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专利我国保护的专利有哪几种各种专利的含义是什么?
我国保护的专利种类有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必须具有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我国的专利号由九位阿拉伯数字构成,前两位数代表年份,第三位数代表专利的种类,由"1"、"2"、"3"表示,"1"代表发明,"2"代表实用新型,"3"代表外观设计,第四位数到第八位数是国家专利局的流水号,小圆点后的第九位数是国家专利局的计算机校验码,如专利号为96322821.8,则表示是1996年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
2、什么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三种专利保护的期限
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4.什么是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我国专利法把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分为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造两类。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的情况有两种,一是执行本单位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二是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订有合同的,从其约定。执行本单位任务是指:(1)在本职工作中;(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5.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6.哪些情形不能获得专利权
①科学发现;如发现新星、牛顿万有引力定律
②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如新棋种的玩法
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④动物和植物品种,但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我国有专门的动植物品种保护条例)
⑤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另外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妨害公共利益或者违背科学规律的发明创造,如永动机、吸毒工具等也不能获得专利权。
7.对专利局驳回专利申请决定不服怎么办?
专利申请被驳回后,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书面提出复审请求。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何为专利无效?
9、专利权人有哪些权利
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以后,专利法保护专利权不受侵犯。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以下各项权利:
(1)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2)允许其它单位和个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3)专利权人有权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行为,专利权人因专利权受到侵犯而经济上受到损失的,可以要求侵权者赔偿。
(4)转让其专利的权利
(5)放弃其专利的权利
(6)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10.转让合同自签字之日到专利局公告之日期间是否生效
专利法中规定了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同时规定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11、何为专利代理
专利代理是整个专利工作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是专利申请人与专利局之间的"桥梁"。专利代理人是经过专利局考核认可,并在专利局登记的,专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人员。是既懂技术、又懂有关法律的专门人员,专利代理人受专利代理机构指派从事以下业务:
(1)为申请专利提供咨询
(2)代理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申请专利以及办理审查程序中的各种手续及批准后的事务;
(3)代理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的撤销,专利无效宣告,复议等程序中的各项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