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自2023年1月16日起本公司上述基金开通在阳光人寿的基金转换业务(以下简称“基金转换”)。基金转换最低转出份额为500份。同一注册登记机构下的基金之间可以互相转换,同一基金的不同份额之间不能互相转换。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二)基金间转换费用的计算规则
三、基金定投业务
(二)参与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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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方式
(五)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与阳光人寿约定每期固定投资金额,每期定期定额申购金额最低下限为人民币10元,无级差。
(六)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2.阳光人寿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七)申购费率
投资者通过阳光人寿网上交易、手机端及临柜方式参与申购、定投,具体申购费率以阳光人寿所示公告为准。
(八)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本款第(六)条规则确定的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