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昆明市2024年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
活动明确了各类特殊、困难人群个人缴费标准。其中,纳入农业农村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未纳入农业农村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标准为每人每年355元。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280元。属昆明市户籍人口,参加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个人不缴费。
另外,符合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除外)成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孤儿(包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个人不缴费。符合云南省边境村民参保资助政策的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30元。对符合多种资助参保条件的“特殊人群”,按“就高”原则给予资助参保,剩余部分由个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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