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供应链金融在我国迎来了高速的发展,但是,供应链金融本质上也还是金融,而谈及金融就必然涉及风险。供应链金融风险事件频发,给行业造成巨大震荡。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中存在的逻辑困境和信息困境,导致金融风险潜滋暗长,同时由于各类参与主体主观性的责任缺失,供应链金融风险防不胜防。
典型案例1:
涉萝卜章、假合同:近年来,在供应链金融领域,自刻“萝卜章”伪造合同、造假应收账款骗取保理融资的把戏屡屡上演,单案所涉金额动辄上亿。而诺亚财富踩雷承兴国际一事,更是将业内对供应链金融存在的风险问题讨论推向了高潮。
典型案例2:海发医药20亿供应链金融诈骗案件
2017年开始,海发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发医药)利用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下称福建协和医院)的应收账款做抵押,向多家信托公司融资。据悉,外贸信托海发医药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目涉及一起合同诈骗案,关键人物为原外贸信托高级信托经理林威。林威在2017年6月离职后担任海丝集团总裁助理,专门负责海发医药应收账款融资,依托人脉关系和专业知识,钻了信托公司风控的漏洞,构建了一个近20亿的融资骗局,多家信托公司深陷其中。
典型案例3:
涉融资性贸易、虚假“空转”贸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22年2月16日,证券时报刊发调查报道《雪松200亿涉众募资调查:假借灰色通道、裹挟一众伪国企,底层资产涉“空转”贸易》。根据报道,雪松控股的350余只理财产品背后,构筑的是一个庞大的融资网络,涉及企业数量高达63家,除了或明或暗的雪松系公司,还有大量的假央企、伪国企。而作为底层资产的应收账款,系建立在涉嫌虚假的“空转”贸易行为之上。随着产品的爆雷,酿成了约8000投资人的涉众风险。
除了从金融机构获取融资,雪松控股还设立多家理财公司发行理财产品。在雪松控股的兜底担保之下,打着“供应链金融”的旗子,以所谓与供应链贸易企业的“应收账款”为底层资产,假借各类金交所、产交所、伪金交所通道,超过350只违规“理财产品”面向自然人发售,总规模超过200亿元。
不过,雪松控股自2022年1月起,承认无力支付理财产品利息。从2021年3月底开始,雪松控股旗下雪松信托的长青、长泰等多款产品陆续逾期,涉及全国近8000名投资者,涉及金额超200亿,其中十分之一的款项汇入了雪松控股法律上的下属公司(8家),也就是说,大约20亿的资金属于典型的自融行为。
典型案例4:
涉钢贸行业“爆雷”:2023年8月以来,四川、江苏、浙江、贵州等地相继出现钢贸企业“爆雷”事件,多地行业协会、商会发布风险提示书,提醒钢贸企业注重防范风险,避免盲目交易。与此同时,一大批钢贸企业进入破产清算阶段,一场看不见的“重感冒”在钢贸企业中流行开来。熬过了2023年的寒冬,进入2024年,凝聚在钢铁行业上空的“冷空气”却依然厚重。2024年春节之后,成都、包头等地再度出现钢贸企业暴雷事件,单户最高涉及被骗近千万!市场传议纷纷。
在这样的环境下,钢贸企业如何避免“踩坑”?此次钢贸行业暴雷事件,也是给钢贸行业再次敲响警钟,一定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与资质信誉好的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在与陌生单位合作之前,要仔细认真调查企业的资信,把防范风险放在首要位置,一旦有拖欠货款的行为,要主动寻求法律援助保护自身的利益。
典型案例5:
涉嫌融资性贸易行为:2024年1月12日,千亿市值粮油巨头金龙鱼发布公告称,子公司广州益海收到刑事起诉书,但子公司不认同起诉书所认定的事实和指控的罪名。起诉书描述的大致内容是:2008~2014年,金龙鱼子公司作为中转仓储方期间,在云南惠嘉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棕榈油贸易过程中,涉嫌配合云南惠嘉及该公司负责人张利华等实施合同诈骗犯罪,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帮助犯。
典型案例6:
“净额法确认收入,质疑存融资性贸易由于涉嫌违规信披,2023年12月27日,“工业拼多多”国联股份(603613)在上交所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23号)。与此同时,公司还收到北京监管局警示函,包括董事长刘泉、总经理钱晓钧、财务总监田涛等在内,均被出具警示函。根据公告披露,国联股份信披违规的根源在于营收计算上将全额法改为净额法,据了解,因国联股份是电商交易平台,在营收统计时,有两套统计方式,一是客户在平台交易的流水金额为全额法;二是公司对客户交易收取的佣金费用为净额法,国联股份调整的就是这一部分内容。
事实上,早在2022年11月24日,知名媒体曾发文《国联股份的惊天谎言?客商复杂交织背后“隐现”融资性贸易网》,对国联股份提出3点质疑:1、是否存在利用融资性贸易助推业绩膨胀扩张。2、为何人均创收如此巨大?公司旗下子公司只有4人,但2021年却能创收超25亿元。3、不断募集资金究竟是融资性贸易网络中的一环,还是公司确实有资金需求?
