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区

为全面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全面建设一流的政务环境、法治环境、产业环境、城市环境,全力冲刺全方位深层次的一流营商环境目标,扎实做好国家和自治区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对照自治区2020年营商环境评估报告,对标浦东新区等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按照《包头市营商环境评估指标“创先争优”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集中攻坚与持续完善相结合,5月20日前各评估指标主要任务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并持续优化提升,推动20个营商环境评估指标达到全区、全国一流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开办企业

1.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成本

(1)继续巩固2020年11月取消企业设立登记与社保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环节所有行政收费工作成果。

(2)落实由企业承担的开办费用(公章、税控盘、邮寄费等)由政府购买服务承担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3)加强“政银合作”,落实包头市与建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有关要求,新开办企业在银行开户的,可选择由银行免费提供公章刻制,做到开办企业“零费用”。

(4)税务部门自2021年1月21日起,新办纳税人实现免费申领税务UKey,存量户自主选择使用金税盘、税盘或税务UKey,税务备案即时办结。

牵头单位:食药工商局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组织人社部、社会事务局、政务公开办、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1年5月20日前,跟进政策要求不断优化

2.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

(1)积极与自治区、包头市场监管局协调,强化部门协同,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实现共享共通共用。

(2)通过“政银合作”,线上线下联动,及时将开办企业数据交换到银行,提升企业银行账户开户效率。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组织人社部、社会事务局、政务公开办、税务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1年5月2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

3.进一步缩小审批效率间差距

(1)积极推动市场主体在申请企业开办时实现网上办理,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力争将企业开办时限压缩在0.5天。

(2)强化开办企业工作指导,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组织人社部、社会事务局、政务公开办、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1年5月20日前,持续推进

4.进一步扩展“一窗通办”业务

强化“企业开办”专窗功能,实施“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

牵头单位:政务公开办。

责任单位:食药工商局、公安分局、税务局、组织人社部

完成时限:2021年5月20日

5.进一步推广电子营业执照运用

扩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领域,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务领域和商务领域的运用,实现营业执照无纸化管理。

6.进一步推行一张表单填报模式

(1)加强与对口部门沟通协调,强化稀土高新区本级部门协同,整合各类信息资源,推动实现企业开办数据共享共通共用。

(2)以一次性采集设立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预约、申领发票、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登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涉企开办事项信息等为目标,探索建立“一表申报”机制。

(3)加强“政银合作”,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及时将开办企业数据交换到银行,提升企业银行账户开户效率。

完成时限:2021年5月20日前,长期坚持

(二)办理建筑许可

1.推进市政公用服务事项接入服务改革,提升一站式服务水平

(1)协助我区各部门、企业利用包头市工程审批系统加快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事项工程审批。

牵头单位:公事局、滨河新区建设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5月2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

(2)将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事项在工程审批系统中全面启用,通过工程审批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审批。保障各市政公用服务企业的政务外网环境,确保工程审批系统网络覆盖到位。

牵头单位:政务公开办(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各行业部门按职责抓好落实)

责任单位:经信委、供电局高新分局、供排水、热力、燃气、通信等企业

2.全力推动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深化落实区域评估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规划分局

(2)规划分局牵头负责统计上报并做好区域评估的各项统筹协调督办工作,对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水资源论证评估、水土保持方案论证、气候可行性论证、文物保护评估等专项评估评价事项进行选择性评估,明确区域评估事项清单并承担评估费用,并向区域内的建设主体通告评估评价结论,供区域内项目共享、免费使用,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再单独进行专项评估。

3.加强部门协同,深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

(1)建立改革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改革联席工作会议,对改革推进过程中好的做法、经验进行总结,对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堵点、难点进行分析,立行立改,拿出具体解决办法,协调解决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2)加强关联部门沟通配合。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并联审批事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清单进行认真梳理。将可并联办理的事项并联办理、可合并办理的事项合并办理、可精简的事项进行精简、可优化的审批服务流程进行优化,大幅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牵头单位: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1年5月20日前,长期坚持。

4.全面覆盖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1)经济发展局、经信委、国土局、公安分局、农牧林水局、政法委、建设局、社管局、气象局等单位要主动对接政务公开办,将并行推进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在工程审批系统中全面启用。

(2)经信委牵头负责保障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中介机构的政务外网环境,确保工程审批系统网络覆盖到位。

(3)由政务公开办牵头将工程审批系统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鹿城之窗)、中介超市等系统进行深度融合。

(4)由政务公开办牵头按照包头市工作进度,积极配合将工程审批系统接入“蒙速办”APP,为企业提供多渠道的咨询、办理方式。

牵头单位:政务公开办、经信委按职责分别牵头

5.规范中介机构

(1)加快推进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化。由建设环保局、国土局等单位加快推动中介服务机构脱钩,大力推进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化。

牵头单位:政务公开办(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各行业部门按职贵抓好落实)。

6.健全监管机制

(1)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建立与改革相适应的统一监管体系,监管方式,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明确监管依据,监管主体、监管标准和保障措施。

(2)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尽快建立信用监管体系。

(3)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工程审批系统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智能化、实时化及精细化水平。

(4)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行政监管队伍建设,加大监管人员配备力度。同时,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轮岗等方式提升现有审批监督人员的素质。

(5)在建设工程领域引入工程保证保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创新建筑市场监管方式。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国土局、政务公开办及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7.提升服务便利度

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电子证照的应用,提高工程审批系统共享数据的应用范围,实现立项审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事项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发证(加盖电子签章),同时取消纸质档案,利用工程审批系统归集电子档案。

牵头单位:政务公开办(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各行业部门按职责抓好落实)

责任单位: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8.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成本

(1)探索社会投资筒易低风险项目专用外线管道工程建设及路面修复费用由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承担的制度机制。

(2)借鉴上海浦东新区做法,探索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勘察费用由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承担的制度机制。

责任单位: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政公用服务企业

9.进一步精简优化办理环节

(1)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建设单位可根据自愿原则采用自我管理、全过程咨询或建筑师负责制等管理模式。

(2)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人防工程峻工验收备案等联合验收事项并联办理。

(3)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可采取承诺制的方式办理。

责任单位:国土局等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获得电力

1.加大政策推进力度,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1)梳理电力接入工程涉及的规划许可、占掘路审批等事项审批部门、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审批要件,形成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利用包头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模块建立“获得电力”行政审批程序,实现涉电事项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牵头单位:企服局(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各行业部门按职责抓好落实)

责任单位:经信委、国土局、农牧林水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管大队、政务公开办、供电局高新分局

