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额=CIF价格×110%(投保加成)保险费=CIF价格×110%×保险费率。
保险公司根据货物的性质订出相应的保险费率,希腊、罗马奴隶制国家在地中海东部和黑海沿岸进行贩运贸易,一般对在运输中易丢失和易损货物保险费率较高;反之,则较低。进口货物保险金额和保险费一般按进口货物的CIF货值计算。货运保险业务的发展,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①以离岸价格(FOB)条款成交的进口货物:
保险金额=FOB价格×(1平均运费率平均保险费率)保险费=保险金额×平均保险费率。
②以成本加运费(C&F)价格条款成交的进口货物:
保险金额=C&F价格×(1平均保险费率)保险费=保险金额×平均保险费率。
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办理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办法有:逐笔投保和签订预约保险总合同两种。出口货物保险金额,海运保险条款日益完善。保险公司一般按到岸价格(CIF)加成10%计算(即发票金额的110%)。加成10%是作为国外买方的费用和预期的利润。
二、运输险
货物运输险(简称货运险)就是针对流通中的商品而提供的一种货物险保障。开办这种货运险,是为了使运输中的货物在水路、铁路、公路和联合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于商品的生产和商品的流通。
三、运输保险有哪些特点?
1、被保险人的多变性
承保的运输货物在运送保险期限内可能会经过多次转卖,因此最终保险合同保障受益人不是保险单注明的被保险人,而是保单持有人(PolicyHolder)。
2、保险利益的转移性
保险标的转移时,保险利益也随之转移。
3、保险标的的流动性
货物运输保险所承保的标的,通常是具有商品性质的动产。
4、承保风险的广泛性
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风险,包括海上、陆上和空中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动态和静态风险等。
5、承保价值的定值性
承保货物在各个不同地点可能出现的价格有差异,因此货物的保险金额可由保险双方按约定的保险价值来确定。
6、保险合同的可转让性
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合同通常随着保险标的、保险利益的转移而转移,无须通知保险人,也无须征得保险人的同意。保险单可以用背书或其他习惯方式加以转让。
7、保险利益的特殊性
货物运输的特殊性决定在货运险通常采用“不论灭失与否条款”,即投保人事先不知情,也没有任何隐瞒,即使在保险合同订立之前或订立之时,保险标的已经灭失,事后发现承保风险造成保险标的灭失,保险人也同样给予赔偿。
8、合同解除的严格性
货物运输保险属于航次保险,《保险法》、《海商法》规定,货物运输保险从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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