2022年12月2日,针对被质疑涉嫌利用融资性贸易助推业绩一事,国联股份在回复上交所问询函的公告中表示,公司业务流程及商业逻辑清晰,各项业务具有合理商业背景。有关媒体报道所述融资性贸易、人均创收异常、募集资金使用等质疑均不属实。经自查,最近两年的同笔交易中,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为同一方、关联方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情况,不存在融资性贸易中向上下游交易对方提供资金或一定时限信用期的情况,公司交易情况不符合融资性贸易特征。
典型案例7:
2009年起,江苏舜天与隋田力洽谈开展专网通信业务(即隋田力组织开展的自循环业务,江苏舜天内部称通讯器材内贸业务)。江苏舜天与上游供应商以及下游客户的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发票流转、资金收付、货物验收等环节主要由江苏舜天业务人员与隋田力方人员对接,且合同模板、产品、型号、购销价格、物流等由隋田力一方提供。江苏舜天向隋田力催要通信器材业务尾款,隋田力控制的公司为通讯器材业务货款提供担保、支付尾款。江苏舜天参与的专网通信业务中曾出现上下游企业均由隋田力或其他同一主体控制的情况,同一公司或被隋田力控制的公司也曾在不同时段作为供应商和客户出现。
经查,江苏舜天参与的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实质是合同、资金、票据流转构成闭环的虚假自循环业务,无商业实质,不应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江苏舜天在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中垫资(少部分业务作为通道),不承担产品风险,根据垫资规模和期限获取利润(或通道费)。江苏舜天知悉其在专网通信业务中的垫资或通道作用,且应当知悉专网通信业务是虚假自循环业务。
典型案例8:涉虚假贸易?央企中林集团子公司大规模债务逾期
涉虚假贸易:2023年11月23日,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告,上海票据交易所披露了关于中林集团下属子公司发生商业承兑汇票逾期的事项,包括中林时代控股有限公司,涉及逾期金额6.92亿元;上海国林鸿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涉及逾期金额2.40亿元;中国林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涉及逾期金额13.25亿元;泉州国林林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涉及逾期金额0.60亿元。上述中林集团子公司逾期合计规模为23.17亿元,也成为首家构成商票实质逾期的央企。
根据国家审计署2018年对中林集团的审计结果显示:2014年,中林集团评估报告审核中未能发现漏评3.2亿元的资本性支出事项,批准所属林产品公司依据评估金额出资10.66亿元对外收购股权。2016年,其所属的中国林产品公司在无贸易背景下,通过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让10家外部企业轻易获取了12.38亿元的银行资金;2014至2016年间,中国林产品公司等5家企业以预付货款、股东借款等名目,违规向外部企业出借了8.21亿元,至审计时仍有1.14亿元无法收回。
国资委巡视组于2020年6月对中林集团进行巡视时,再次强调了其存在资金占用等问题,并提出针对自身发展定位、重难点问题,开展“坚守主责主业”、“降杠杆减负债”等5个方面专项整改。中林集团随后在2021年4月发布了整改通报,根据整改通报披露,公司下属企业贸易类业务、与混合所有制民营股东方及其关联业务往来、预付应收款项未及时结算,导致公司存在资金占用问题,也加剧了公司的坏账风险。
典型案例9:
典型案例10:
