验用药物的返还:临床试验结束时,科室药物管理员清点剩余试验用药物,并将剩余药物送GCP中心药房,GCP中心药房将剩余药物返还申办者,填写《临床试验剩余药品返还清单》,一式两份,并由申办者签字,其中一份上交机构办公室归档。
答:接收申办者提供的试验用药时,药物管理员应检查试验用药品是否按试验方案的需要进行适当包装与标签,标明为临床试验专用,注明批号,核对剂型、品名、规格、批号、数量、有效期等,如药品有特殊要求(如温度、湿度、光线)还要检查其是否有相应的包装、运送条件及记录。
55、药物保存条件?阴凉干燥、冷藏、常温、室温保存?如何保证保存条件符合要求?
答:不同药物有不同的保存条件,药物管理员根据标签上标注的保存条件进行保存。
56、药物使用依从性如何评定?
答:受试者依从性的计算方法为实际用药量/应用药量。良好依从性范围是大于80%,小于120%。
57、药物回收包括哪些内容?
答:回收数量,交接清单。
58、剩余药物如何处理?剩余阳性对照药可否用于其它患者?
答:剩余药物应回收并返还申办者。剩余阳性对照药不能用于其他患者,也应回收并返还申办者。
59、如何保证药物用于受试者??
答:发药时交代受试者,试验药物仅用于受试者,不能转交给其他非临床试验参加者,剩余药物应回收,每次访视时观察受试者的病情变化及实验室检查值变化情况。
60、如何发放药物?发放数量有何要求?如何保证药物发放的随机性?药物发放时掉在地上如何处理?
答:按照入组顺序,严格按照试验用药物编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发放药物。
发放数量根据方案的要求发放。
要保证发药的随机性,必须根据生物统计学专业人员产生的随机分配表进行编码,受试者应严格按照试验用药物编号的顺序人组,不得随意变动,否则会破坏随机化效果。
药物掉在地上后,清点污损的药物,污损量少不影响该药物疗程的继续发放同一编号的药物,污损量多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剔除。
61、简述Ⅱ期临床试验流程?
答:答:①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文和药监部门签发的药品质量检验报告;
②由申办者提供研究者手册及其他有关资料;
③与申办者讨论并设计临床试验方案及试验中所有的各种文件和记录表格;
④主持召开临床试验方案讨论会(申办者、牵头单位及参加单位的主要研究人员和监查员参加),讨论试验方案,分配任务;
⑤修订方案,制定随机表;
⑥有关文件(临床试验批文、药物检验报告、方案等)送伦理委员会审批并获书面批准书;
⑦与申办者签订合同;
⑧试验药物的准备:分配、验收、贮存、登记等;
⑨试验场所有必要的医疗设备、急救药品和措施。
10.筛选受试者,纳入病例;
11.结束观察,剩余药物返还申办者;
12.病例报告表录入,统计部门数据管理,统计
13临床总结
62、研究者在试验前需对申办者提供哪些资料进行审核?
答:试验方案、药理毒理资料、研究者手册、研究病例、CRF、知情同意书等
63、如何保护受试者权益?如何尊重受试者的隐私权?
答:伦理委员会和知情同意书是保护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措施。
必须使受试者了解,参加试验及在试验中的个人资料均属保密。必要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伦理委员会或申办者,按规定可以查阅参加试验的受试者资料;
答:研究病例、病例报告表、知情同意书、试验方案、临床总结报告等
65、什么是多中心临床试验?
答:多中心试验是由多位研究者按同一试验方案在不同地点和单位同时进行的临床试验。各中心同期开始与结束试验。多中心试验由一位主要研究者总负责,并作为临床试验各中心间的协调研究者。
66、医院质控体系的构建?机构及专业科室的质控流程?
