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Z指数为1.5,这表明第一大股东股权占比较小,其余股东的投票效用相对较大。同时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CR1指数为60,这表明第一大股东持有超过半数的表决权,拥有对公司的相对控制权,但如果没有通过公司章程另行约定,在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上,仍需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股加加建议可以通过“一致行动人决议”或“AB股”等安排提高大股东的经营决策权。
H指数综合反应了公司的股权分散度,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分散度H指数为5200,相比其他企业您公司的股权高度分散,公司没有大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可能已经分离,这可能导致股东“搭便车”的心理,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和参与度弱化。股加加建议可通过公司章程建立相应经营管理监督与决策机制及安排。可行的情况下考虑调整股权结构,加强股权的集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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