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会议由执行董事利明光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汇智项目的议案》
本公司拟与另一家公司共同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设立法人机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本公司拟视市场情况,在境内一次或分期发行总额不超过350亿元人民币资本补充债券。该等境内资本补充债券所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公司附属一级资本,支持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董事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具体议案内容请详见本公司另行公布的股东大会通知及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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