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面对商家虚假宣传,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投诉:(一)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虚假宣传行为属于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客观:
当然可以索赔,假一退三。需要通过12315平台发起举报,12315平台可以上传图片证据。一般提供有力证据就可以解决问题。一般消费者选择的是投诉,而不是举报,举报立案会对商家行政处罚,而投诉只是调解。调解不成终止调解。
如果依然解决不了问题,消费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根据诉求和情况,确定要提起的诉讼类型。例如,消费者可以提起违约之诉、侵权之诉、不当得利之诉等。
消费者起诉的流程如下:
1、准备好民事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2、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十五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十天内向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上诉,递交上诉状。
现在起诉非常方便,还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在线起诉。一万元以内的案子起诉费二十五元。
消费者权益内容包括了九方面的权利:
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求教获知权;依法结社权;维护尊严权;监督批评权。
一般消费者维权涉及的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
一、商家欺骗消费者可以要求几倍赔偿
三倍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商家进行价格欺诈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第一种就是虚假标价,这种形式指的是经营者以虚假的低价误导消费者进行消费,但是在消费者结账时却以高价进行结算。
第二种就是模糊标价,这种形式指的是经营者在做促销活动的时候,以“出厂价”销售商品,但是实际上该商品的的出厂价比其标注的出厂价更低;或者是给商品标注低价,在人购买之后以高价结算,并解释为部分顾客才能销售其低价。
第三种是虚夸标价,这种形式指的是,经营者以“全市最低价”等字眼对自己的商品进行宣传,并且误导消费者前来购买,但是其标注的价格却高于同行业内其他商家所标注的价格。
第四种是虚假折价,这种形式指的是经营者以“全场几折”等字样进行宣传,吸引消费者前来购买,但是整个商场里只有少数的几件是打了折扣的。
第五种是模糊赠售,这种形式指的是经营者常以“买一送一”等字样进行宣传,但是不会对送的那一份进行标注和说明,消费者进店消费之后,得到的送一却是另一个小物件。
第六种是隐蔽价格的附加条件,这种形式指的是经营者以购物返券的手段对其商品进行促销,但是没有提前告诉消费者该购物券是要加上等值的人民币才可以使用的,进而误导消费者进行循环消费的。
第八种是虚构原价,这种方式指的是经营者使用降价标签标示商品,比如原价一百元,现价五十元的形式进行促销,但是却有不能提供能够证明其原价确为一百元的交易票据。
第十种是质量和价格、数量等都不相符的情形。
虚假宣传行为属于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一)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二)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一、虚假宣传误导消费可不可以维权
虚假宣传误导消费可以维权
。
1、消费者可以向与经营者协商解决纠纷。
3、可以申请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4、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
二、
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如何赔偿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2、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3、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所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提请仲裁机构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的5种维权方法。其中,提起民事诉讼是最有效、也是最后司法救济手段。
一、卖家虚假宣传能要求赔偿吗
可以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该规定表明,商家虚假宣传进行赔偿是应尽的责任。
再次,虚假宣传行为属于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一)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二)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所以商家虚假宣传进行赔偿时,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同时,当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怎么认定
消费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过程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可以从3个方面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消费欺诈。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采用的手段
2.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
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应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为准。如果该行为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即构成欺诈。如果该行为不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个别消费者应证明自己确实发生误解以主张欺诈行为的成立。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一般都会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但认定消费欺诈行为并不要求消费者有实际的损失或者损害发生,只要经营者的行为足以误导消费者就可以被认定为欺诈。
3.经营者是否具有实施欺诈行为的主观方面
虽然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构成欺诈行为必须具有主观故意,但从文义上理解,欺诈就是掩盖事实真相误导消费者,“欺诈”二字本身已经揭示经营者具有主观故意。所以,在下列6种情形下,经营者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故意,就属于欺诈: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或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