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成立于1949年10月20日的原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所经办的人身保险业务。新中国建立刚刚20
天,为迅速发展经济,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全国统一的
保险机构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下设人身保险室。
建国初期的人身保险业务有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两大类,强
制保险主要是铁路、轮船、飞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自愿保险则
分为职工团体人身保险和简易人身保险两类。到1958年,共实
现人身险保费收入1.41亿元,参加职工团体人身保险者达到300
万人,参加简易人身保险者发展到180万人,对安定群众生活起
到了积极作用。
1958年10月,国务院召开的西安财贸工作会议提出:“人
民公社化后,保险工作的作用已经消失,国内保险业务应立即停
办”。1959年,人身保险业务和其他国内保险业务一道进入全面
停办状态。
恢复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1979年4月,国务院批准《中国人
民银行行长会议纪要》,作出了“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的重
大决定。11月,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中断了20
年的国内保险业务正式宣告恢复,中国保险业迎来了一个崭新的
发展时期。
在财产保险业务率先恢复的基础上,1982年,开始恢复办
理人身保险业务。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的建立健全,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1982年至1995
年的13年间,人身保险业务以平均每年40%的速度递增。
专业化经营1995年,中国第一部《保险法》诞生。1996年,
根据《保险法》关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分业
经营的要求,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承继原中国人民保险
公司全部人身保险业务和重组17家地方
寿险公司的基础上组建成立,进入了专业化经营时代。
个人营销制度的引入和全面推行,促进了公司的快速发展。
从1996年到1998年,营销队伍由4万多人发展到20万人,保
费收入从192亿元增加到540亿元,一跃成为中国最大的保险公
司。
重组改制1999年3月,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
人寿保险公司,成为国有独资的一级法人,直
接隶属于国务院。至此,中国人寿正式独立登上中国金融保
险市场的大舞台,为数亿中国人提供各
种人身保险,承担着服务经济发展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功
能。
为积极应对加入WTO带来的挑战,2000年,中国人寿作出
了股份制改革的重大决策,确立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方向。
2002年,中国人寿提出了“实现保费1000亿,跻身世界500
强”的目标,当年实现保费收入
1287亿元,并以此业绩首次入选《财富》“全球500强”企
业。
2003年,是中国人寿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年。
这年6月,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并独家发起设立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2月17日和18
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纽约和香港成功上市,创
造了当年全球最大规模的IPO。重组上市的成功,标志着中国人
寿迈进了一个前景更加灿烂辉煌的新时代。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企业文化
核心理念
成己为人成人达己“双成”体现的是辩证处理“成己”与“成
人”之间关系的哲学观念。“成己为人”是指只有
不断发展和完善自己,才能更好为他人服务;“成人达己”
是指只有通过成就和帮助他人,才能不断
创造自己的价值,实现自己的理想。“双成”理念契合“我
为人人、人人为我”保险功能精髓,体现了中国人寿所处金融保
险行业的特点,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传扬。
“双成”理念源于中国人寿一直以来的奋斗实践,是对公司
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独特文化品质的提炼概括,已融化在国寿
人的精神内核之中,是中国人寿企业文化体系中最深入人心的核
心理念。
企业愿景
建设国际一流金融保险集团
按照“重振国寿”战略部署要求,中国人寿进一步坚定建设
国际一流金融保险集团的战略目标,这既是新时代的客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