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张某投保小龙虾养殖险和气象险后,龙虾死了未及时报险,保险公司理赔数额较少,于是状告保险公司。日前,武汉市江夏区法院乌龙泉法庭审理了该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理赔35100元。
保险期间,武汉市江夏区多次出现气象保险约定的最高气温≥33℃的天气,最长连续31天。2022年11月,张某与保险公司协商理赔事宜,该保险公司向张某送达了一份金额为35100元的理赔清单。张某认为因气候原因,养殖的小龙虾全部死亡,保险公司理赔金额与实际损失差距甚远,便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武汉市江夏区法院乌龙泉法庭,要求保险公司理赔近120万元。
判决书送达后,张某不服提出上诉。近日,经二审法院审理,维持原判。
“依法裁判”才能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武汉市江夏法院坚持抓好执法办案主业,通过细致公正的判决,维护涉事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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