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联合作为第四大财险公司,在接罚单上也“当仁不让”。据《证券日报》保险周刊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中华联合已经接到14个地方保监局的合计70张罚单,罚款金额达205万元。
罚款6万元
天津:不严格执行报批费率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在2009年2月未严格执行报批费率,改变车辆使用性质,非正常降低保险费率承保商业机动车险业务,涉及少收保费总计59279.20元;2009年1月至9月承保商业机动车险业务时,对新车使用无赔优待调整系数进行承保,涉及少收保费总计55447.16元;2009年3月在“营业费用业务管理费车辆使用费燃油费”科目中虚假列支非本单位柴油费发票,金额合计47736元;2009年11月在“营业费用业务管理费租赁费职场中央空调费”科目虚假列支非本单位供热费10000元。此外,该公司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擅自在天津市蓟县设立分支机构。被保监局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宝蓟支公司总经理杨希福任职期间,2009年1月在“营业费用业务管理费车辆使用费燃油费”科目中虚假列支非本单位实际发生的柴油费发票,涉及金额合计10000元;2009年2月未严格执行报批费率,非正常降低保险费率,改变车辆使用性质,以企业非营业客车费率承保家庭自用车商业机动车险业务,涉及少收保费2927.21元,被处以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45万元
河北:阴阳保单
冀保监罚〔2010〕3号文件显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中心支公司于2009年1月至2009年6月期间,从事缮制建筑施工企业意外伤害责任保险阴阳保单、保费和手续费未据实入账行为,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5万元。
2009年,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林西县支公司(下称赤峰林西县支公司)采用编制“假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死者假户籍证明、假交通事故尸体检查报告、假火化证明”等方式,编造了交通事故死者为“贾德军”、被保险人为“王祝”的商业车险、交强险假赔案,赔款金额258504元,用于清理该公司车险高手续费坐支产生的应收保费,被处以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赤峰林西县支公司经理张继生,策划并组织制作假赔案,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处以撤销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
罚款12万元
内蒙古:未经批准变更营业场所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中心支公司(下称巴彦淖尔中心支公司),于2008年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用79.48万元。被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营销服务部于2009年,你公司未经批准变更公司营业场所。被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11万元
辽宁:列支费用
辽保监罚〔2010〕35号文件显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下称葫芦岛中心支公司)在2009年11月业务经营过程中通过虚列营业费用套取资金278306.99元,用于支付拖欠的员工手续费及员工垫付的其他费用。其中,虚列燃油费208806.59元,虚列其他业务管理费69500.4元,被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葫芦岛中心支公司总经理葛德成被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被处警告
江苏:承保异地车险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心支公司(下称连云港中心支公司),于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通过与上海佳程汽车服务公司、上海集鸿公司和连云港天翔物流有限公司等公司合作,承保外省车险业务共计1645笔,签单保费544.45万元,其中2008年9月1日以后承保的异地车险业务有582笔,签单保费187.45万元。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福建:虚列费用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瓯支公司(下称建瓯支公司)在2008-2009年业务经营中,虚列会议费14630元,虚列燃油费合计1805元、虚列员工套取费用,被处以6万元罚款。
河南:拒保、拒赔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源支公司(下称济源支公司),于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在承保机动车商业险和交强险时,未按照实际车型承保,存在未严格执行经审批的条款费率的行为。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万元。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孟津支公司(下称孟津支公司),于2010年1月8日,在保单未到期的情况下,以超出保险期限为由,对投保人的理赔要求未进行查勘,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保险金义务,被处罚款五万元。孟津支公司副经理周培红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罚款39万元
湖南:用农业保费抵交车险保费
罚款9万元
山东:不严格执行车险费率
鲁保监罚[2010]10号文件显示,中华联合济南中心支公司业管部副经理郭惠敏任职期间,该单位存在不严格执行交强险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等行为,被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中华联合泰安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王新任职期间,该公司存在变更车辆使用性质承保、交强险违规退保、不严格执行财产险费率等行为被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中华联合淄博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王勇任职期间中华联合淄博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王勇任职期间,该公司存在违规批单退费、向不具备资格的单位支付手续费等行为,被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鲁保监罚[2010]29号文件显示,中华联合费县支公司因套取理赔资金、虚增赔款,被责令停止接受能繁母猪保险新业务1年,支公司经理周长梅被撤销任职资格。
罚款2万元
广东:中介虚开发票
另外,粤保监罚[2010]52号显示,中华联合江门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江门中心支公司)在2009年1月至9月期间,江门中心支公司在承保广东省江门市汽运集团(以下简称“汽运集团”)车险一揽子业务时,通过约定保费总额及理赔条件等方式违规协议承保,江门中心支公司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罚款15万元
重庆: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中华联合重庆分公司永川支公司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虚列业务及管理费,被处以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华联合重庆分公司永川支公司副经理唐中禄、蒋永东分别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共2万元)。
中华联合重庆分公司在2009年12月存在“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场所”的行为,被责令改正,并处以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另外,中华联合重庆分公司涪陵中心支公司在摩托车交强险业务经营中存在拒绝承保行为,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16万元
四川:强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中华联合资阳中心支公司简阳营销服务部在2010年的摩托车交强险经营活动中存在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的行为,被处以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资阳中心支公司简阳营销服务部经理李福均,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10万元
甘肃:编制虚假材料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白银区支公司在2009年1-12月间,存在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及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的行为,被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靖远县支公司在2009年1-12月间,存在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及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并支付手续费的行为,被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在2009年4月间,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并支付手续费,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