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安徽富煌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IPO被否,二次过会】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计提比例为2%。该公司主要从事钢结构的设计、制造与安装。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该公司的业务属于需按上述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范围。公司未按上述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未能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也简称为“安责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
“鼓励”或“应当”投保
不履行投保“安责险”的法律责任
新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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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责险的两个背景情况
一是原来的工伤保险,本来也应该用于工伤事故的预防,但由于机构改革,工伤保险归人力资源部门管理。
二是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原来很多企业实施安全风险抵押金。
当时的形成是为了鼓励企业的管理层搞好安全生产,将其作为奖惩的资金运用。但是,这些资金的主要投入方向还不是安全生产的基础设施和各项措施。所以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
所以,安责险的主要目的是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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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责险和其他险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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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责险与工伤保险的衔接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投保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请求的经济赔偿,不影响其从业人员依法请求工伤保险赔偿的权利。第十七条规定的30万元最低赔偿金额,也是充分考虑当前从业人员伤亡赔偿标准和工伤保险的赔偿额度确定的。
安责险是否可纳入安全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解读
“三险”问题
▼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安责险是否可纳入安全费用?
在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财企〔2006〕478号)文件(已废止)第十八条明确规定:
企业应当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职业病防治法》第七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法》第四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586号修订)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2〕28号)在【条款释义】中: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2019年7月8日,应急管理部在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执行情况调查基础上,起草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应急厅函〔2019〕428号),在各行业企业原有使用范围基础上,增列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支出、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监测支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等内容。
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
1、企业应建立和落实安全费用管理制度,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2、企业应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载明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以下为2019年7月8日应急管理部在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执行情况调查基础上,起草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应急厅函〔2019〕428号),左边表格为财企〔2012〕16号文修订前,右边表格为修订后:(节录)
安全生产费用计提
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安全费用专户核算
计划管理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4号):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决定》2017年11月30日,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费用核算管理
资金权限管理
关停并转企业安全费用的处理
安全生产标准化
GB/T33000-2016:
江苏省危化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增加地方要求:按规定缴存安全风险抵押金,或参加包括雇主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在内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的赔偿限额标准不低于每人30万元和每次事故100万元。(注:安全风险抵押金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