答: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保证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机构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②监查;③稽查;④视察
质量控制方面主要措施:制定完整的SOP,并要求所有人员在各个环节严格按各项SOP进行操作:数据的记录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机构对于本机构承担的临床试验项目质量应进行自查,保证试验数据与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申办者委派训练有素而又尽职尽责的监查员对临床试验的全过程进行监查。国家药品监督部门对从事药物临床试验的单位对GCP和有关法规的依从性进行监督管理。
(2)专业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①研究者②质控员③专业负责人
机构质控SOP:1、质控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权益受到保障,试验记录与报告的数据准确、完整无误,保证试验遵循已批准的方案和有关法规。
2、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
4、审核专业负责人及研究组所有研究人员资格,研究人员应具备相应条件。
6、试验中对各专业组对试验方案和SOP的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7、试验过程中负责对临床研究进度、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8、定期到各临床试验专业组对正在进行中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对各种原始资料、CRF中记录的正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进行核实,并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9、试验结束后,质控员检查临床研究所有文件的完整性,核查CRF与原始资料的一致性,若有问题则要求研究者解答及补充至符合要求后在质量审核表中签字交机构办公室秘书复审。
10、机构办公室秘书再次复查临床研究资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符合要求后在质量审核表中签字交机构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终审。
11、机构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在质量审核表中签字后,资料归档,该项临床试验方能结题盖章。
专业科室质控体系:
1、本科室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检查由主要研究者全面负责。
2、组建本科室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检查小组
3、本科室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检查小组工作职责
3.1.负责本专业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监督及检查工作。
3.2.组织参加试验前进行的GCP及实验方案培训。
3.3.按照试验方案要求,监督检查研究者执行临床试验方案的情况。
3.4.督促试验按预期进度进行。
3.5.核实CRF表中数据及其它信息,使其准确、完整、真实,以保证临床试验质量。
4、GCP规范及方案培训的原则
4.2.培训由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主持,由科研秘书召集,监查员、研究者共同参加。
4.3.凡参加临床试验的研究者均须参加培训,并在培训记录上签字备案。
5、GCP规范及方案培训的内容
5.2.本次试验治疗的疾病的临床特征、诊断、辨证分型。
5.3.本次试验药物的性质、作用、疗效及安全性。
5.4.药物临床试验项目要求
5.5.药物临床试验前研究资料
5.6.药物临床试验方案
5.7.药物临床试验病例报告表(CRF)的填写规范
5.8.药物临床试验知情同意书签署规范
5.9.药物临床发生不良反应及严重不良事件处理及报告规范
5.10.实验室检验单填写、领取规范
5.11.原始文件归档管理规范
67、监查、稽查与视察区别?
答:监查(monitoring):指临床试验申办单位委派人员对临床试验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临床试验数据的质量并保护受试者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视察(Inspection):指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一项临床试验的有关文件、设施、记录和其它方面进行官方审阅,视察可以在试验单位、申办者所在地或合同研究组织所在地进行。
68、原始资料、住院病历、研究病例、CRF之间关系?
69、CRF填写与修改要求?
答:CRF应由研究者及时、准确、完整、规范、真实地记录。修改要求:在原错误数据上划一条横线,将新数据写在旁边,修改者须签名并注明日期,不要使用涂改液。被修改的数据应清晰可见。
答:包括:申办者三证、SFDA批件、药检报告、试验方案、研究者手册、研究病例、CRF、知情同意书、其他申请报告等等。临床试验资料的保存需遵照GCP附录2的要求。研究者保存试验资料至临床试验结束后五年。
71、制定SOP的SOP包括哪些内容?
答:制定SOP的SOP是指制定标准操作规程的标准操作规程,对标准操作规程的制定拟定的标准和详细的书面规程。
72、急救药箱及设施如何保证更新有效?
答:1、抢救药物定位、定数存放、保证随用随取;2、值班护士负责保管,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3、定期检查、清点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质、过期、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者,不得使用;4、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补充,保持一定基数。
73、主要人员职责:机构主任、办公室主任、秘书、质控员、资料管理员、药物管理员、主要研究者、研究者、研究护士?
