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1210、1239、9610大比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是指中国境内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经营者自境外购买商品,并通过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下同)、“网购保税进口A”(1239)、“直购进口”(9610)三种方式运递进境的消费行为。图源:网络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三种进口模式的特点三者税收政策相同三种进口模式在税收政策上享受相同优惠,一般情况下,同普通货物相比,在税收上具有较大优势:在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商商品,关税税率全部是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以奶粉为例,若按照普通货物进口,缴纳税款合计为销售价格的30%,而按
3、食、冻水产品)的进境方式、年度消费数量、有关限制等进行说明,如有的商品备注为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商品除外”,有的为“仅限网购保税商品”。不同进口模式适合进口不同商品。家庭长期且使用适宜囤货的商品,如奶粉、纸尿裤等,适合用保税的两种模式进口;直购进口商品的品类齐全,选择性更广泛。实施地理范围不同,对城市要求不同“网购保税进口”(1210)目前只能在全国86个试点城市及海南全岛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含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保税区等)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试点(以下简称“特殊区域或物流中心”)。“网购保税进口A”(1239)在上述试点城市之外的特殊区域或物流中心开展。“直购进口”(9610
7、商务零售进口试点城市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极易被混淆,简言之,两者适用政策不同。以杭州为例,既是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又设有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但也有城市有跨境电商综试区,但不是试点城市。目前仅有试点城市可以享受网购保税进口”(1210)政策。因“1210”模式比“1239”模式更具有政策优势,且前期试点城市发展迅猛、电商巨头在全国布局成熟,故“1239”模式鲜有开展。杭州、郑州、宁波等发展较好的跨境电商城市均采用“1210”模式。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网购保税进口的场地条件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应设置信息化系统、专用查验场地,配备X光机查验分拣线、视频监控等监管设施
8、。企业应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仓储管理系统,设置专用区域存放电商商品,未经海关同意,不得与其他货物混存。专用区域按照作用可以大致分为以下类型:1、仓储理货区2、打包区3、查验等待区及查验区4、配送作业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网购保税进口的开展准备企业备案参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的企业分为以下三大类:1、境外跨境电商企业及其境内代理人2、跨境电商平台3、境内服务商(提供支付、物流、仓储、申报服务的企业)支付企业:应具有金融许可证或者支付业务范围包含互联网支付”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物流企业:应具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上述企业需要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备案。海关信息化系统将跨境电商企业的“跨境电子商务类型”分
11、、海关放行后出特殊区域或中心,运送至消费者。退货管理允许境外跨境电商企业境内代理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对订单内的部分或全部商品申请退货,退货商品应在海关放行之日起45日内运抵原特殊区域或物流中心,相应税款不予征收,并调整消费者年度交易累计金额。汇总征税海关放行后30日内未发生退货或修撤单的,税款代收代缴义务人在放行后第31日至第45日内向海关办理纳税手续,缴纳税款后担保额度自动恢复。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其他注意事项线下自提原则上不允许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模式,换言之可以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线下自提业务。禁止二次销售对于已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优惠促销价格海关以电商商品的实际交易价格(包括商品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征税。如果有针对所有消费者的直接打折、满减等优惠促销价格,海关会以优惠后