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合肥3月7日电(胡磊)据安徽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3月7日宿州市纪委通报了五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二、灵璧县灵城镇山西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张连平套取侵占国家征地补偿款问题。2011年秋,借高速公路连接线征用山西村土地之机,张连平虚报土地面积9.18亩,套取侵占土地补偿款共计303490.8元,用于支付其承包的窑厂取土所租用的村民土地费用。灵璧县纪委给予张连平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砀山县经济开发区惠民社区原党支部委员、五里庙片区原党支部书记姬长富骗取土地补偿款问题。2012年至2013年,砀山经济开发区二期标准化厂房建设、桐木路建设、五里庙安置小区建设等项目征用五里庙村土地,姬长富伙同他人分别以姬庄村村民姬某某、姬某、王庄村村民邵某某的名义虚报土地亩数,骗取土地补偿款进行私分。砀山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泗县山头镇张店村党总支书记陈恒波虚报冒领农业保险理赔款问题。2011年至2015年,陈恒波虚报自家和其父亲农业保险投保亩数和受灾面积,多领农业保险理赔款9784.65元。其中陈恒波冒领农业保险理赔款5378.19元,其父亲冒领农业保险理赔款4406.46元。泗县纪委给予陈恒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萧县闫集镇汪楼村党总支书记王振峰收受他人礼品、礼金问题。2011年3月,汪楼村村民李某亲戚孟某某要建楼板厂,王振峰收受李某所送的礼品和8000元现金。王振峰将其中5000元作为耕地占用税上缴到闫集镇财政所,余款3000元被其个人使用。2015年4月,村民许某某要为其侄女办理户口,王振峰收受许某某所送的1000元现金。萧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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