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保险人请求撤销使用虚假材料投保的保险合同应予支持——兰州铁路中院判决保险公司诉殷某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当事人用变造的身份证及车辆行驶证等虚假信息进行投保,导致保险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保险公司请求撤销该保险合同,对符合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予以撤销。
23.行为人饮酒驾驶、肇事逃逸后能否要求获赔交强险——安徽六安中院判决赵某诉某保险公司保险纠纷案
行为人因饮酒驾驶肇事后逃逸,并找人“顶包”致使公安机关无法进行酒精测试,从而无法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醉驾。行为人在赔偿事故受害人损失后,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理赔,不应得到支持。
24.当事人对保险合同中格式条款发生争议的解释原则——河南沁阳法院判决买某等诉某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具体案情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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