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知识产权立法,加强知识产权执法
知识产权立法工作是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建立完备的知识产权体系才能从制度上激励我国经济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加快知识产权立法,要做到“以惩促保”,尽快完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订,加快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职务发明条例等。此外,要依法惩治侵害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要调动拥有知识产权的自然人和法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产权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
健全知识产权司法既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实现,也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版图不可或缺的一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设立知识产权法院,都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截至2018年5月,我国已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建立15个知识产权法庭,有效地提升了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水平。另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有效补充,也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双轨制”的一大特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完善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把违法成本显著提上去,把法律威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随着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执法改革步入正轨,商标、专利分头管理和重复执法问题可以得到有效解决,这将促进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
制定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门政策与制度
保护外来投资者知识产权,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主办单位:国务院办公厅运行维护单位: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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