责任单位:经信委、国土局、农牧林水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管大队、政务公开办

完成时限:2021年5月20日取得阶段性成果

(1)实行配套电网接入工程“客户经理+项目经理”双经理负责制,全流程跟踪报装流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出台《“三零”服务工程接电时限考核实施方案》,明确各环节工作内容、完成时限、责任人员及考核标准,确保“三零”服务用户的平均接电时限不超10个工作日,具备直接装表条件不超2个工作日。

(3)坚持“先接入、再分流、后改造”原则,大力开展不停电作业,加强物资供应保障,简化物料领用流程,全力保障客户用电需求,积极推广应用典型供电方案设计,缩短客户图纸设计周期。

牵头单位:企服局

责任单位:经信委、供电局高新分局

3.进一步降低办电成本,享受政策红利

(1)进一步延伸投资界面,“零投资”范围由采用低压供电方式接入,用电容量在160千伏安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100千瓦及以下的其他低压客户扩大至用电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普通低压客户。

(2)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各项电价政策,协调政府主管部门成立行业联合认定委员会,发挥用电检查职能,加大现场核查频次,精准执行优待产业电价。

责任单位:经信委、经济发展局、供电局高新分局

(3)经济发展局积极对接沟通上级单位,推动电价调整政策提前一个电费周期公示公开。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

责任单位:供电局高新分局

完成时限:2021年5月20日取得阶段性成果。

(4)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开展转供电专项宣传活动,组织主体单位、终端用户代表召开客户座谈会,推广应用“转供电费码”小程序,确保转供电政策户知户晓。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供电局高新分局

4.升级改造电网,进一步提升供电可靠性

(1)加强基础管理,提高运维检修质效,开展配网设备带电检测及状态检修工作,建立配电设备长周期停电检修机制,避免非必要性检修停电。

(2)压实综合停电管控,做到多项停电捏合,一停多用,减少重复停电事件。

(3)深化配电自动化应用,加大配电自动化终端调试调通率推进力度,充分发挥配调中心作用,做好电网监测及故障研判,实现配网故障精准定位及快速复电。

(4)按时公布配网接入能力和容量受限信息,按照公司“先接入、再分流、后改造”工作要求,制定重过载线路、变压器改造及分流方案,确保新增负荷接入需求,

(5)继续大力开展带电作业,实现复杂类带电作业常态化。

5.加快推进电力管线纳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1)统筹市政综合管网建设,合理布局、提前预留电力管廊资源,与供电企业建立工作协商机制,加快推进已开工管廊工程建设进度,补充安装已建成管廊的电缆支架。

6.政企协同,加快实现“一网通办”

牵头单位:企服局(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各行业部门按职责抓好落实)

责任单位:经信委、政务公开办、供电局高新分局

7.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客户办电便利度。

(1)建立局域网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专栏,分设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等板块,全方位宣传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政策和工作亮点。

(2)广泛利用营业厅、政务大厅、95598网站、电视、电合、供电开放日、集中宣传日、行风热线、网络等渠道和形式,主动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咨询解答服务,在办理用电报装业务过程中同步向客户宣传”三零、三省”等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政策,扩大政策知晓覆盖面。

(4)全面推广“蒙电e家”APP线上服务功能,方便客户在线办理业扩报装、变更用电等业务,实现线上查询服务进程,评价服务质量。

(5)建立重点项目用电需求全流程推送和监控闭环机制,提前获取客户用电需求,主动预约上门提供前期咨询服务,进一步简化优化电网工程项目施工申请等流程。

(四)获得燃气通水

1.进一步解放思想,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标先进城市地区经验,借鉴推广。

(1)压缩方案设计周期,无外线工程1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和预算编制,有外线工程3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和预算编制,全面实现方案设计与合同确认签订无缝衔接。

责任单位:各燃气企业

牵头单位:农牧林水局

完成时限:持续改进

2.进一步完善用气用水价格机制。

(1)跟进落实自治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责任单位:建设局

(2)尽快落实上级有关水价调整工作,供水企业成本进行监审的机制,实时掌握成本运营情况,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拟定调价方案及时了解的供水价格机制。

责任单位:农牧林水局

完成时限:2021年5月20日前,持续跟进

3.进一步协调部门间合作。

牵头单位:政务公开办(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各行业部门按职责抓好落实)

责任单位:建设局、各燃气企业

牵头单位:政务公开办(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各行业部门按职责抓好落实)。

责任单位:农牧林水局、企服局

4.进一步提高用气用水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手续办理效率

牵头单位:政务公开办

责任单位:建设局、各供热企业

(2)推进数据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减少申请材料的次数,推进规划路由、掘路、占绿许可等企业办理事项“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执法局

责任单位:国土局、政务公开办、建设局、交管大队、各供热企业

(3)积极落实外线工程审批“一窗收件、集成服务、一窗出件”。根据先进地区先进经验,压缩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巩固落实供水报装“一窗收件、集成服务、一窗出件”、用户报装“零跑腿”或只跑一次腿成果。优化标准化、规范化外线工程审批机制,持续对标先进地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企服局、国土局、执法局、建设局、交管大队、政务公开办

5.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2)提升服务水平,向非居燃气报装用户提供“管家式服务”,专人协助用户办理各项业务,为用户提供燃气接入“一站式”服务,提升用户满意度。各燃气企业要在各类营业厅全面开设“燃气综合服务”窗口,为用户提供线下“一站式”服务,实现线下办理燃气报装、补气、退费、缴费等各类燃气业务一站式受理、一站式办结。

责任单位:农牧林水局、建设局、国土局、交管大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6.进一步完善供水燃气公司运营管理机制

(1)聚焦优化办理环节、缩减办理时限、降低施工费用,制定标准化运营管理模式,全面推进简易工程标准化接入,非居民燃气接入实行从报装、施工到验收通气“一周办结制”。

(2)各燃气企业建立用户投诉协同处理机制,实现对投诉件的接收、登记、处理、归档、查询及统计的系统化管理,进一步重视对于客户投诉内容与原因的分析,追踪和督促改进方案的实施与反馈,形成投诉处理工作的正向循环。

责任单位:供水企业

(五)获得用暖

1.进一步提高数据共享智慧化程度

供热企业通过对现有网络报装平台进一步的优化和升级,实现业务自动流转、节点办理完成短信提醒以及数据记录、统计和分析功能。按照国家取消不合理收费文件有关要求,对新用户入网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对入网工作的新节点进行明确,对原报装平台的流程进行新的规划和调整。

责任单位:各供热企业

2.进一步完善外线工程联审制度

(2)推进数据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减少申请材料的次数,推进规划路由、掘路、占绿许可等企业办理事项“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国土局、公事局、滨河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办、建设局、交管大队、各供热企业

