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公司企业,房产纠纷,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继承
第一,这种分析方法必须是具有一定规范性。一方面,它应该是一个统一的方法,适用于不同的案例,而不是每一个案例就有一种方法;另一方面,这种方法不是每个人自我设计或自我构思的方法,在分析案例中,可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维方式,这些方式方法未必不能有效的分析案例,但是如果没有一套规范的分析方法,就缺乏方法论上的统一性,以至于在讨论问题时出现各说各话的现象。同时,每个人各自采纳自我设计的方式就不能形成正确的思维。目前我国有各种各样的案例分析,而每一个都是按照自己的学术背景、思维模式去进行案例分析,我们欠缺一种规范的分析方法。它也就决定了在中国研究案例分析的方法,其意义非常重大。这对于培养法官、法律学生正确严谨的法律思维极为重要。
第四,法学方法论实际上是把形式逻辑的三段论和法律的解释方法巧妙的结合在一起,从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分析法律现象的方法。例如,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指的是通过对事实(小前提)的整理与说明,通过对法律(大前提)的解释,建立起大前提与小前提之间的联系,是三段论推理过程中的一部分。但这种方法其实是形式逻辑在法律思维中的运用,在运用过程中,它又与法律解释方法相结合,形成自己独特的分析方法。例如,在分析请求权的基础过程中,它必须要将法律规则的构成要件进行分解,也就是说,对应某个请求权的法律的规则究竟又哪些构成要件,而解释这一构成要件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法律解释的过程。要解释这个规则,它必须要借助于一整套法律解释的方法,萨维尼最初创立的并不是完整的法学方法论,而是法律的解释方法。但因为法律的解释方法在法学方法论中态重要了,所以二者是不可分离的。所以,案例分析方法即要考虑逻辑思维的三段论,又要和法律的解释方法结合起来,形成了一套自己独特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