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或受益人、被保险人应该及时的通知保险公司,也就是要报案,然后保险公司审查过后才可以进行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通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报案:
1、上门报案;
3、委托业务代表报案;
4、网上报案。
为使保险公司能迅速处理保险金的申请,报案内容应包括:
(1)报案人姓名。
(4)原因
(5)险种
(6)保险单号
(7)被保险人姓名。
二、意外保险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1、发生住院医疗申请时,需要带的材料:
①理赔申请书,有被保险人填写并签名;
②本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的详细诊断书(包括诊断全称、简单病史和治疗过程)、住院费用结算明细表;住院费用原始收据(药费原始收据应附处方)
③入院门诊、急诊诊断书、出院小结;
④被保险身份证明;
⑤保险单原件;
2、发生意外医疗时,需要带的材料:
①理赔申请书,由被保险人填写并签名;
②意外事故证明文件;
③卫生部门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详细诊断书(包括诊断全称、简单病史和治疗过程);
④治疗费用明细表;
⑤治疗费用原始收据(药费原始收据应处方);
⑥门诊、急诊诊断书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⑦保险单原件;
3、发生身故,理赔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
①身故保险金给付申请书,此申请书应由受益人填写并签名;
②如受益人为2人以上,应由受益人共同签名;
③如受益人未满18岁,应由受益人法定监护人共同签名;
④如未指定受益人,由其法定继承人共同签名;
⑤如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未指定受益人的,则由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共同签名,并须出具受益人死亡证明;如受益人后于被保险死亡,则由受益人法定继承人共同签名,并须出具受益人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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