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障;辩证关系;制度沿革;发展趋势
一、国内外文献回顾
综合上述,学者们关于农村养老保障的发展路径还不统一,但是大多数学者认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未来发展趋势,却未给出有说服力的解释。但是这些研究大多是运用定性的手段,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联系和我国农村生产力实际研究的较少,专题梳理社会养老保障政策及其变迁规律的文献不多,因此,本文厘清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养老保障政策轨迹及运行,剖析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历史变迁,为研判农村养老保障的运行规律和发展趋势指明了方向。
二、我国养老保障政策变迁
首先,从人类历史长河的轨迹中,回顾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成长经历。人类社会从诞生伊始,每个人都会经历由年幼到年老的发展过程,但是由于早期的原始社会生产力低下,生活物资奇缺,对于赡养老人往往力不从心,通常出现遗老、弃老现象,老年人生活困窘,生存得不到应有的保障。随着生产力的逐步发展,在原始社会后期,剩余产品的产生,有了赡养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资料结余,开始出现家庭养老的雏形。在剩余产品进一步集聚后,一部分人剥夺另一部分人的剩余劳动,形成了阶级,建立了国家。在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时期,农村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成为农村居民养老的主要手段。工业革命后,农业生产力向工业生产力过渡,大批农业劳动力进入城市从事工业生产,脱离了原来的土地等生产资料,将家庭的老人留在农村,导致家庭结构和社会组织发生巨大变化,家庭规模由大变小,土地生产遭到遗弃,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逐步丧失,土地的生产生活资料功能受到削弱。因此,建立农村社会养老平台,弥补传统家庭养老、土地养老功能的缺失,这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角度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农村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即工业化革命带来农村生产力的大跨越,农村养老是生产关系顺应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产物。农村社会养老逐步取代传统家庭养老的主体地位。因此,农业的社会化生产方式和精细分工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产生的主要原因。从资源供需角度看,养老是生产要素和收入在老年人生活中的再分配过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生产力发展满足农村居民养老关系和需求的时代产物。当人类社会演化到生产力充分发展、社会资源供给充足、进入摆脱养老物质束缚的共产主义阶段,人们不再按劳分配而是按需分配,人类养老需求将得到普遍和彻底的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将会自动消亡。
表1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养老保障政策变迁
三、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制度演进
(一)小农经济下农村家庭养老保障制度(1949~1955年)。
总体来看,农村家庭养老保障模式适应建国初的小农经济发展水平,尽管保障水平低,但是覆盖面广,维持了农村老人的最基本生存条件,有利于尽快恢复生产,修生养息、集聚人口,为第一波人口生育高峰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集体经济下农村集体养老保障制度(1956~1981年)。
从养老实践看,农村集体养老由于资源不足,在成立中后期难以促进人民公社的生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也未能提供相应的养老资源维系农村老人的基本生活。作为我国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主导农村组织结构的特定产物,农村集体养老模式在当时农业支持工业,农村补助城市的大背景下,由于得不到坚实的农村集体经济作保障,难以发挥应有的农村养老保障效应,从而进一步拉大了农村养老与城市员工退休福利的差距。农村集体养老模式不适应农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要求,必然将被新的养老模式替代。随着农村合作社经济的解体,附着在集体经济上的农村集体养老模式也随之土崩瓦解。
(三)统分结合下农村家庭和集体养老保障制度(1982~2009年)。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社会体制改革首先从农村破冰,农村人民公社消亡,集体经济瓦解,农村实行统分结合模式,家庭开展联产承包经营,农村居民土地自主经营、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充分调动了农村居民的生产积极性,传统的农村家庭和土地养老模式重新焕发生机,发挥主导作用。农村乡镇企业蓬勃发展,为村集体经济注入生命力,也提供了集体养老资源。同时,随着发达省份民营经济的飞速发展和沿海城市的产业集聚,急需大量产业工人满足制造业的“用工荒”,大批农村年轻劳务人员进城务工,充实在工业生产一线,乡镇企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带来被征地农民数量激增,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凸显。
农村家庭和集体养老保障顺应了统分结合的发展要求,为农村养老和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顺应了改革开放后农业产业发展和家庭结构、土地养老新变化的发展要求,迎合了农民工、失地农民等新兴群体的养老需求,促进了城乡产业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中积累的经验和反映出的问题,能够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有助于推动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四)社会化大生产时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探索(2009年至今)。
在农业现代化发展时期,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主的小农生产力方式难以适应现代生产规模化的要求,农业产业化、现代化、规模化发展呼之欲出,大量土地流转实行大规模经营,土地已经不再是农村居民生活和养老的主要保障基础。生产方式的转变、家庭结构的缩小、农村人口流动的加速,要求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应对现代化、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需求。
在早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基础上,2009年9月1日国务院正式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出“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标志着我国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国家首批试点覆盖全国10%的县级地域,之后逐年提高。2010年全国人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从法律层面明确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内涵,细化了保险征缴、基金管理、经办监督等细则,成为我国首部关于社会保险的法律规范。参照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做法,2011年10月人社部颁布《关于印发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宣传提纲的通知》,首次在城镇试点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标志着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确立,也说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取向符合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要求,产生了示范效应,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政府决策层的肯定。
四、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发展趋势
