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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2
人们购买保险无非是购买一份保障,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交通意外事故保险都能给人带来一种出现突发险情后能够支付巨额费用的意外保障,这是能给人们带来实际利益的消费型保险,没有红利收益也就无可厚非。
不过,许多保险公司会发布一些“割韭菜”式的理财“分红型”的险种,却是不稳定的保险产品,常常可以发现许多过往“分红型”的险种已经悄然停售。
作为理财产品,对投资人而言,自然是保有投入本金的基础上,还能获得一些收益,这是大多数人购买基金、股票、理财保险的心理期许。
可是,理财保险产品的本质却不一样,它是以长期投资为基础,以终身保障为诱饵,以被保险人死亡为标的。因此对投保人而言,一旦购买理财“分红型”的险种,在短期内连本金的一半也收不回。
譬如,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2014年推出一款保险产品《人保寿险美好生活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额40000元,却年交保费44720元,连交5年,保期为终身。每年本可以领取年金(即红利),年金是基本保险金额的10%,但是一些无良的保险营销员为了赚取高额佣金,会夸大收益,诱导购买险种,让投保人在空白的《人身保险投保单》上签名,然后具体内容由她任意填写,像该款产品一旦在年金领取方式上填写“寿险年金转入附加万能账户”与红利领取方式选择转入“附加万能账户”(即人保寿险品质生活年金保险(万能险)B款),等于放弃了红利。如此,不仅没有了年金和红利,连本金也不能保有,一旦中途退保,按合同只能退现金价值。现金价值,在前期是非常低的只有保额的30%左右。如此,花钱买“死亡”,有谁愿意选择这样的投资理财方式。
这就是理财“分红型”保险的骗局,保险公司总是立于稳赚不赔之地,挖好了“坑”让保险产品的消费者往里跳,为保险公司的各种费用买单。说白了,保险公司明为卖保障,实际上卖的就是一纸合同,一个赤裸裸的“骗局”。(文/金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