事关仓储道德风险及内控问题:据央视新闻2023年4月22日报道,最近,河北某粮仓一万吨的粮食不翼而飞的事情上了热搜。这条热搜的主要内容,就是粮仓在检查中,发现一万吨的粮食不见后,于是报警了。警方调查发现,粮商与粮库的驻库员勾结,在粮车入库时做手脚,一车多记、虚假入库;到了后期,“什么时候缺钱就拉出去卖一点”,将粮食擅自出库,套取大量资金。经查,粮商通过变卖粮食获利2500余万元,驻库员从中获得5万元好处费,还有3人每月得到几千到1万元不等的“工资”。目前,几名涉案人员均涉嫌合同诈骗罪与盗窃罪,被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简单来说,就是这个看粮仓的驻库员勾某以监守自盗的手段,与粮商郭某内外勾结,制造多辆运粮车入库的假象,并制作粮食入库单、粮权确认单,向受损粮企监管系统虚报入库粮食的方法,把这笔“卖粮钱”吞了。直白点说,就是这个看仓库的“硕鼠”勾某监守自盗,和外面的人一起勾结,合伙诈骗了粮仓几千万的粮食款。
在供应链金融的复杂生态中,贸易、物流、资金与金融服务等各个环节如同精细的齿轮,互相紧扣,共同推动着整个链条的顺畅运转。然而,一旦其中某个环节出现“脱钩”,风险便会悄然滋生。小则导致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短暂停滞,大则可能引发资金的重大损失,甚至影响整个供应链的稳定。
去年国务院国资委曾出台国资贸易“十不准”(74号文),严禁各类虚假贸易业务的开展,并三令五申如企业再发生虚假贸易,则涉及企业就地免职,免职后再查;同时,74号文还进一步明确了风险防范手段,要求各中央企业加强监控手段,提高信息系统及数据应用水平,要在司库等信息系统中开发应用贸易业务风险管理功能模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防控各类虚假贸易业务。
风险是具有不确定性,同时也是客观存在的,只要有供应链的活动的地方,就会有风险。“十不准”虚假贸易“零容忍”背景下,从事供应链服务企业如何进行贸易风险监控?
最近,我们在广西南宁开设第五期《十不准下国企供应链业务合规与增量转型实战培训》的消息一经发出,就收到了很多广西及周边省市国企报名参训的反馈。前五期培训中,也曾有200多家央企、国企、上市公司、民企、银行近500位骨干精英报名参训,很多都是董事长、总经理亲自领队学习,其中好几家国企还特别组织了公司20多位、30多位骨干精英报名学习,其他报名的企业也是5人、10人这样报名的,实在太火爆了!
为什么这场培训深受央企、国企、上市公司喜欢?那是因为我们是真真切切在帮大家想办法解决问题,而不是制造焦虑!
所以,我们计划于5月23-24日在江西南昌开启第六期《十不准下国企供应链业务合规与增量转型实战培训》课程,集结5位来自风控、审计、控货、产业互联网、供应链金融领域专家,分别是具备10多年供应链风控实战经验的风控专家、给厦门三剑客和多家央国企做审计咨询服务的审计专家、专注研究货权风险管控及全国可流转仓单体系建设的控货专家、拥有20多年产业互联网构建及在大宗商品供应链领域具有实操经验的资深产业互联网专家老炮、给多家金融机构及地方公共服务平台做咨询培训、规划指导的资深供应链金融专家,帮大家解决合规整改、强化风控、实质控货、寻找新业务增长点等棘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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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记账、签合同、运营等,才经得起审计的问询?
2.如何做好内控,避免监管部门认定为“会计核算不规范”、“内部控制不健全”?
3.是否上游为预付、下游为应收就一定是融资性贸易?
4.如何实质控货,怎么做才算“到位”?
5.如果真实业务场景中只能原地货转或直发怎么办?
6.“瞬时转移”的问题怎么解决?
7.具体什么情况下才能按全额法确认营收?委托加工如何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