(3)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优化流程再造。引导申请企业在办理建设、施工许可时,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申报规划路由、建筑垃圾排放、掘路、占绿许可,通过网上并联审批,优化审批环节,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牵头单位:建设局、执法局、公事局、滨河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办按职责分别牵头

责任单位:国土局、建设局、各供热企业

3.进一步优化碎片化事项流程

(1)实现用暖设施与工程项目同步进行的办理流程,有效减少办理时问,重新梳理入网流程,从图纸等资料信息搜集或提取到图纸设计、对接预算等工作同步进行,减少开发企业办理时问。

(2)加快推动供热企业形成内部营商环境宣传、制度、各类规定、日常工作影像资料保存等一整套档案,指导供热企业从头到尾进行梳理并进行规整,确保各项工作能够形成整体和细节上的全面把控。

责任单位:政务公开办、各供热企业

4.进一步优化供热价格与成本管理

积极学习和调研先进地区供热价格与成本管理方法和措施,对标先进地区,逐步完善供热价格与成本管理。

(六)登记财产

1.优化不动产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

(1)进一步梳理不动产登记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至目前的60%,一般登记2个工作日,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抵押注销0.5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税务局、建设局、国土局

(2)加快推动信息共享,提高信息互通共享质量。通过嵌套在不动产登记管理平台的信息共享页面,直接获取不动产登记所需的婚姻关系、完税情况、缴费情况、营业执照等信息,提高互通信息利用效率。

牵头单位:政务公开办、规划分局

责任单位:数字经济产业局、税务局、国土局

2.提升登记数据质量

(1)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与自然资源信息集成共享,形成目录清单和工作衔接流程,优化内设科室职能设置、形成简单、高效的工作体系,在不动产登记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办理方面实现新突破。

责任单位:政务公开办、国土局

责任单位:国土局

完成时限:2021年5月2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采,并持续推进

3.加快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暖民生事项联办

4.拓展政银合作辐射范围

(1)进一步深化“不动产+银行”改革工作成果,纵向持续扩大便民服务点业务受理范围,增加企业抵押、顺位抵押等业务,力争覆盖不动产抵押金融全业务;横向扩大便民服务点辐射金融机构,持续增加便民服务银行的签约数量,延伸服务半径。

责任单位:国土局、财政局、各金融机构

责任单位:政务公开办、国土局、财政局、各金融机构

(七)纳税

1.在简并办税次数方面

(1)在2019年实现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申报基础上,从2021年6月1起,实现纳税人申报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10个税种的1表申报。

牵头单位:税务局

完成时限:对标国家要求落实

(2)简化代扣代缴申报,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等由发生时按次申报改为按月汇总申报。

(3)基于电子税务局信息系统是由自治区税务局统一开发建设的实际,加强与自治区税务局沟通,积极主动反馈意见建议,不断提高电子税务局稳定性,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质效。

(2)借鉴“办不成事”和“帮您办”的做法,开通“有人管帮您办”智慧平台,在办税厅设置“有人管帮您办”专窗,受理需要后台审核的限时办结事项,变“纳税人跑”为“税务局跑”,将公布的“有人管帮您办”业务事项落到实处。同时,大力推行“码上督办”实现扫码监督,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3)对标全国先进,以创新为引领,利用税收大数据、人工智能、生物识别技术、远程交互等信息技术手段,按照全市部署要求,积极打造24小时智慧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7×24小时智慧办税和税企远程音视频双屏互动辅导办税服务,提升办税服务质效。

(4)严格落实《办税服务厅实行不间断服务》工作要求,从2021年2月22日在全市11个办税服务厅推行全天、双休日不间断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税缴费服务。

(6)借鉴上海浦东先进做法,推广财务报表一键转换,实现主流财务软件一键导入报送功能。

(8)从2021年4月起,全面推行修订后的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切实简化表单表样。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从2021年1月1日起实行纸质发票“线上申请、线下EMS免费配送”服务方式,进一步提高纸质发票“非接触式”领用比例。全面提升自助办税终端使用效率,提供24小时发票自助申领服务。

(12)深化“银税互动”合作,扩大受惠企业范围,实现纳税信用结果的增值,帮助小微企业获得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解决好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13)落实好“容缺办”和“首违不罚”等制度,从2021年4月1日起,对纳税人首次发生10个清单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14)建立完善与组织人社部、社会事务局等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办税缴费效率。

责任单位:组织人社部、社会事务局

(15)加强与自治区、包头市税务局沟通,积极宣传和发挥好市税务系统增设的尾号为12366的当地咨询服务专线辅助作用,尽可能将咨询问题解决在当地,进一步提高政策解答准确率,切实解决好纳税人各类涉税诉求。

3.降低总税收与缴费率方面

(1)巩固和落实好国家、自治区已出台的增值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社保费、住房公积金等业务的减税降费政策,继续抓实抓细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减轻企业的税费负担。

(2)加强与医保部门沟通,综合实施税费制度改革,确保医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和参保人员待遇正常享受。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

4.提高报税后流程指数方面

完成时限:2021年5月20日,持续推进

(2)建立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的长效机制。将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行业,对部分先进制造业进一步放宽申请条件。提高退税效率,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在线提交退税申请,且仅需要提交《退(抵)税申请表》。

(3)推广退税纳税人网上申请,减少纸质资料传递,实现退税全流程电子化,降低办税成本。

(八)跨境贸易

完成时限:配合包头市该项工作要求,持续推进

(九)办理破产

1.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

(1)建立专门的破产合议庭,实现破产审判的专业化。

牵头单位:法院

(2)建立专门针对清算与破产审判的工作绩效考核体系,科学合理考核破产法官的工作量,提高破产法官工作积极性。

(3)开展参与破产专业培训,提升破产法官专业化水平和能力。

2.建立完善管理人制度

(1)设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加强管理人的自治管理,提高管理人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2)落实《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办法》,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建立在全国范围内竟争选任管理人机制。

(3)落实《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规范管理人履职的管理办法》,加强对管理人从立案到结案全流程履职的监督。

3.健全破产费用资金保障制度

落实《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费用援助资金使用办法》,解决“无产可破”案件或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案件的资金支付和垫付问题,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

责任单位:财政局

4.加快破产清算与重整机制建设

(1)落实《关于规范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的意见》《破产案件立案受理操作指引》《破产案件审理操作指引》《关于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的操作指引(试行)》,构成完整办案规程,迅速提高全市法院破产审判水平。

