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切实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及风险防范意识。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组织下,金融行业共同开展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本期内容,北大方正人寿助理总裁邹斌将向消费者解读《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是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基础性、纲领性文件。办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贯穿业务流程各环节。办法明确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建立健全消保审查、信息披露、适当性管理、销售行为可回溯、个人信息保护、合作机构名单管理、投诉处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内部培训、内部考核、内部审计11项消保工作机制。同时,对于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益,即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办法最后强调,监管及其派出机构对银行保险机构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视情节严重,可依法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金融管理工作政治性和人民性最直接的体现,北大方正人寿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坚持落实监管部署的各项工作要求,一如既往扎实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将“以人为本,创新求实,专业高效,客户至上”的价值观融入在公司治理、制度与建设、教育与宣传、过程管理、纠纷化解等环节过程中,做让消费者满意的寿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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