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农业保险活动,保护农业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制定农业保险条例。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农业保险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保险活动,保护农业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业保险,是指保险机构根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在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中因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本条例所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以及依法设立的农业互助保险等保险组织。
第三条国家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农业保险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的原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方式强迫、限制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农业保险。
安省由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汽车保险规例。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安省执行新车险条例,欢迎阅读!
安省由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汽车保险规例,不涉及个人受伤的轻微交通意外,如果双方私下和解而保险公司没支付任何赔偿的话,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理由提高保险费。资深保险经纪盛子扬表示,汽车保险费将调降,但比率因人而异。新规定更人性化,保费的地域差异也大幅缩窄。
资深保险经纪盛子扬说,新规定主要是医疗护理的调整,由于理赔金额减少,车主如需增额外保障,可选提高投保项目。最主要的变更是非严重伤害或终生残障的赔偿,现时的医疗、康复及护理服务共86,000元,新例减至65,000元;严重伤害的医疗和康复及护理服务,目前分别各有100万元,也降至合计100万元。车主可额外投保13万元的非严重伤害医疗、康复及护理服务,或100万元严重伤害医疗、康复及护理服务。
现因交通意外无法工作的收入补贴为薪酬70%,每周最多400元。他说在新规例下,可额外投保将每周的薪酬补贴上限提高至600元、800元或1,000元。
没工作者以往要等6个月才能领津贴,新例缩短至4个星期;但反过来,由交通意外发生后计算,最多只可领两年津贴。
盛子扬说:「没任何人受伤的轻微踫撞,经双方私下解决,只要每辆汽车的损失不逾2,000元,即使是车主有过失,被保险公司知悉但毋须由保险公司支付赔偿也不会增保险费,但只限每3年一次。」
车险一旦真正实现费率市场化,好车主的保费将被降下来,因为这一部分不出险或出险很少的车主;而常出险的车主,今后的保费就可能很贵了,每出一次险保费可能就会大幅上升。以下就是第一范文网小编做的整理,希望对你们有用。
最新车险规定
同价车不同级别,保费也不同
即使两辆价钱相同的车,因为车型的不同,保险费用也会有所不同。费改之后,不同的车型也会成为保费额度高低的重要因素,权威评测安全系数较高,修理便捷(零部件较为便宜)的车辆,保费用将会更低。
举例:同样价格为28万元的大众迈腾和BMW3系轿车,这两辆车的维修和更换零部件费用之间有很大的差异。在费改前,这两辆车的保险费用几乎是差不多的,但改革之后,大众迈腾的保险费用将会比BMW3系更低一些。
按实际价值计算保费
费改前,,车主购买保险时是按新车购置价来确定保险费用的。
例如:新车价位10万元的家用车,使用两年后,仍以10万元来计算保费,实际这时该车折旧后的价值只有8万元左右。但是一旦发生事故,车辆全部损毁或被盗,赔偿则是按照折旧后的实际价值来计算,很多车主都对此政策不满。
费改后,如果车辆是以实际价值确定保费投保车损险的,发生全损时,车辆即可获得实际损失的赔偿。比对费改前,消费者需要支付的费用也会更低。
车损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在赔偿时,全损按照保险金额计算赔付,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付。
例如:,一辆购买时为20万元的轿车,使用3年后大约实际估价为12万元左右,之前车主投保车损险一般按20万元的原价支付保费,而全损理赔时却只按12万元进行赔付。根据费改新条款,消费者投保该车辆仅需按车辆投保时的实际估价12万元左右来支付相应保费,对应的赔付也为12万元左右。
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组成和当前适用的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情况,并指出当前机动车商业保险中被保险人的确定方式不合理。下文是机动车商业保险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条本保险条款分为主险、附加险。
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
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保险人按照承保险种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含挂车)、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中的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第五条除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费未交清前,本保险合同不生效。
第二章机动车损失保险
第一节保险责任
第六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好车主的车险将被降下来,因为这一部分不出险或出险很少的车主;而常出险的车主,今后的保费就可能很贵了,每出一次险保费可能就会大幅上升。以下就是第一范文网小编做的汽车保险规定知识整理,欢迎阅读!
机动车辆保险条例大家知道多少下文就等小编为大家介绍机动车辆保险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部分基本险
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责任
第一条车辆损失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运载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保险人不负责处理。
责任免除
第三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地震、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三)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
(四)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20xx年汽车保险新规定
车险实施新规:出险5次以上来年保费将翻倍
理赔不足千元,续保费用竟然翻番
“我刚刚续保了今年的车险,商业险费用竟然比去年翻了一番,价格接近4000元。但我的车去年总共理赔了不到1000元,有两次还是划痕险出险,这合理吗”昨日,市民张先生专程来到活动现场,咨询自己购买车险时遇到的问题。
对于市民的疑问,市保险行业协会财险部副主任陈玫霖表示,由于车险政策在今年刚刚调整,协会接到了不少市民关于保费上涨的咨询和投诉。“整体来看,主要是市民对于政策调整的细节还不是很清楚,以为是保险公司出现乱收费的现象。”她说。
根据今年实施的车险新规,如果车辆上一年出现多次理赔将按次数相应上浮费率,出险1次保费不打折,出险2次、3次、4次保费分别上浮25%、50%、75%,出险5次及以上保费将翻倍。反之,1年不出险的话,保费可享受8.5折优惠,2年享受7折优惠,连续3年则可享受6折优惠。
“一些车主出现一些小刮小蹭就立即报案,一次理赔不过几百元,但由于报案次数过多最终导致保费大幅上涨,确实有些得不偿失。”陈玫霖说。
各位司机大佬知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最新内容是什么下文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四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称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
20xx年最新汽车保险改革条例全文
实行新的车险政策后,会有哪些变化呢
保险责任更宽
1.原来车辆没挂牌时出了事故是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新条例也可赔。
为满足保险消费者对保险单“即时生效”的需求,此次条款删除了保险单中“次日零时生效”的约定,遵循契约自由原则,允许投保人在“零时起保”或者“即时生效”之间做出选择。
2、自家车撞自家人的,可以获赔
新条款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的,保险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新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在商业车险条款责任免除中,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入承保范围,也就是说开车撞了自家人也列入了承保范围。
3、意外导致车上人员撞伤的,可获赔偿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和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导致的车损也可以获得赔偿。
4、“高保低赔”问题得到调整
原来的高保低赔,即是投保车辆无论过了多少年,投保时都要按照新车购置价来缴纳保费,而在赔付时却只按比例进行理赔,但是在改革后,保费的确定就与新车购置价脱节了。比如新车一台价格是5万元,投保5万元,两年后按照折旧价格投保,不再是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