(2)落实《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重整案件工作指引》《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预重整案件工作指引》,重视和加强对庭外兼并重组与庭内破产程序相互衔接,建立预重整机制,大力推进重整、和解工作,使有价值的危困企业再生。

5.落实《包头市人民政府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政府各部门就破产程序中的业务协调、信息提供、维护稳定等工作建立常态化的协同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经信委、法院、财政局、组织人社部、信访局、国土局、建设局、食药工商局、公安分局、税务局、环保局、行政综合部

6.加强信息化运用

依托包头市引入阿里巴巴钉钉平台建设,推广网络会议、网络庭审等线上审理方式;积极将网络拍卖作为财产处置的主流方式;推行流程公开、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

7.推进审判延伸工作。

(1)宣传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示范效应。以新类型、重点案件为切入点,宣传精品案例、典型案例,以点带面提升整体适法水平。

(十)获得信贷

1.加大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开发与创新力度

(1)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应用,服务市场主体融资需求。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强化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服务有关指示精神,切实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线上融资功能优势,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扩大小微企业受益面。

牵头单位:财政局

(2)通过政策引导、监测考核、监管督导等方式,积极引导辖内银行业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创新产业链金融服务产品,畅通企业金融服务信息渠道,及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信息进行发布,搭建银企沟通桥梁,助力产业链发展,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

2.加强金融政策宣传

(1)督促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加大支持中小企业金融产品的宣传力度。指导银行业协会和保险业协会充分履行“服务会员”的职能,发挥包头市金融服务党建联盟作用,推进稀土高新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产品信息宣传,搭建银企沟通桥梁。

3.制定金融奖励政策

落实《包头市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对新引入的金融机构、金融人才及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

金融机构给予奖励。

4.鼓励股权融资发展

落实《包头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针对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积极对接争取资金支持,助推有科技含量、有增长潜力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尽快发展壮大。

责任单位:科技局

5.加大风险补偿资金力度

落实《包头市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促进融资担保行业风险分散,提高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和改善融资担保机构的服务能力,有效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问题。

6.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本地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相应的信用信息机制。促进本地区信用服务机构发展,鼓励信用服务产品创新,为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十一)保护中小投资者

1.定期公开发布本区域内涉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白皮书或典型司法裁判案例

(1)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并向银行、保险等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通报稀土高新区法院金融审判情况。

(2)发布本区域内涉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典型司法裁判案例。

2.尽快完善地方性政策机制

完成时限:持续跟进

3.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1)落实《包头市金融纠纷诉调对接中心机构设置方案》《关于包头市金融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法院、金融机构主观能动性及各自专业优势,努力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水平。

(2)法院成立金融法庭和金融诉调对接中心,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全区经济健康发展。

4.加强监管措施

5.依法加强中小股东权利保护

依法正确处理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纠纷案件,加强股东权利保护。加强对中小股东依法享有的表决权、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优先购买权、监督权等权利的司法保护,促进公司治理规范化。

6.推进专业化审判机制

(1)建设专业化审判团队,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投资纠纷。

(2)落实《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陪审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并对专家陪审员名册适时调整、更新。

(3)建立建筑工程等领域专家库。

完成时限:2021年5月20日前,及时补充

7.积极推进繁简分流程序改革

建立速裁、快审团队,试运行分调裁审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十二)合同执行

1.进一步提升“互联网+诉讼服务”

(l)采购网上退费系统,进一步提高支持实现网上退费功能。

(2)实现诉讼费减免缓在线申请,提高当事人、代理人便利度。

2.完善多元调解体系

(2)将公证、仲裁、律所参与诉前调解,纳入市中院特邀调解员名册,拓展多元解纷渠道,完善多元化解机制;畅通法院、公证处、仲裁院、律协信息共享渠道,提高工作效率,预防虚假诉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提升仲裁、公证、律师参与调解的权威和公信力,发挥社会力量,形成多部门、多职业、多角度解决纠纷的体系。

3.进一步提升全流程电子化水平

(1)网上立案环节,当事人在不明确管辖法院时可直接推荐管辖法院。

(2)提高电子送达使用率,实现网上缴费全覆盖,提高网上立案率。

(3)运用“数字法庭”系统,实现立案、审理、归档全流程办理电子化。

4.加强民商事审判团队建设

(1)建立速裁、快审团队,试运行分调裁审机制,调整业务部门办理案件类型,合理配置审判团队,扩大专家型法官和高层次审判业务骨干队伍,进一步提高法官能力。

(2)开展员额法官专业培训,提升员额法官的专业化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保证裁判尺度统一,做到文书说理到位。

(3)针对本地区工作实际,设立商事法庭或审判点,有效推进商事审判工作。

5.科学部署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落实《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3.0》、《包头市中级人法院关于印发贯彻自治区政法委员会、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分工方案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6.提高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1)加大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产权以及民营企业家财产权益的犯罪,妥善审理各类涉民营企业产权的民商事案件,保护企业和企业家财产安全。对于涉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产权的错案冤案,依法及时再审,尽快纠正,并赔偿当事人损失。

(2)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强化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对作为被告的民营企业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确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除依法需责令关闭的企业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7.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2)落实《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技术调查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陪审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陪审员选任办法》。

(3)发布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白皮书,妥善审理知识产权案件。

(4)推动设置工作室,扩大以法官个人名字命名工作室范围。

(5)按照自治区高院关于侵权惩罚性赔偿机制,制定本院的工作指引,加强恶意侵权惩罚性赔偿机制建设。

8.服务包头市改革创新

(1)发布审判工作白皮书,妥善审理各类案件。

(2)引入涉金融纠纷、信访案件风险预警智能化系统,提供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和处理信访案件能力。

9.规范高效办理执行案件

(1)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及讨论机制、办理信访案件工作预案机制。

(2)提出“三个定期”工作要求,定期与银行同业协会召开座谈、定期组织专项执行活动、在指定期限内完成信访工作处置。

完成时限:2021年5月20日前

(3)依托包头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包头”平台,实现联合惩戒,建立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4)推进异地协助执行系统建设,建立异地执行协助机制。

(6)落实善意执行、文明执行工作要求,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

(7)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加大历史老案难案的执行力度。

(8)公证机构辅助执行局进行文书送达工作。

10.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1)做好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参与高院“要素式文书模板”设计以及“速裁团队建设规范”制定。

(2)重大疑难案件、涉企纠纷开设绿色通道,并设立案专窗接待。

(3)建立科学的随机分案机制。

(4)创新近似案件集约化审判机制。

(5)通过12368服务热线、诉服大厅、内蒙古移动微法院,进一步打造立体化诉讼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食药工商局、公安分局

