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金融消费者主要有八项基本权益,分别是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今天,我们来了解下后三项权益。
典型案例三
二喜有话说
金融机构要保障金融消费者受教育权。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条规定:金融知识教育宣传应当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销、推介行为替代金融知识普及与消费者教育。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多元化金融知识教育宣传渠道,在官方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营业场所设立公益性金融知识普及和教育专区。
典型案例四
案例中,工作人员拒收现金是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人民币管理条例》,而且也违反了《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中保护消费者受尊重权的规定。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八条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积极融入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优化网点布局,尊重老年人使用习惯,保留和改进人工服务,不断丰富适老化产品和服务。
典型案例五
赵先生委托他人处理一笔信用卡手续费业务。银行客服在代理人正确输入赵先生的身份证号和密码后,未核实代理人身份,便向代理人提供了赵先生的信用卡消费情况等个人信息。赵先生非常生气,投诉银行,得到银行的诚恳道歉。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六章第四十二条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坚持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切实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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