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监督职能的特点: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
真实性审查是指检查各项会计核算是否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是否如实反映经济业务或事项的真实状况。
合法性审查是指保证各项经济业务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杜绝违法乱纪行为;
合理性审查是指检查各项财务收支是否符合客观经济规律及经营管理方面的要求,保证各项财务收支符合特定的财务收支计划,实现预算目标。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依据:
(1)国家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
(2)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如《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者补充规定。
(4)各单位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5)各单位内部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等。
会计的三个拓展职能是:
(1)预测经济前景,是指根据财务报告等提供的信息,定量或者定性地判断和推测经济活动的发展变化规律,以指导和调节经济活动,提高经济效益。
(3)评价经营业绩,是指利用财务报告等提供的信息,采用适当的方法,对企业一定经营期间的资产运营、经济效益等经营成果,对照相应的评价标准,进行定量及定性对比分析,作出真实、客观、公正的综合评判。
会计的监督和核算的关系:
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
会计核算是会计监督的基础,没有核算提供的各种信息,监督就失去了依据;
会计监督又是会计核算质量的保障,只有核算没有监督,就难以保证核算提供信息的质量。
会计职能,是指会计在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具有的功能。作为“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的会计,具有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两项基本职能,还具有预测经济前景、参与经济决策、评价经营业绩等拓展职能。
会计的核算职能是指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会计核算贯穿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是会计最基本的职能。
会计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
①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②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③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④资本、基金的增减;
⑤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会计的基本职能有:
1.核算职能
会计的核算职能,是指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会计核算贯穿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是会计最基本的职能。
会计的基本职能有核算职能、监督职能。
1.核算职能
会计核算职能,又称会计反映职能,是指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税收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方面构成。主体:征税主体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和海关。纳税主体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具体表现形式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征税对象。如企业所得税法律关系客体就是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内容指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
法的效力层次规则: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政府会计是会计体系的重要分支,它是运用会计专门方法对政府及其组成主体(包括政府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等)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含运行成本)、现金流量、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核算、监督和报告。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法律职业资格,拥有多年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法务经验。2007年起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考试培训,2009年起开始从事会计职称考试和税务师考试培训。
经济学博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后。1995年开始从事《经济法》考试辅导,1998年开始编著“轻松过关”系列图书。
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税务师协会会员,就职于天津某知名律师事务所,理论基础殷实,实务经验及考试辅导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