(8)考察浦东法院的财产保全裁定及诉前调查自动生成系统后,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开发财产保全裁定及诉前调查自动生成系统。

(9)实行集约送达方式。

(10)推行“书状先行”庭审方式改革。

(11)依托“三大平台”推进司法公开。

(12)积极推进互联网庭审直播。

(13)建立两级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名册。

(14)建立院庭长、审判团队负责人权力清单。

(15)部分法院在嘎查、村设立法官工作站。

(16)在街镇社区设立法治专栏。

11.加强涉疫情防控案件审判

(1)落实《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知》《包头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工作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疫情期间,通过在线庭审方式开庭审理、线上调解民事、刑事案件,加强涉疫情案件公正高效审判。

(4)针对涉疫情企业申请立案绿色通道,全面开放网上立案和邮寄立案渠道;对确符合需要的企业,可缓交诉讼费用。

(十三)劳动力市场监管

1.健全风险预警防控及处理机制

(1)落实《包头市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办法》,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积极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突出矛盾,形成三方参与协调联动化解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主动介入,积极协调,保持和谐劳动关系稳定。

牵头单位:组织人社部、党务综合部(工会)、执法局(劳动监察)、工商联

(2)组建高效便民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包头市已建立的“互联网+调节”平台作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一窗式受理、一站式解决、一案件完结,真正简化程序,为群众办事实。

牵头单位:执法局(劳动监察)

责任单位:法院

2.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

牵头单位:组织人社部

(2)推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发布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种(专业),扩大部分工种专业线上培训比例,积极推动符合我市实际的补贴性线上培训政策落地实施,实现线上线下培训有机融合。

3.优化公共就业服务质量

(1)深入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各项就业创业等政策落实落细,贯彻落实包头市破解企业“用工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就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具有稀土高新区特色、操作性强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

(2)健全线上补贴申请受理平台,依托自治区劳动就业核心业务子系统、包头市就业培训管理信息平台,不断拓宽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线上补贴申请受理渠道。

(5)加强线上招聘平台建设,推广使用包头市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广泛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和个人意愿,实现招聘过程高效化、求职匹配精准化。

4.优化劳动关系公共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党务综合部(工会)、执法局(劳动监察)

(十四)政府采购

1.聚焦全流程电子化,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管理实施方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等规章制度,以及《包头财政局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包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标准体系》等文件,持续提升全流程电子化程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制度保障。

完成时限:2021年5月20日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围绕提升平台间互通共享程度,完善系统功能,推进政府采购改革

(1)继续与自治区对接,完善现有政府采购系统功能,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和音视频监管。推进政府采购大数据监管平台建设,通过系统预警功能对各类政府采购主体实施采购预算、采购意向公开、采购计划、项目评审、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政府采购环节全链条监管,实现网络自动预警,提高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检查原则,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将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专项检查相结合,规范各类采购当事人行为,强化政府采购监管职能。

(2)按照自治区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系统整体规划安排,实现与“信用中国”、市场监管、审批服务、交易中心等平台的对接,充分利用自治区系统信息作为政府采购资格审查和评标的依据,进一步扩大平台间互通共享功能,减少投标供应商自行出具承诺证明事项,为投标人提供便利化服务。

责任单位:政务公开办

3.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

组织预算单位建立有效内控机制。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采购、财务和业务部门(岗位)责任,建立对采购结果的负责机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升防控风险能力。

4.严格审核把关,提升专家职业能力

5.落实采购政策,加大政采支持力度

(1)将中小企业在参加评标过程中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上线10%。

(2)落实《包头市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办法》,发挥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功能,鼓励、扶持自主创新产品的研究和应用。

(3)按照“全区一张网”整体部署,扩大“政采贷”融资银行范围,助力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

责任单位:科技局、经信委、经济发展局、政务公开办

(十五)招标投标

1.推行招投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1)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实现网上合同签订、履约担保、网上受理、处理异议功能。

(2)补全交通运输、水利招投标系统短板和缺陷,实现完善的电子化开评标。

(3)积极对接自治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掌握监管平台建设进度,待建成后做好系统接入。

责任单位:建设局、农牧林水局

完成时限:2021年5月20日取得阶段性成效,待自治区系统建成后及时跟进。

2.简化办事流程

取消“建设工程审定通知书”审核环节,进一步压缩办理流程。

3.提升行政监管公正性

(1)住建部门实行招标项目和招投标活动全过程监督;交通运输、水利工程行业主管部门分别探索建立交通、水利工程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并贯彻落实。

牵头单位:建设局、农牧林水局

(2)积极配合落实上级审批监管业务协作实施细则。

(3)配合上级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工程行业主管部门逐步完善房建市政、交通、水利工程招投标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4.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

(1)加大对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围标串标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并公示处罚结果。

(2)积极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对招标代理公司和评标专家进行信用评价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建设局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3)交通、水利工程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建立“预防、发现、惩戒”串标围标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平法治环境。

(4)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打击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加强各部门联动,严厉打击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5.建立公平有效投诉机制。

(1)制定水利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工作细则。

(2)制定公路建设行业投诉处理工作细则。

牵头单位:农牧林水局、建设局

6.进一步完善投标活动中的保证金替代方式

(1)规范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各行业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事宜,严格落实取消招标文件工本费的要求。

完成时限:2021年5月20日,并长期坚持

(2)进一步完善投标活动中的保证金替代方式,在保证金缴纳中推广电子保函。在已实现并推行电子保函的基础上,各行业监管部门鼓励投标单位自主选择电子保函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六)知识产权

1.完善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1)加强知识产权信用监管,落实《包头市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管理办法》,建立知识产权“红黑名单”,将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牵头单位:科技局

(2)落实《包头市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监管。

2.协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1)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全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包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2)加强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衔接,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落实《关于设立包头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提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服务。

3.加强对重点领域的侵权治理

加强对药品、疫苗、消毒液等抗疫防护重点商品侵权假冒行为查处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从严打击重点商品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食药工商局、科技局

4.加强制度构建,压缩行政执法期限

(1)建立重点知识产权保护名录,落实包头市《压缩涉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办理期限的规定(试行)》将涉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由90个工作日压减至60个工作日,快速解决涉企专利侵权矛盾纠纷。

(2)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装备现代化和智能化建设,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照相及摄像装备,加强知识产权口头审理厅硬件设置的配备与更新。

(十七)获得用网

1.进一步增强网络稳定性

牵头单位:经信委

责任单位: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1年5月20日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进一步完善网络故障赔偿机制

