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考点三: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
1.一般扣除:与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2.扣除标准:
3.不得扣除项目
(1)向投资者分配的股利、股息等权益性投资款项。
(2)企业所得税款和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行政性质处罚)
(5)不符合规定的或超标的捐赠支出。
(7)未经审核的准备金支出(指:固定资产减值等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
(8)企业间管理费(企业间只有交易、投资、分红,无管理)、企业内机构间支付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非银行内部机构间支付利息(银行内部之间可扣)。
(9)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例题5:单选题】甲企业2019年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全年实发的合理工资、薪金总额为60000元,销售(营业)收入130000元,实现利润总额100000元,发生业务招待费350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在计算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元。
A.200
B.500
C650
B.180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为发生额的60%,但不超过当年销售收人的5‰。实际发生额的60%=3500×60%=2100(元)>销售收入×5‰=130000×5‰=650(元),该企业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为650元。
A460
B510
C450
D340
【例题7:单选题】2018年5月,甲公司向非关联企业乙公司借款1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期限为半年,双方约定年利率为10%,已知甲、乙公司都是非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7.8%。甲公司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利息费用为()
A78万元
Bl0万元
C3.9万元
D5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的部分可扣除。实际发生利息费用支出=100×10%×6÷12=5(万元),税前扣除限额=100×7.8%×6÷12=3.9(万元),超过了扣除限数,税前准子扣除3.9万元。
【例题8:单选题】甲公司2015年度实现利润总额30万元,直接向受灾地区群众捐款6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贫困地区捐款4万元。已知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在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都时扣除。甲公司在计算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于扣除的捐赠额为()。
A6万元
B10万元
C3.6万元
D4万元
【答案解析】(l)直接捐增的6万元不得扣除;(2)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的4万元,扣除限额=30×12%=3.6(万元),所以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为3.6万元。
考点四: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亏损弥补
亏损,是指企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税法规定,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例题9:单选题】某国有企业2012年度发生亏损,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该亏损额可以用以后纳税年度的所得逐年弥补,但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的是()。
A.2012年
B.2015年
C.2016年
D.2017年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自亏损年度的下一年度起连续5年不间断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