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过度开发利用资源造成环境和气候恶化,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每个社会主体、行业机构等都应对其承担责任和义务,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利用资金与渠道优势,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债券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绿色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向投资者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为符合国家规定绿色项目的,承诺按照一定利率还本付息的债权债务凭证。
本文以2019年主体信用评级下调典型案例“17丽鹏G1”为研究对象,通过AHP层次分析法构建框架模型,确定权重,对信用情况进行评估。通过评估数据,对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详尽系统地分析。最终得出以下结论:案例债券的信用情况较好,但公司主体出现了极大的信用风险。导致案例公司主体评级下降的原因为2018年,受行业政策和PPP项目本身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情况较差,导致利润下降,偿债压力增大。为缓解2018年出现的严峻问题,案例公司管理层发生较大变动,出现了信用风险事件。同时,案例债券的第三方认证信息披露不完善,绿色项目的环境效益缺少数据支持。
针对绿色债券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制定适合于绿色债券的信用评价体系并保证制定绿色债券评级指标体系过程的公开透明。如今各个评级机构的绿色债券评级方法各有不同,且缺乏专门针对绿色债券的信用评价指标,所以投资者不能完全了解其信息情况,导致了信息不对称。为此各个部门要不断加强信息互换,保证评级指标内容互通。
予以绿色债券优先受偿权力。优先受偿可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不被侵害,相当于另一种对绿色债券进行的增信措施,有利于提高绿色债券的大众接受度,使绿色债券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成立在专业上更权威的独立绿色认证机构。第三方认证是投资者掌握项目本身绿色效益实现情况的最直接途径,但是在研究的过程中能够明显发现某些机构在第三方认证时缺乏一定的针对性,存在第三方认证报告不规范,缺乏严谨性,后续跟进不深入等问题,不利于投资者对债券进行信用风险评估。
此外,目前债券的增信方式过于单一,第三方绿色认证的机构比较少,其中会计师事务所与评级机构占比较多,存在第三方认证报告披露不完善的现象,投资者又很难通过信用评级报告等确认项目具体产生的环境效益以及绿色债券是否真正将募集资金用于绿色项目,不利于绿色债券的健康发展。建议成立更权威的独立绿色认证机构,完善第三方绿色认证制度,提高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公信力,规避企业“漂绿”的可能,以此来降低绿色债券的信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