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起始于上世纪90年代,至2005年之前的阶段属于市场培育期。2005年以前,由于受股权分置等历史遗留问题影响,我国证券市场交易规模较小,交易品种较单一,行业内的企业总体规模偏小,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以股票行情软件和简单资讯为主,行业内各企业的产品和经营模式高度同质化,行业处于完全竞争状态。2005年中国证券市场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之后,证券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迎来了高速发展的机遇。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互联网使用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市场基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持续提高,居民理财意识不断增强为行业发展奠定了客户需求基础;软件编程技术的不断革新,电信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以及我国互联网宽带和移动通信网络的技术更新和日益普及,为行业的高速发展奠定了技术基础。该行业的目前发展背景总体如下:
1、金融业产值持续上涨
2009年,我国金融业年增加值首次突破2万亿元。截至2016年,我国金融业增加值已达6.21万亿元,占国内GDP比重的8.35%。2008年以来,我国金融业产业增加值保持着近20%的持续增长,占GDP的比例从2005年的4.02%稳步上涨至2016年的8.35%。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金融业的快速增长及其对GDP贡献比例的提高,意味着金融信息的体量正在不断扩大,从而推动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近年来我国境内上市公司总市值也呈现增长趋势。近十多年来,我国境内上市公司总市值稳步增长,截至2017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总市值达到54.17万亿元,2016年末为50.77万亿元,2017年6月30日相较2016年末增长6.70%。从2005年末到2017年6月30日,我国境内上市公司总市值平均增长率达48.12%。由此可见,我国资本市场规模稳步扩张,金融业总体发展态势良好,前景可观。
2、互联网使用规模不断扩张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的普及率不断提高,全国网站、网页数量不断创造新高。截至2017年6月30日,我国网站总数达到505.78万个,相较2016年末增长了4.85%。2006年我国网站总数仅为84.30万个,相比10年前,我国网站总数增长超过6倍。
另外,全国使用的网页数量也在不断增长,截至2016年末已达2,360万个。2006年至2009年,网页数量每年增长率均超过70%,2010年之后,由于对互联网的监管日益规范,网页数量增长率有所降低,但仍维持在40%以上,网页数总量仍十分庞大并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
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以互联网为主要载体提供金融信息及分析服务,互联网使用规模的扩大将促进该行业内企业业务规模的扩大、市场渗透力的加强,从而推动行业的发展。
3、居民个人金融资产规模不断增加
截至2016年底,我国A股流通市值1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A股账户数量为135.68万户,占所有账户比例为2.75%。2009年以来,我国A股流通市值1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A股账户数量平均增长率达18.36%,账户占比的平均增长率达22.91%,可见我国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将资产配置于证券市场中,并且投资于证券市场的资产规模越来越大。
高市值的自然人股票账户数量的增加及其占比的增加,意味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和理财意识的提高,将带动更多资金进入金融投资行业,从而推动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的发展。
4、证券交易市场投资者交易活跃
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受到了证券市场活跃程度的影响,近年来,随着国内证券市场投资者数量的迅速增加和交易量的扩大,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也得到迅速扩张,各大公司都加大了对证券信息数据服务的投入,以满足客户的交易需求。截至2017年6月30日,我国沪深两市流通市值为41.55万亿元,相比于2016年末有所上升。自2005年至今,我国沪深两市流通市值总体呈明显上涨趋势,2005年流通市值仅为1.06万亿元,十年来扩大了约40倍,可见我国资本市场的活跃程度显著增强。
近十年,全国股票成交金额整体呈上升趋势。2015年全年达255.05万亿元,同比2014年增长242.86%。2016年与2017年1-6月,受宏观经济环境及证券市场政策变动的影响,全国股票成交金额有所下跌,分别为126.73万亿元、51.90万亿元。虽然近三年来,全国股票成交金额波动幅度较为明显,但是年均股票成交金额相较于2013年以前仍存在显著提升,证券交易市场的活跃程度及迅速增长的交易量为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
5、金融产品品种不断创新
证券市场的发展提高了投资者对金融信息服务的需求,同时也促进了金融产品种类的增长,产生了更加丰富的投资渠道。金融产品的创新一方面完善了国内证券市场的结构,另一方面也造成金融信息数据海量增长。随着创新金融产品的不断出现,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需要根据不同的产品类型提供不同的信息服务来应对更加丰富多变的市场需求。目前市场上各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提供的产品相对欧美成熟证券市场较为单一,但随着金融产品种类的增多,提供商将会积极迎合投资者需求,开发新的金融信息产品,从而整体推动行业的发展。
(二)行业发展现状
1、行业发展规模
自2005年中国证券市场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以来,我国证券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迎来了高速发展的机遇。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在我国属于新兴行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行业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基本成型,发展状况良好。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壮大,居民财富的稳定增长,金融产品逐渐丰富,互联网技术的成熟,投资者对金融信息的需求不断增加,我国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市场容量不断上升。目前,市场上主流的金融信息服务商主要有大智慧、同花顺、东方财富、万得资讯、益盟股份、指南针等,并出现了以大智慧、同花顺、东方财富为代表的上市公司。相对于我国庞大的证券投资者规模和金融业产值,未来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仍然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行业产业链分析
