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7〕42号)规定,现将曲靖市水务局2023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人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工作岗位需要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面向全省公开遴选。
二、遴选范围、岗位及人数
(一)遴选范围:符合遴选岗位条件要求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二)遴选人数:曲靖市水务局2023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具体遴选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曲靖市水务局2023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称《遴选计划表》)。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拨款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7.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技术能力;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遴选条件;
9.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遴选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4.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公开遴选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各遴选程序由曲靖市水务局自行组织实施。
(一)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遴选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免收报名费。
3.开考比例:拟遴选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通过有效人数须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须裁减或取消相应岗位遴选计划人数。报名情况在“规定网站”公开发布。
5.填写报名信息需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信息时,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按要求如实填报,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
(2)多个学历学位证书间的学历学位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即: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专科学历所学专业,对专科学历证书进行校核;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本科学历所学专业,对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硕士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对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博士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对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为准,与学位证及学位名称无关,也不能用学校单独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含未经教育部注册备案的专业)。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遴选专业名称全称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连接词增减,多、少一个“学”字,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专业前(后)包含“硕士”或“专业”两字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3)留学人员须按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载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填报专业名称,且所载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名称须与报考岗位的遴选专业名称一致,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4)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准确录入所报岗位的部门代码和岗位代码后,应仔细查看并确认信息,避免报错岗位。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6.报名材料
(1)《曲靖市水务局2023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3)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5)《事业单位人员录聘用审批表》复印件;
(6)《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
(7)现任职务职级任职经历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合同》《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合同登记表》等)复印件;
(8)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9)《曲靖市水务局2023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7.资格初审
8.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成绩仅限当年度有效。
1.笔试方式及试题类别
(2)笔试试题类别为: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四)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遴选计划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2)凡笔试有缺考科目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3)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4)达不到1:2比例的须取消或递减遴选计划。
(5)确需调整面试比例的岗位,须由曲靖市水务局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主管机关批准方可进行后续程序。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5.如出现考生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依次进行一次等额递补(笔试成绩低于18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若无递补人员的按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面试。
需按比例递减、取消岗位遴选计划、调整面试比例、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的,由市水务局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遴选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必须全程录音录像,邀请曲靖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工作,必须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地点和同一时段内完成。
3.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向曲靖市水务局提交《曲靖市水务局2023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附件6),否则,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需按比例递减、取消岗位遴选计划、调整面试比例、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的,由曲靖市水务局上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主管机关确定后,将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公布。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报考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成绩仅限当年度有效。
6.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及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详见面试方案。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曲靖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根据岗位遴选计划人数,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体检、考察人选后,由曲靖市水务局在“规定网站”公示。若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再次组织专业测试,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2.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曲靖市水务局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若调出方不同意调动的,即停办理,取消或递减遴选岗位。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可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等额递补。若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或无人递补的岗位,取消该岗位遴选计划。由曲靖市水务局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
五、纪律与监督
(三)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所附文件与公告具有同等效力,请报考者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机关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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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曲靖市水务局2023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含遴选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