通过深入分析我国社会养老保障政策及其实践,剖析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历史变迁,为研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规律和发展趋势指明了方向。城乡统筹是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沿革的必然趋势和重要手段,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终极目标。城乡分割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在特定生产力发展阶段、特殊政治经济背景下的产物,也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失灵的主要原因,必须通过城乡统筹纠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缺位问题,建立城乡统筹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即实现“社会化、政府主导、城乡统筹、农业产业现代化”构成的“四位一体”的发展路径。见图1:
图1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发展趋势
(一)社会化方向是农村养老保障的现实要求。
从人类社会的发展潮流看,人是社会动物,社会性是人的重要属性,也是人类发展的必然趋势之一。人类经历了从原始阶段的离群索居,到小农经济下的闭门造车,向全球化下的“地球村”、社会化生活状态转变。与此相对应,人类的生产关系也必然随之向社会化方向转移,城乡居民养老最终也将走向社会化养老模式。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匹配角度看,我国农村社会经历了小农经济时代、农村集体经济时代、小农经济和农村集体经济并存的统分结合时代到现代的社会化大生产时代,每个特定的生产力时代需要相应的养老生产关系保障农村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家庭养老适应小农经济生产力要求,集体养老满足农村集体经济需要,家庭和集体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符合统分结合经济时代的发展规律,而社会化养老保险则是社会大生产时期的现实要求。
(二)政府主导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基石。
纵览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变迁轨迹,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主体。通过出台一系列法律、规章、制度,政府可以调整和规范农村社会关系,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现代政府学理论看,政府接受人民的委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授予的职权,推动生产力发展,调整生产关系变化,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其中重要的职能就是制定社会保险政策,包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促使农村居民的养老权益上升到国家制度层面。从制度变迁理论看,强制型变迁在制度改革中占据主导地位,其主要强制力量来自于政府。
(三)城乡统筹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的必然趋势。
总结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规律,城乡统筹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是农村社会养老的必然归宿,也是新型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到成熟阶段的必由之路。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均衡发展是城乡统筹的现实需要。
一是从生产力发展看,小农经济对应农村家庭养老保障、集体经济要求建立农村集体养老保障、统分结合经济需要农村家庭和集体养老保障制度与之相适应、社会化大生产时期亟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化、农业产业化的必然产物。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大生产,城乡分割是桎梏和瓶颈,必须冲破城乡隔离的藩篱,实行城乡统筹,才能推动现代化大生产,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和制度保障。
三是从人口变化看,城乡统筹是应对人口结构变迁的重大举措。1999年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2015年开始进入老龄化加速发展阶段,21世纪中叶将达到老龄化的峰值,平均两个人赡养一位老人。在持续的计划生育政策影响下,以及家庭结构观念的转变,农村独生子女日渐增多,家庭人口总体呈下降趋势,表现为小型化、核心化,以及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工作增多,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逐步减弱,土地养老收益逐渐减少,农村养老责任从家庭向政府和社会转移,社会化养老保险成为农村养老的主要发展趋势。受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的影响,相对城市老人,农村老人更加贫困,养老服务体系极度匮乏,农村养老保险的内在需求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供需矛盾更为凸显,造成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位,农村老人的社会养老难以得到保障。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统筹有助于提高农村老人生活水平,缩小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差距,促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有效满足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养老保障需求。
四是从制度公平性看,城乡统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促进城乡养老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手段。在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制约下,我国城乡面临严重的经济社会发展失衡问题。剔除隐性福利,国家统计局2016年1月发布的我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462,虽然历经七年降,但仍显著高于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的水平。其中,城乡不同人群养老待遇差异是造成城乡收入差距的重要原因。作为城乡公共服务的重要衡量指标和维持社会稳定的平衡器,城乡统筹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破冰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城乡统筹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内,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城镇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享受同等安排、同等管理、同等规划、同等调整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以均衡城乡社会养老保险资源,均等享受城乡公共养老服务,能够减少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分配不公,缩小城乡社会保险差距,推动城乡劳动力、老年人口合理有序流动。
(四)农业产业现代化是保障农村社会养老的客观需要。
注释
(1)(1)《中国养老金融发展报告(2016)》,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
(1)(1)政务院《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
(1)(1)国务院《国家机关退休人员处理、退职处理暂行办法》,1955年。
(1)(1)《1982年1号文件: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
(2)(2)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制度的报告》,1987年。
(1)(1)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1991年。
(2)(2)《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1993年。
(3)(3)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7年。
(4)(4)《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问题的通知》,2007年。
(5)(5)《2000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1)(1)《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2009年。
(1)(1)李轩红:《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变迁的原因分析》,《中国改革》2015年第4期。
(1)(1)《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1982年。
(2)(2)《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