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陕西省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和标准:
1、怀孕1-3个月流产,生育医疗费报销金额不得超过350元。
2、怀孕3-7个月流产,生育医疗费报销金额不超过1000元。
3、不足7月早产或怀孕7个月以上,剖宫产的医疗费报销金额不超过6000元;阴式产的医疗费报销金额不超过4000元。
4、宫外孕,保守治疗的报销金额不超过4000元;手术治疗的报销金额不超过6000元。
5、绝育手术费,报销金额不超过1000元。
6、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手术费,报销金额不超过1500元。
7、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皮下埋植)手术费,报销金额不超过300元。
8、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生育,由生育保险基金给予一次性报销50%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保险的简介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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