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也是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在近日金融业发布的多份政策文件中,保险支持科技创新被频繁提及。
业内人士认为,作为专业的风险管理机构,保险业需要不断破局,积极实践,为我国在科技创新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提供全周期保险解决方案,持续为科技创新产业和科创型企业保驾护航。
多地发文力促科技保险发展
科技保险作为保险业的新兴领域,正在不断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从各地最新出台的政策来看,科技保险在完善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开发专属产品,强化风险保障方面被寄予厚望。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等联合印发的《广州市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到,发挥科技保险保障作用,支持保险公司推广研发费用损失险等科技保险以及发展专利保险等新型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推出、推广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综合保险、软件首版次质量安全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在广州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或专营部门,提升科技型企业服务能力。
在基础险种之上,深圳市五部门在《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指出,鼓励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持续优化线上投保关税保证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区开展科技保险风险补偿试点。此外,支持有条件的区探索建立科创金融服务中心,鼓励入驻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针对重点科技型企业、科技人才的融资需求,创新开发特色金融产品。
“在科技的开发创新与应用中,不可避免地伴随着风险的发生,涉及生产、研发、人员、贸易链、信用链等多个方面,按照时序将科技风险划分为科技研发风险、成果转化风险和市场风险。”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谢远涛看来,科技保险有效地分散了研发项目的科技风险,提高了科技研发各方主体对于科技研发的积极性,同时降低了科技研发项目因科技风险而失败的可能,提高了科技研发的效率,从根本上推动了社会科学发展。
在顶层设计层面,监管部门早已为科技保险发展指明方向。2021年11月,原银保监会印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要求保险机构强化科技保险保障作用及强化科技保险服务。
“当前,全球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科技企业金融需求及其特点快速变化。”监管机构有关负责人指出,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统筹发展与安全,在做优做细科技金融传统业务基础上,加快科技金融产品服务创新。
产品保障与资金支持齐发力
从实践层面来看,近年来,保险业从产品和资金两端发力,不断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
据记者了解,在保险产品创新方面,山东省建立了科技保险服务体系,开发设计“鲁科保”系列专属科技保险产品,对于首年度购买“鲁科保”产品的科技型企业,省财政最高按照保费的50%给予补贴,以后年度按不超过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万元。
还有险企瞄准小微科创企业市场服务空白,推出标准化保险产品“科研保”,充分利用线上化手段投保,借助企业服务生态资源,高效触达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内的科技型创新企业,满足科技企业研发风险分散的需求。
在战略布局方面,越来越多的险企将数字化转型列入企业发展规划中,头部险企更是争先设立科技子公司,通过强化自身科技属性反哺科创企业发展。例如,中国人保旗下人保科技于2022年1月正式成立,注册资本4亿元,已成为助力打造集团核心科技人才队伍与科学规划技术架构的强有力支撑。
资金对于科创企业成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由于高科技企业特有的研发费用高,技术人才比例高、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高等特点,其融资需求大,但难度也大。
此次广州市和深圳市都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重点放在对科创企业的融资支持上。《若干措施》提到,强化风投创投支持力度,支持保险资金、家族财富公司等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投资力度。《实施意见》也指出,支持保险资金、家族财富公司、产业链龙头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鼓励保险资金依法依规扩大股权投资比例。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监管层面释放一系列积极信号支持资金向科创企业倾斜。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保险公司投资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公司股权,风险因子赋值为0.4。保险公司经营的科技保险适用财产险风险因子计量最低资本,按照90%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郑苏晋分析指出,“新规首次明确了科技保险的资本要求,规定其风险因子与财产险相同,特征系数为-0.1,即给予了10%的资本折扣,降低了科技保险产品占用的资本,同样也体现了监管鼓励保险企业树立长期投资目标,积极参与科技创新的理念。”
此外,在10月11日举办的2023科创大会上,证监会副主席陈华平表示,证监会将适时出台资本市场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各板块对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科创企业的融资支持。
深耕全周期风险保障创新
随着科技企业需求多样化,科技保险种类逐步丰富,但我国科技保险总体发育速度仍滞后于科创产业发展需求。研究表明,科技保险发展滞后主要体现在科技保险覆盖率较低、科创企业保险意识不强、全周期科技保险产品创新动力不足三方面。
对于如何进一步推动科技保险加快发展、做优做强,一位资深保险业研究人士在接受《金融时报》采访时表示,应强化科创产品服务创新,提升科创融资增信、风险管理保障需求适配性。
“目前科技保险产品服务较传统化、分散式,且侧重成熟期企业,偏重经济补偿、增信功能,而资金融通作用尚未充分发挥。”该人士表示,为此,要树立全生命周期保险服务理念,围绕科技创新中的研发风险、成果转化风险、市场推广风险等,根据不同产业创新痛点,提供差异化、全流程的保险保障。
与此同时,要积极强化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支持,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性、稳定性的优势,积极推广科技投资基金等模式,为科技企业提供一站式风险保障、特色服务和融资解决方案。
科技保险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其健康快速发展不能只依靠市场的自发调节,还需要政府的政策扶持。因此,应优化政府引导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政策“四两拨千斤”功效。
“当下,各地普遍采用仅基于险种分类的级差补贴政策,适用范围侧重于高新技术企业,而普通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面临的风险尚未纳入科技保险范畴。”上述保险资深人士表示,为激发科技企业投保积极性,应优化当前同质化的财政补贴政策,在险种分类基础上统筹考量企业在成长性、资产规模、创新等级等方面的异质性特征,实施更加差异化的科技保险保障方案、更加适配的补贴政策。同时,应扩大普通企业创新风险保障政策享受覆盖面,增强中小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