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部分不良社会组织或个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以“代理退保”“代理维权”等名义,收集个人隐私信息,怂恿、教唆或诱导消费者恶意投诉或举报金融机构,诱骗消费者委托其办理投诉举报,收取高额代理手续费,形成“黑色”利益链条,扰乱正常金融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G女士在2016年、2017年分别给自己和爱人投保了50万保额的重疾险。2021年,G女士在网络上刷到“代理全额退保”的视频,恰好因为疫情,资金周转出现困难,于是在代理退保中介的怂恿下,G女士将两份保单退保,不料一年后,G女士确诊重疾,原本可以为她提供保障的保单,经本人签字申请退保后,已无法再恢复合同效力。G女士也因身体状况无法再正常获得疾病保障。
案件分析:
1.G女士随意轻信网络视频内容,保险意识薄弱,接受了代理退保中介的怂恿,将自己及其爱人的重疾险保单均操作退保,损失了保障。
2.G女士在一年后,确诊重疾,由于已将保险保单申请退保,已无保险效力,故不能为G女士提供应享受的保障。
3.因为G女士身体疾病原因,不符合再次投保条件,再也不能获得保险保障,以后再获病只能自己承担医疗费用及后期疗养费用。
风险提示:
2.切勿轻弃保险保障。退保后被保险人将失去保障,未来如希望再次投保,因年龄、健康状况等发生变化,可能面临保费增加、重新计算等待期、拒保等风险。因此,消费者应充分认识保险的保障功能,谨慎做出退保的决定,尤其要慎重对待所谓“退旧保新”宣传,避免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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