3.进一步提高费用信息透明度,降低宽带费用

移动公司于2020年将各类包含宽带权益的资费套餐中的带宽进行了统一提速升级,将58元资费套餐中宽带权益由100M调整为300M带宽,128元资费套餐中宽带权益由600M调整为1000M带宽。联通公司适度建设和优化千兆网络,保持行业领先。电信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提速降费”政策,2020年已将50兆以下免费提速至50兆。广电公司稳定商业宽带资费定价标准。

牵头单位:数字经济产业局

4.进一步提高运营商服务质量

通过各种方式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广大用户的需求。

(十八)市场监督与管理

1.进一步完善检查对象库及执法人员库范围和分类情况

(1)明确各部门涉企日常检查均统一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应用。

(2)强化执法检查对象库建设。

(3)根据行业监管需要强化执法人员库建设。

责任单位:所有涉企检查单位

(4)继续强化各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归集公示,积极落实关于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公示有关要求、统一途径,实现一网归集,推动信用包头平台自动与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数据共享。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等各有关部门

2.进一步加强对“双随机”监管工作的督办协调力度

(1)建立督导考评工作机制,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范围。

(2)指导各职能部门按照本部门抽查事项制定抽查指引。

(3)加强《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包头地方标准)执行,确保统一流程、统一操作规范、检查结果统一公示。

3.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化手段、大数据技术的探索应用意识。

(1)强化政府部门政务外网建设,推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建设。

牵头单位:数字经济产业局、党务综合部

(2)日常监管统一应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录入数据,并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

(3)强化全区法人数据建设,强化数据分类应用。

(4)配合落实包头市强化投诉平台整合工作,实现统一受理工作机制。

(5)开展舆情监测。

牵头单位:党务综合部

4.进一步提高数据归集、共享水平

(1)全区统筹数据汇集机制,力争全区涉企信息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归集公示,与信用中国(包头)、执法公示平台共享。

(2)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扩大涉企信息数据采集类型。

责任单位:食药工商局

(3)强化重点人群的个人信用信息与企业法人信息的共享整合。

5.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1)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公文系统,实现公平竞争审查电子化。

(2)畅通投诉举报机制。

6.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建设利企便民、亮点纷呈、人民满意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开拓新兴媒体渠道,依托“蒙速办”APP,开设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建立政务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衔接,坚持数据同源、信息同步,形成政务公开的平台矩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的公开实效。

牵头单位:党务综合部(宣传)

责任单位:政务公开办、食药工商局

(2)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积极运用视频、动漫、图解等形式,着重从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开展解读,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和效果。坚决杜绝庸俗化解读,把“纸上写的”解读为“实际做的”,把需要经过努力才能实现的工作目标解读为群众已经实际享受的政策红利。

7.进一步健全政务诚信监督机制

跟进落实自治区新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包头市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全区实际研究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并制定《高新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进一步健全全流程监管机制

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强化工作组织领导,加大监督问责力度。

9.进一步落实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明确审核范围和审核流程,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并通过法制审核。

责任单位:食药工商局,各行政执法部门

10.完善各渠道监管数据的汇聚机制

(十九)政务效能与企业服务

1.提升网上服务效能

(1)建立健全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和规范比对长效机制,依托自治区事项平台,持续加强事项精细化梳理,开展各级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实现各区域、各层级、各渠道发布的事项数据同源、同步更新,提升网上可办和“一次办”比例,使广大企业群众事先了解办事指南、备齐备好申请材料,到各级大厅“只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

(2)推进“秒批秒办”“智能审批””“无感审批”等创新举措,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和AI技术,以智能审批代替人工审批,实行自动受理、智能审查,自动出具结果,打造企业,群众办事“零跑腿、零排队、不见面、全自动”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3)加快一体化平台选代升级。推进垂建、自建业务系统与综窗系统对接整合,形成统一服务入口。推动更多部门使用一体化平台开展审批业务,积极引导群众和企业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包头站)”“蒙速办”(包头站)进行网上查阅指南、网上申报,提升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的在线办件量。

(5)聚焦企业和群众普遍关切的异地办事高频事项,围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创业和便利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优化再造业务流程,强化业务协同,全面落实全市通办互办、“呼包鄂乌”四地互办互认、跨省通办,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多地跑”“往返跑”的堵点痛点,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和群众获得感。

完成时限:2021年5月20日前推开

(6)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关于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及评估要求,针对政府网站存在的建设分散、数据不通、使用不便等突出问题,建设基于统一信息资源库的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年底前完成与自治区政府网站统一信息资源库对接。

牵头单位:行政综合部、政务公开办

(8)建设企业政策兑现平台。依托自治区发改委统一建设的“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及“蒙企通”包头站,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政策查询、政策咨询、政策兑现等功能,为企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

责任单位:经信委、政务公开办

2.延伸在线办理深度

3.深化证照分离

(1)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加强对承接主体的监管,建立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主动开展经常性业务指导和培训,定期对承接主体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期限和要求行使。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根据事项性质、内容和要求,建立后续监管制度,完善监测体系,规范市场主体行为,防止监管缺位,重点是加强对原行政审批对象履行法定义务、提供产品或服务团量、信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管,促使其依法依规,诚实守信,提高服务水平。

(2)加强备案类事项的管理。对“审批改备案”事项,要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筒化备案材料,方便申请人,将“审批改备案”事项纳入网上审批范围,力争做到网上办,不见面。审批和监管部门要加强协作,全面执行“双告知”双承诺”制度,积极利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合,及时传送审批或监管信息。监管部门要研究、创新“审批改备案”事项的后续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协同监管机制,以“双随机”抽查为手段,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提高监管效能。

(3)加快推进告知承诺事项的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信易批”改革,对符合条件的诚信主体实行优先办理、简化手续、容缺受理、容缺审批、告知承诺、一网通办等高效便捷服务,不断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进一步规范“信易批”事项服务标准、完善服务流程、加强采信管理、落实奖惩机制。将信用承诺履约情况纳入各类主体信用记录,作为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实施行业信用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将是否遵守信用承诺作为政策支持、表彰奖励、评先评优、资质评定的重要参考。

(4)加强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重点围绕自治区公布的103项“一件事”,全面梳理办事指南及流程再造,完成线下窗口设置、线上专栏设置、专业队伍组建等工作,实行“一次告知、一套表单、一次受理、一次联办、一次办成、一窗发证”闭环运行,为企业群众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

4.全面推出帮办代办服务

(1)完善线下代办帮办受理平台功能,增强代办帮办的智能化水平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帮您办”窗口及网上专栏设置,组建专业化代办帮办队伍,细化服务范围、职责及流程,公布代办帮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