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的产业链分为上游、中游、下游。位于产业链上游的是各类金融信息提供商,包括各交易所的专属信息发布机构和其他专业研究、咨询机构,例如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等。这些基础信息的提供商将自有的数据、资讯、报告提供给下游的信息使用机构。位于产业链中游的是各类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他们通过对基础信息进行加工整合,开发互联网金融信息产品,从而向下游客户销售产品并提供金融信息。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的提供商是该行业的核心力量,起到了加工信息和传递信息的作用。位于产业链下游是金融信息产品和服务的最终用户,包括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是该行业的最终消费者。投资者借助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加工整合过的金融信息,方便快捷地做出投资决策。
3、行业商业模式
按照面向的客户划分,我国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大致可以划分为:面向证券交易中介机构的综合服务类、面向终端投资者的增值服务类和网络财经信息服务类。
(1)面向证券交易中介机构的综合服务
面向证券交易中介机构的综合服务是指为证券公司等证券交易中介机构提供专有的行业应用系统和后续技术支持服务。该类服务的主要业务模式为: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软件提供商向证券公司等证券交易中介机构提供软件开发服务,例如开发网上证券行情交易系统、资讯系统和分析系统等。软件开发完成后,互联网金融信息提供商又为其提供后续技术支持、运营升级等服务。面向证券交易中介机构的综合服务对产品系统容量、运行速度、稳定性、安全性等方面要求均较为严格。该类服务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要求企业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创新能力和快速的市场反应能力。
(2)面向终端投资者的信息增值服务
面向终端投资者的信息增值服务是指企业对金融资讯、数据、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归类、深度发掘和加工后,通过安装在客户终端的软件产品向投资者提供信息增值服务,主要包括行情信息服务、深度研究报告、深度技术指标等增值服务。金融数据、资讯的全面性和及时性是投资者的根本需求,对数据信息的整合分析能力是企业能够从行业内脱颖而出的关键。该类服务需要企业具备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较强的信息资源整合和市场推广能力,主要商业模式为:服务提供商依托互联网,以计算机、手机、移动设备等终端向用户提供收费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提供证券行情信息、专业分析工具、研究报告和数据库等。
①证券行情信息
交易所的行情信息需要通过证券公司或金融信息服务公司的交易客户端才能传递给投资者,投资者个人无法直接获取行情信息。根据信息的具体内容、传输方式等,行情信息有不同的分类。例如上交所的行情分类有即时行情和延时行情,即时行情又分为Level-1行情、Level-2行情,深交所的行情分类有基本行情和增强行情。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公司在满足一定的条件后,获取交易所的信息许可,同时借助其自身的信息整合能力和技术开发能力,将原始数据通过简明清晰的方式呈现给投资者,帮助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
②专业分析工具
③研究报告和数据库
(3)网络财经信息服务
4、行业盈利模式
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盈利模式分类情况具体如下:
(三)行业发展趋势
我国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未来将保持着较快的发展趋势,该行业将不断扩大业务规模、丰富业务类别、形成更加成熟的市场。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主要如下:
1、行业规模日益扩大
2、业务种类日益丰富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的复杂程度逐渐加深,居民投资理念日趋成熟,投资者对于金融产品的需求更趋差异化和多元化。2010年2月,中国证监会批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和业务规则;2015年2月9日,中国证监会批准上交所开展股票期权交易所试点,试点范围为上证50ETF期权。投资者需求的多元化要求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将股票、基金、外汇、期货、债券、期权、股指期货等众多金融产品的信息数据融入自身产品中,并结合宏观经济信息,为投资者提供数据整理、决策分析和行情交易等全方位的综合服务。因此,为了适应资本市场的变化和投资者需求的增加,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的业务种类将日益丰富。
3、金融终端平台日益多样
随着信息技术的提高,终端设备的种类不断增加,设备更新换代的频率也逐渐加快,除计算机终端外,智能手机、移动电子设备、平板电脑等终端将逐步成为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的重要应用平台。行业内的服务提供商顺应客户需求的发展相继推出不同终端版本的软件产品,以方便投资者随时随地接收行情信息,进行交易操作,提高用户体验,因此产品终端多样化是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4、行业技术水平日益提高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各市场关联性的不断增强,金融信息数据的体量和复杂性不断增加。因此,为了将庞大的数据及时、准确地推送到用户终端,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商需要完善数据交换、压缩技术及数据传输技术,以实现海量数据的远距离传输及传输数据的准确性。此外,服务提供商还需不断提升数据分析与存储技术,以完成对海量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处理。总体而言,未来行业发展所需的各项技术将会更趋复杂,综合技术水平将不断提升。
5、行业内整合趋势日益明显
国内证券市场发展历程相对较短,虽然针对证券市场的互联网金融信息企业近年来发展较为迅速,经营状况良好,且产品大都具备自身独有的技术特点和客户群体,但企业规模仍然相对有限,在多个细分领域内占据优势地位的企业不多。预计未来,占据相对优势的企业将对行业内其他中小型企业进行并购重组,或与其他大型互联网企业展开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行业内企业整合的趋势将愈加明显。
6、无线增值业务发展潜力日益凸显
2013年12月,我国电信运营商正式推出4G业务,加速了我国移动互联网市场的发展,智能手机迅速占领市场,相应的手机上网用户数量大幅增加。截至2017年6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7.24亿,较2016年底增加2,830万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由2016年底的95.1%提升至96.3%,手机上网比例持续提升。
随着无线互联网技术及通信网络技术不断革新,手机等无线终端的上网速度越来越快。移动终端金融数据服务作为计算机终端金融数据服务的最佳互补,能随时随地地满足用户关于金融信息及数据的需求,增强用户体验,提升用户黏性和依赖度。预计未来,移动终端数据服务将可能实现大规模普及和爆发式增长,成为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极具潜力的利润增长点。
(四)行业进入障碍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国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规模不断壮大,一批主要的服务提供商凭借先发优势已成长为行业的领导者,而行业新进入者则面临着较高的进入壁垒。
1、行政许可壁垒
2、行情经营许可壁垒
