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险别,按照能否单独投保,可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类。基本险可以单独投保,而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只能在投保某一种基本险的基础上才能加保附加险。
1、基本险别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
(1)平安险
保险公司对平安险(freefromparticularaverage,F.P.A.)的承保责任范围如下所述。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数件或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2)水渍险
保险公司对水渍险(withaverage,W.A.;withparticularaverage,W.P.A.)的承保责任范围,除包括上述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可见,水渍险的责任范围大于平安险。
(3)一切险
一切险(allrisks)的责任范围,除包括上述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风险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在三种基本险别中,一切险的承保责任范围Zui大。
投保人可根据货物的特点、运输路线等情况选择投保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险别中的任一种。
2、附加险
附加险是对基本险的补充和扩大。投保人只能在投保一种基本险的基础上才可加保一种或数种附加险。目前,《中国保险条款》中的附加险有一般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两种。
1)一般附加险
一般附加险(generaladditionalrisks)所承保的是由于一般外来风险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具体包括下列11种险别。
01、碰损、破碎险(clashandbreakage)。
02、串味险(taintofodour)。
03、淡水雨淋险(freshwaterand/orraindamage)。
04、偷窃、提货不着险(theft,pilferageandnon-delivery,T.P.N.D.)。
05、短量险(shortage)。
06、渗漏险(leakage)。
07、混杂、玷污险(intermixtureandcontamination)。
08、钩损险(hookdamage)。
09、受潮受热险(sweatandheating)。
010、锈损险(rust)。
011、包装破裂险(breakageofpacking)。
2)特殊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specialadditionalrisks)承保由于特殊外来风险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共有以下8种。
01、战争险(warrisks)。
02、罢工险(strikerisks)。
03、舱面险(ondeck)。
04、交货不到险(failuretodeliver)。
05、黄曲霉素险(aflatoxinrisks)。
06、拒收险(rejection)。
07、进口关税险(importduty)。
08、货物出口到香港(包括九龙)或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firerisksextensionclause,F.R.E.C.——forstorageofcargoatdestinationHongKong,includingKowloon,orMac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