(2)以政务大厅为核心,建立部门横向协作、企服局和园区纵向联动、业务闭环的代办帮办服务模式,并全面落实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网上服务、首问负责、告知承诺、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探索推进远程视频帮办服务,为企业群众提供精准高效的代办帮办服务。

5.多领域优化企业办事流程

(1)办理建筑许可实现“五个一”要求(只登一扇门、只对一扇窗、只递一套表、只录一系统、只见一部门),加大低风险项目实现一站式施工许可、联合监督检查、一站式竣工验收、供排水接入等改革目标,并落实勘察、审图、监理等费用减免举措,

责任单位:建设局、国土局

(2)全面推行告知承诺,明确告知承诺的实施范围、操作方式、后续监管等核心要素,提高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告知承诺审批与信用监管联动机制,构建衔接事前信用核查和信用承诺、事后联合奖惩和信用修复的全过程闭环监管。

(3)加快推动线下表单零材料填报,容缺受理全覆盖,单窗事项企业信用状况自助提示、电子证照应用等,扩大“一网通办”范围和能力。

(4)政府投资项目依托“五票统筹”机制,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与企业投资项目全面接轨。

6.整合和规范政务热线

以“12345”一个热线号码服务企业和群众为目标,推动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进一步畅通政府与企业和群众互动渠道,从工作机制、热线归并整合、监督考核、宣传等方面加强工作落实,不断强化热线数据分析,服务政府决策,推动受理与后台办理紧密衔接,提高政府为企便民服务水平。

完成时限:2021年5月20日。

7.强化数据治理

(1)坚持以应用为牵引,以业务协同为重点,强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数据通道支撑保障,通过统筹管理、按需汇聚、整合共享、关联应用,形成稀土高新区与自治区、市纵向贯通、横向覆盖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实现共享数据使用全程留痕、可追溯,有效满足基层数据共享需求和业务运转需要。

(2)强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数据交换通道支撑保障作用,通过统筹管理、按需汇聚、整合共享、关联应用,构建标准统一、布局合理、管理协同、安全可靠的大数据中心,满足基层部门数据共享需求和业务运转需求。依托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体系,实现共享数据使用全程留痕、可追溯,并加强对数据汇、治、用和管、看的集中统一管理。

(3)加快完善电子政务外网纵横覆盖,按照“整合是原则、孤网是例外”原则,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按照专业应用系统主管部门需求,为各级部门业务专网迁移整合提供安全技术保障。

牵头单位:经信委、党务综合部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组织人社部、农牧林水局、国土局、教育局、税务局、食药工商局、社会事务局,工信安监局

(5)充分发挥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管理、大数据发展与应用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建立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并与政府门户网站实现前端整合,与共享平台做好衔接。加快建立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制度,推动数据按需共享、有序开放。

牵头单位:经信委、政务公开办

(6)提升电子政务外网服务能力。进一步推进“横向到单位、纵向到桌面”的集约化网络使用管理模式,逐步将网络延伸至社区(村),不断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立重要数据资源和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体系,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等制度,加强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容灾备份,切实提升网络可靠性和稳定性。建设高速畅通、覆盖城乡、服务便捷的网络基础设施,为网上政务服务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十)包容普惠创新

1.加快建设高端创新平台,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1)构建完善的创新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形成多元化的创新发展格局,培育新兴产业,加快提升稀土高新区自主创新能力。落实《包头市科技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和扶持办法》,加强对孵化载体的认定及考核评价,加强稀土高新区政策与国家、自治区、包头市政策协同,形成鲜明的认定标准和支持力度的梯队层次,打造专业化、综合性创新创业载体与平台。

牵头单位:科技局、创业中心

(2)落实包头市《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区域性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加快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加速成长,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基地建设,要持续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办实、办好“双创活动周”,积极落实创新创业政策指导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组织人社部、科技局、创业中心

(3)加强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推动稀土高新区示范基地不断完善创业创新基础设施环境,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入驻企业创业成功率和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示范基地品牌影响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申报更多的创业示范基地,促进稀土高新区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科技局、稀土局

完成时限:分阶段持续推进

(5)推进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鼓励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升级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指导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协助解决申报过程遇见的问题。加大支持国家级创新平台奖励政策落实及宣传力度,做好与上级管理部门联系沟通工作,推进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6)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落实“科技兴蒙”签约项目,继续挖掘合作潜能,拓展稀土高新区企业与“4+8+N”主体合作共建研发平合等创新联合体,合作实施研发攻关及成果转移转化,统筹更多创新资源向稀土高新区集聚,带动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征集创新合作需求,组织开展技术对接活动。争取发布国际、国内科研机构科技成果,推动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

(7)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支持创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中试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和《包头市科研仪器共享共用创新券项目资助管理暂行办法》。鼓励支持科技中介服务业发展。

牵头单位:科技局、创业中心、组织人社部

责任单位:经信委、财政局及各有关部门

2.加大引才力度,提升引才成效

3.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做强人力资源总体实力

建设人力资源配置枢纽,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能力。一是打造稀土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品牌,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产业规模、集聚度和核心竟争力。鼓励创办本土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增加市场体量,快速培育一批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中高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二是利用好包头人力资本产业园,积极协助包头市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三是按照“双招双引”工作要求,支持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稀土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人才,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企业人才供需对接交流会,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保用工、促就业”的积极作用。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4.健全招商服务及激励机制,扩大利用外资比例

(2)扎实开展多样化的招商引资活动,提升宣传度和影响力。积极参加全国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做好对外招商工作。

牵头单位:投资促进局

(3)强化战略招商精准招商。对2019年、2020年世界500强企业按照行业分类和主营业务进行整理归类划分,筛选主营业务与我市有对接点的企业。结合稀土高新区产业布局和行业特点,积极开展战略招商精准招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商环境评估指标“创先争优”工作事关全方位深层次、全区第一、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目标的实现,事关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各部门、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推进,确保任务落实。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组建落实评估指标“创先争优”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担任专班负责人,并明确1名分管领导及具体承接任务的科室主抓这项工作,确保责任到人、任务落地,各项指标达到“创先争优”预期目标。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发挥统筹协调职责,加强工作调度,强化工作联动,在抓好自身承担任务的同时,组织协调各责任单位全方位抓好承担评估指标“创先争优”目标任务落实。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与牵头单位对接协作,按要求做好工作,按时限反馈进展,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三)抓好督查问效。行政综合部要将20个指标“创先

争优”任务全部列入督查台账,持续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形成倒逼机制,推动任务落实,各单位评估指标“创先争优”任务落实情况将纳入年终实绩考核范围。