3、品牌壁垒
4、用户使用习惯壁垒
5、技术和人才壁垒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
我国宏观经济发展较为稳定,2016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744,127亿元,比上年增长6.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3,671亿元,比上年增长3.3%;第二产业增加值296,236亿元,比上年增长6.1%;第三产业增加值384,221亿元,比上年增长7.8%;2016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53,980元,比上年增长6.1%;全年国民总收入742,352亿元,比上年增长6.9%。2017年上半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381,490亿元,同比增长6.9%。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为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
2、活跃的证券交易市场
我国资本市场经过二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已初具规模,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交易额和交易量均呈增长趋势。截至2017年12月8日,全国开立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数量为13,329.22万人。随着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参与到证券市场中,金融信息服务的客户需求也持续增长,同时,原有投资者在证券投资过程中也会形成对金融信息服务更高的需求,从而推动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扩大市场规模、提高产品和服务的性能和质量。此外,随着证券交易市场规模的快速扩大,金融信息数据量也不断膨胀,个人投资者由于缺乏专业的数据整合和分析能力很难进行有效投资,这将为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商提供发展的契机。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商通过将庞大的金融数据进行整合归类,为投资者提供有效的分析工具,帮助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
3、政府产业政策支持
近年来,国家政府监管部门提出了一系列有助于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提出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提升软件服务、网络增值服务等信息服务能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指出要积极培育壮大新型业态,面向金融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发推广数据产品,促进大数据跨行业融合应用;《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的政策措施。
4、互联网用户规模迅速扩大
截至2017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7.51亿,半年共计新增网民1,992万人,半年增长率为2.7%。互联网普及率为54.3%,较2016年底提升1.1个百分点;截至2017年6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7.24亿,较2016年底增加2,830万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由2016年底的95.1%提升至96.3%,手机上网比例持续提升。互联网产业的飞速发展和移动互联网用户的迅猛增加为中国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证。同时,互联网技术和软件技术的进步带来了金融信息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提高了用户获取金融信息和证券交易的效率,促进了金融信息服务综合水平的发展。
5、投资者需求不断增长且趋专业化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居民投资理念的加深,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证券市场上进行投资理财,2016年全国股票成交金额达127.38万亿元,居民投资意愿的增强、收入的提高以及对证券市场熟悉程度的增加将促使更多的资金流入证券市场,推动证券市场发展。此外,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日渐成熟,国内金融市场与全球金融市场之间的关联度日趋紧密,金融信息、数据呈爆发式增长,复杂的经济和金融环境使投资者对金融信息服务的专业化需求不断深化。投资者对金融信息服务有关产品提供资讯信息的及时性和全面性、分析工具的有效性和多样性以及系统的安全性和便捷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投资者专业化需求的不断深化将有力推动行业的快速发展。
6、信息技术不断进步
近年来,全球信息技术产业加快向网络化、服务化方向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新业态迅速兴起,网络信息安全上升到国家战略,中国信息技术服务产业迎来了转型超越的历史发展机遇。目前,中国信息技术服务产业规模稳步扩大,产业结构服务化趋势明显,产业转型持续推进,区域布局合理调整,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突出。我国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将为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发展提供技术基础,加速行业未来的发展。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资本市场周期性波动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数量增加,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我国资本市场的运作更加规范。但是周期性的波动仍是资本市场面临的不可避免的难题,它表现为资本市场周而复始地由上涨到下跌的不断循环波动。2014年至2016年,上证指数最高收盘点数比最低收盘点数高159.45%,深证指数最高收盘点数比最低收盘点数高158.61%,总体看来我国资本市场波动较为明显。如果证券市场波动导致市场指数处于低位,将大大影响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则可能会导致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有效需求下降,对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综合性专业人才供应不足
3、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有待完善
提供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的企业的主要产品为金融数据分析软件,软件是典型的知识密集型产品,软件产品的研发需要企业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但软件产品复制简单,易被盗版,而且用户对付费使用软件的观念尚未形成,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收入,因此企业需要充分考虑对软件产品知识产权的保护。
(七)行业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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