答:机构主任:1、负责机构的组织领导,审批和决策机构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保证机构健康发展。2、负责组织撰写、修改、审核和批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通用的管理规章制度、标准操作规程及临床试验技术规范。3、督促、检查机构各级人员履行职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组织制定机构工作计划,开展机构工作总结。5、监督药物临床试验工作,负责临床研究总结报告的最终复核审阅。6、负责机构人员、仪器设备的整体协调。7、负责审批机构人员的业务培训计划。8、负责机构文件的签发。9、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相应的工作。
机构办公室主任:1、熟悉国家有关药物临床试验的法律法规、机构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操作规程及临床试验技术规范等,在机构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落实、实施机构的日常工作。2、组织起草机构工作计划,审核、批转文、函、电等行政公文,并提出处理意见。3、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各专业科室工作。4、负责审查研究者资质,掌握临床试验进展情况,检查各专业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督促临床试验资料及时归档,协调并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实施。5、全面了解掌握机构建设和运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6、定期向机构主任汇报工作进展,完成机构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7、机构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相应的工作。
机构秘书:1、熟悉并落实国家有关药物临床试验的法律法规、机构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操作规程及临床试验技术规范等,在机构主任、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机构的日常工作。2、负责起草机构办公室工作计划、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承办各专业科室的请示报告,根据机构领导的批示进行处理。3、负责资料档案文件的管理,负责接受、登记、保管、下发文件,负责发文的编号、登记、复印、盖章工作。4、负责机构各项会议组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5、对各专业科室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考评。6、负责接待临床试验申办者代表,进行试验项目意向性商谈,做好申办者和专业科室的联系人。7、负责试验前各项准备资料合格性审查。8、与申办者共同商定合同具体细节,并起草合同文本。9、按规定实施试验用药物的管理。10、了解各专业科室临床试验实施及进展情况。11、具体沟通、协调临床各科室的工作。
药物管理员:1、严格按照《临床试验药物管理制度》进行试验药物管理;2、负责对试验药物的接收、储存、发放工作,保证试验药物质量;3、详细记录试验药物的接收、发放、回收情况;4、定期检查试验药物数量、失效期、储藏条件并记录;5、保证GCP药房防潮、防火、防盗、防鼠;6、保持GCP药房卫生整洁;7、配合申办方派遣的监查员和稽查员的监查及药物监督部门的稽查和视察。
74、人员培训SOP?
6、对每一项试验,在试验的各个阶段结合具体问题进行培训。
7、临床试验完成后,组织本专业科室参加研究人员对试验资料进行总结评价。
8、培训申请与登记:外出培训应经机构或本专业组负责人批准,结束后应举办讲座,汇报所受培训的内容。
9、制定内部培训计划,并保证实施,对参加培训的研究者要求确保掌握,培训记录和培训内容应在机构进行备案。
75、机构立项流程?
申办者
76、机构药物临床试验运行管理流程?
77、药物临床试验统计检验中常用哪些假设?
答:①优效性(superiority)检验:显示试验药的治疗效果优于对照药,包括:试验药是否优于安慰剂;试验药是否优于阳性对照药;或剂量间效应的比较。②等效性(equivalence)检验:确认两种或多种治疗的效果差别大小在临床上并无重要意义,即试验药与阳性对照在疗效上相当。③非劣效性(non-inferirity)检验:显示试验药的治疗效果在临床上不劣于阳性对照药。常用优效性检验和等效性检验两种。
78、ITT、FAS、PPS、SAS区别?
