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指经国家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公司为承包国外建设工程项目和开展劳务合作等对外合作项目而出口的设备、物资,不包括边境地区经国家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权的企业与中国毗邻国家开展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下出口的工程设备、物资。
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是指经外经贸部批准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公司为承包国外建设工程项目和开展劳务合作等对外合作项目而出口的设备、物资,但不包括边境地区经外经贸部批准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权的企业与我国批邻国家开展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下出口的工程设备、物资.
申报
报关
退税管理
对外承包工程公司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处理后,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及出口货物退税统计表》,同时提供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及出口货物批准书”申报办理退税。
对外承包工程下出口货物的退税单证管理,按照一般贸易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明确对外承包工程项目项下出口设备材料复运进境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税发【2013】35号),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下出口的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及用品,应当在项目合同规定的工程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复运进境。
2、对外承包工程所用的机器设备出口如何报关,需不需要交税,回国后需不需要交税?
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报关出口时,应向监管海关提供“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及出口货物批准书”、对外承包工程合同。海关在货物实际出口后签发报关单,并在出口货物的报关单“贸易方式”栏注明“对外承包工程”字样,属边贸企业经营的对外承包工程下出口货物的报关单,在“贸易方式”栏注明“边境小额贸易”,并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中注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批文号。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报关单电子信息的录入和传输工作。若贵司的设备出口后还需进口回国,建议按照暂时进出口货物申报进出口,若以暂时进出口货物申报的,可暂免税。
3、对外工程承包出境的施工机械设备(因为不收汇,不退税,出境时不打退税专用联)工程结束返回,一定需要国税出具未退税证明吗?所在国税答复说,未打退税联本身就可以证明未退税,无需开具此证明,并且国税系统没有未退税证明的格式.
对外工程承包出口退运货物进口时申报“退运货物”,一般“退运货物”是需要提供“未退税证明”的,国税部门有规定格式的证明。其他单证需要现场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4、对外承包出口设备(当时未收汇、未退税)回国怎么办理未退税证明?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有哪些流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条第三项说办理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要提供“2.出口发票(外贸企业不需提供)”,请问这里的出口发票指的是什么发票呢?国内购买时的增值税发票还是报关用发票箱单的这个发票?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出口企业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携其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委托出口的货物发生退运的,由委托方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转交受托方。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时应填报《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退运发生时已申报退税的,不需提供);
2.出口发票(外贸企业不需提供)
3.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退运发生时未申报退税的、以及生产企业本年度发生退运的、不需提供);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5.某司有一批货贸易方式以“对外承包出口”至国外,现在国外工程结束了,货物要运回,是否能以“对外承包进口”来进行进口报关对外承包工程结束后,原出口货物按照“退运货物”方式申报复运进境
6.对外承包出口货物返回的时候必须需要未退税证明才能报(退运货物)吗?
根据退运货物的有关规定,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下出口的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及用品,在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如海关能够确认为原出口货物,且单证齐全,凭国内税务机关的出口未退税证明,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如直接征税进口,则无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