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医保中心函〔2024〕77号)和《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局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文件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学生应保尽保,有效保障大学生医疗保障待遇和个人权益,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生参保工作
(一)新参保对象
1.2024年新入学的大学生。
2.因当兵退伍、转学等原因未参保的大学生。
3.主动放弃资助地参保,自愿选择参加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医保的大学生。被认定为动态监测人员、低保、残疾、特困人员等的大学生,自愿选择参加大学生医保,不享受认定地缴费资助政策,享受省本级大学生医保待遇。
(二)新参保办理方式
二、老生续保工作
(一)参保对象
2021级-2023级学生在“云南医保”小程序上查询参保单位和参保状态,若参保单位为昆明文理学院且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则无需做参保登记,直接进行缴费。
(二)缴费方式
三、参保筹资标准及待遇享受
(一)2025年度筹资标准
医保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助每人670元。
集中缴费期缴费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25日,此期间参保缴费的,执行规定个人和财政补助标准,从2025年1月1日起享受规定待遇。
非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从缴费当月起3个月内为医保待遇享受固定等待期,固定等待期内参保人员不得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具体缴费标准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25日,个人缴费每人每年400元;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25日,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070元。中断缴费人员设置相应约束措施,固定等待期延长。
四、毕业生停保工作
(一)停保范围
2024年毕业、出国、退学、转学(转省外或非省属在昆高校)的大学生。
(三)停保办理方式
(四)停保后待遇保障
当年度办理了停保的大学生,医保待遇继续享受到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