答:ITT是Intention-To-Treat的缩写,即意向性。是指基于有治疗意向的受试者(即计划好的治疗)而不是实际给予治疗的受试者进行评价的处理策略。是可以对结果做出评定的最好原则。其结果是随机到每一个处理组的病人即应作为该组的成员被随访、评价和分析,无论他们是否依从计划的处理过程。
FAS是全分析集(FullAnalysisSet)指尽可能接近符合ITT原则的理想的受试者人群。该数据集是从所有随机化的受试者中以最少的和最合理的方法剔除受试者后得出的。即只要服用了一次药,做了一次有效性检测的受试者都应纳入FAS。
PPS是符合方案集(PerProtocolSet),又称有效病例、有效样本、可评价病例样本。是由充分依从于试验方案的病例子集所产生的数据集,是全分析集的一个子集。
SAS是指安全性数据集,安全性与耐受性评价时,用于汇总的受试者集称为安全性数据集。安全性数据集应包括所有随机化入组至少接受过一次安全性检查的受试者。
79、临床试验方案中设计的给药剂量、给药方法与疗程应以什么研究作为理论基础?
答:药代动力学研究。
80、药代动力学研究内容是什么?
答:阐明药物在人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规律。
81、阐述受试者的筛选过程?
②签署知情同意书;
③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必要的理化检查,筛选合格的受试者;
④符合试验方案规定的纳入标准者,随机入组;
⑤不符合试验方案规定的纳入标准、符合排除标准者,不纳入试验,同时给予就医指导。
答:申办者。
83、申办者终止一项临床试验前,须通知谁?
答:研究者、伦理委员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阐明理由。
84、原始化验单是否应贴于CRF表上?
答:原始化验单应贴于原始病历上,CRF表上的化验数据应为转抄。
86、什么是试验用药品?
答:试验用药品(Inve~tigationalProduct),用于临床试验中的试验药物、对照药品或安慰剂。
87、试验用药物的使用记录应包括哪些信息?
答:应包括试验用药物的数量、装运、递送、接收、分配、应用后剩余药物的回收与销毁等方面的信息。
88、如何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质量?如何协调管理?
答:实行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即机构办公室、专业负责人、专业主要研究者。
①加强各专业组人才建设,在合法的医疗机构中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和行医资格;具备试验方案要求的专业知识,在本专业领域具有—定学术地位,分期分批安排各专业成员参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的药物临床试验培训班,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②门诊量、出入院人数符合要求,仪器设备等硬件条件符合要求。
③保证伦理委员会的组成符合GCP要求,保证伦理委员会的正常运转,履行伦理委员会职责,保证受试者的权益。
④技术委员会保证研究方案的质量(科学性)。
⑤具体由机构办公室协调管理。
89、是否欢迎监查员,监查员可否看病历?
答:欢迎,监查员可以查看病历
90、临床试验资料的保存多少年
答:研究者应保存临床试验资料至临床试验终止后五年。申办者应保存临床试验资料至试验药物被批准上市后五年。
91、什么是试验用药品?
92、试验用药物的使用记录应包括哪些信息?
93、研究者中止一项临床试验必须通知谁?
答:受试者、申办者、伦理委员会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阐明理由。
94、申办者中止一项临床试验必须通知谁?
95、什么是伦理委员会的跟踪审查原则?
答:①伦理委员会必须根据风险的级别,定期对所有批准的研究项目实施跟踪审查,跟踪审查的频率不得少于一年一次;
②跟踪审查必须是实质性的和有意义的。
96.伦理委员会是独立于机构,还是独立于所审查的试验项目?
答:伦理委员会足成立在医疗机构或临床试验单位,它是独立于所审查的试验项目,其独立性是指独立于所审查的试验项目
97、伦理委员会对临床试验方案的审查讨论,因工作需要是否可邀请非委员的专家出席会议和投票?
答:可邀请非委员的专家出席会议,但不参与投票。
98、伦理委员会对药物临床试验进行审查监督可以行使什么权力?
答:(一)批准/不批准一项药物临床试验;(二)对批准的临床试验进行跟踪审查;(三)终止或暂停已经批准的临床试验。
99、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方式?
答:会议审查、快速审查、紧急会议审查。
100、医院申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的意义
答:遵循GCP原则进行临床研究工作将培养和提高医务人员严谨、科学、规范的医疗作风和科研素质。
提高医院的整体科研水平,扩大医院的医疗和学术影响,对医院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增进各专业学科与国内外各医疗单位接触和了解,提供相互合作和相互学习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