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国家医保局仅公布的违法违规的7家医院,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违法违规金额合计近9000万元。
他们自查自纠为零,或者仅退回几万元,敷衍应付。
1.医保基金是干什么的?
无论是职工医保,还是城乡居民医保,都是参加人患病的医疗保障。
而某些医疗机构获得定点机构后,辜负了各级医保局的信任,视医保基金为“唐僧肉”,想方设法套取医保基金,偷梁换柱变为自己医院资金。
这是对医保参加者权益的侵犯,严重者可能延误患者的生命,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广大医保参加者要正视自己的合法权益,抵制某些医院不合理收费,侵吞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向当地医保局反映,以便依法依规查处严肃处理,保住自己的“看病钱”“救命线”。
2.仅从7家医院的几种普遍采用的非法手段,可以看出各地医疗机构侵占医保基金的严重性。
①超标准收费。如贴敷治疗,本应按创面收费,1个创面收1元,有的按耗材数量收费。
病理诊断,细菌培养等均存在类似问题,涉费达423.9万元。
②过度诊疗。如糖化血红蛋白,作为糖尿病监测指标,8~12个月稳定不用再测。而有的对短期住院患者反复测。
仅类似问题涉费535.5万元。
③分解收费。如全腹部CT平扫,有的分上中下腹平扫分别收费,3项收费大于1项收费。
④重复收费。
⑤串换项目。
⑥超范围执业。本来医疗机构许可证上没有肿瘤科,竟开展肿瘤靶向药化疗。
某些医院套取医保基金的不法手段层出不穷,不一而足。
3.发现某些医疗机构侵占医保基金情节严重怎么办?
医保局一经发现查实,一定要求违法违规医疗机构把侵吞的医保基金“吐出来”。
但是某些医疗机构来个拖,骗的战术。明明非法侵占数百万元,仅退回区区几万元,“逗你玩”。
抱着“唐僧肉,不吃白不吃”的态度,把自查自纠当作软弱可欺,通报无损1根毫毛。
“脸皮厚吃个够,脸皮薄吃不着”。
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智能监控,这仅是部门规章。
是否按照《社会保障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建议“两高”应当深入研究,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作出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