(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边干边宣传、干中有宣传、宣传推动干,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工作推进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充分利用各级宣传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平台,持续深入展开典型宣传,切实营造学典型、赶先进、争第一的浓厚氛围。

THE END
1.保险案例评析车险七里沟汽车网本书总体分二大部分:保险学原理与保险学实务。把保险学原理中作为共性的案例分章节列出是本书的一大特色,这便于加强对保险学原理的认识与理解。对于保险学实务部分,又分成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其中涵盖了相关的主要险种。这样,既考虑到理论的共性,又分别对实务操作部分单独列出,既便于对保险学基础理论的掌握,也...http://che.qro.cn/post/40274.html
2.财产保险案例汇编.pdf财产保险案例汇编.pdf 16页内容提供方:ljt4123 大小:1.19 MB 字数:约3.19万字 发布时间:2023-11-30发布于天津 浏览人气:81 下载次数:仅上传者可见 收藏次数:0 需要金币:*** 金币 (10金币=人民币1元)财产保险案例汇编.pdf 关闭预览 想预览更多内容,点击免费在线预览全文 免费在线预览全文 财产保险...https://m.book118.com/html/2023/1128/8036025071006011.shtm
3.《保险案件裁判精要》(王静著)简介书评在线阅读保险案件司法观点集成,收录了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格式条款的司法规制、投保人的义务、保险人的义务、保险代位求偿权、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年金保险、保证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作者:王静著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时间:2019年09月 手机专享价 ...http://product.dangdang.com/28474413.html
4.企业管理资源网管理资源下载第一站企业管理资源网致力于为经营管理人员提供文档和数据情报下载服务,范围涵盖行业、专业、技术和管理等各分支领域;海量经分类整理的报告、制度、教材、标准、方案、论文、电子书、黄页名录等资料汇聚于此,是在线学习交流的优秀平台!https://www.m448.com/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全书(2023年版·含指导案例)在线试读电子书购买 纸书购买 内容简介 本书收录1979年刑法颁布至2022年12月期间公布的现行有效的刑法法律和司法解释、司法文件,体系清晰、查阅方便。全书对重点法律附加条旨,可指引读者迅速找到自己需要的条文,实用性强。本书是广大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职业者执业时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工具书,是广大学生学法用法的...https://www.ilawpress.com/book/detail?id=961076340675578368
6.en.quinovare.com/xxxr99840397/032555.shtml段雪娇和林杰电子书 1024你懂的旧版金沙日韩 免费观看一级高潮片 046.65MB 647好评 优贝娱乐的7IIII2扣 成人精品毛片VA一区二区三区 国产麻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 640.79MB 922好评 黄色影院一级片 2022中国空间一级毛片黄色录像视频 黑人玩弄人妻一区二区三区a 94.20MB 892好评 乱伦抢贱尻...http://en.quinovare.com/xxxr99840397/032555.shtml
7....pdf,mobi,epub,txt,百度云盘百度网盘免费下载电子书下载...结合国内外大量家族传承的案例,对家族信托的性质、功能等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对家族信托的设立、运作、治理等基本制度进行了全面的介绍并做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制度设计;对资金管理家族信托、股权家族信托、不动产家族信托、动产家族信托和离岸家族信托的架构和运作也做了详细的介绍和分析;最后研究了家族信托的税收...https://read678.com/book/index/667
8.竹山2021年事业编招聘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整理版34:书:电子书:编写()单项选择题 博客:网民:宣传会议:视频会议:召开身份:身体:科学家软件:金山词霸:方块字 35:某保险公司近来的一项研究表明:那些在舒适...“遗产分割前死亡”,老张死亡前就已知其享有全部财产,案例中,老刘与老张之间构成遗赠关系,只有老张明示其接受遗赠,才可依法继承老刘的遗产,而案例中老张在...http://mip.sdsgwy.com/article/html/6831189.html
9.企业财产险案例分析企业财产险是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保障企业的财产免受意外损失的影响。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个企业财产险的案例。某家制造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发生了一起火灾事故,导致工厂内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和成品等财产遭受严重损失。该企业购买了企业财产险,因此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首先,企业财产险的保险公司会派出专业的理赔人员进行现场...https://www.xyz.cn/toptag/qiyecaichanxiananlifenxi-79125.html
10.财产保险案例分析保险考研课件.ppt该【财产保险案例分析--保险考研课件 】是由【gxngqvk】上传分享,文档一共【137】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财产保险案例分析--保险考研课件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https://www.taodocs.com/p-962392957.html
1.财产保险案例分析,保障家庭与企业资产的重要性财产保险案例分析,保障家庭与企业资产的重要性 在现代社会,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面对的风险无处不在,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盗窃等风险不仅可能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可能对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长期的影响,财产保险作为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成为了许多家庭和企业的首选,本文将通过几个具体的财产保险案例,探讨财产保险...https://domusfay.com/post/18211.html
2.家庭理财规划方案范文(通用31篇)结婚之后,夫妇双方根据自己的每月收入情况,除去日常生活开销外,双方各从工资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共同参加银行的零存整取储蓄,可以使家庭每月花较少的钱,而在年终却拿到一大笔钱。然后,这笔资金可以去购买债券或投资人身、家庭财产保险。 五、应及早计划家庭的未来。 https://www.ruiwen.com/fangan/6610430.html
3.中国法院2016年度案例:刑法分则案例mobiepubpdftxt电子书...中国法院2016年度案例:刑法分则案例 下载 mobi epub pdf 电子书 2024 ☆☆☆ 简体网页||繁体网页 ...43.盗窃与诈骗交织型财产犯罪定性分析 ——张奇某盗窃案 44.派出所聘用治安巡逻员在抓赌过程中窃取未被查...55.保险代理人身份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主体 ——罗燕挪用资金案 56.破坏生产经营罪的认定 —...https://book.qciss.net/books/11888602
4....指导丛书:交通事故纠纷案例与实务epubpdfmobitxt电子书...出版社: 清华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2360773 版次:1 商品编码:11610534 品牌:清华大学 包装:平装 丛书名: 法律专家案例与实务指导丛书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5-01-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187 正文语种:中文 法律专家案例与实务指导丛书:交通事故纠纷案例与实务 epub pdf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4 ...https://book.tinynews.org/books/11610534
5.保险法pdfepubmobitxt电子书下载2024保险法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本书系统介绍、分析了保险法的制度基础和理论、保险合同权利义务的配置、保险合同的效力、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再保险、保险从业者、保险营业的监督管理等问题。内容全面、体系完整、结构新颖,注重保险法专业知识的表达深度、...https://windowsfront.com/books/12274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